舔狗反派只想苟,女主不按套路走!_第429章 送给小杨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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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傲天冷哼一声:“赵日天,你还没死啊?”
  赵日天道:“敢以天为名的人,都是不简单的。我这次回到雪城,就是为了告诉你,在雪城,只能有我这一片天!”
  龙傲天哈哈大笑。
  想起当初在南缅和他的几次争斗,自己都是尽了全力,也只能跟他打个平手。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自己已经是天四门的高手了。
  天四门打上四门……真的就是玩儿。
  “赵日天,你是真的不长脑子。在南缅你都不是我的对手,还敢来雪城找我?”
  “你少废话,我问你,你是不是徐雪娇的男朋友?”
  龙傲天一挑眉头:“是,没错。”
  “你是一定要娶徐雪娇?”
  “当然。”
  “无论谁来阻拦,你也不会放手了?”
  “废话。”
  “拿走我七封婚书的,就是你!”
  “正是!你等会儿……什么婚书什么?差点让你划过去!”
  “哼,敢做不敢当。”赵日天道:“一决胜负吧,你要是赢过我,我扭头就走。如果你输了……把婚书还我!”
  龙傲天回头看看洛诗音和诸葛小花,两个女孩子都摇头。
  龙傲天道:“我现在有急事,要先出去一趟,你就在这儿给我等着,我回来弄死你。”
  “我等不了啦!”赵日天道:“我今天就要打死你,明天就要和徐雪娇搞对象,后天就结婚,大后天就抱儿子……”
  龙傲天看着他:“三天就抱儿子?那儿子特么是你的吗?”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你放马过来吧!”
  龙傲天叹口气:“刚刚升级,拿你练练手也好。”
  赵日天大喝一声:“龙傲天,看招!仁者神归!”
  龙傲天怒目而视,也大喝一声:“王霸之气!”
  砰——!
  赵日天直接倒飞出去,撞在路边的防护栏上,把防护栏装出一个凹槽,身体嵌在凹槽上,双臂搭在两边,嘴角溢出鲜血,双目震惊地看着龙傲天。
  龙傲天看了看自己的手,突然捂着脸蹲地上哭了起来。
  诸葛小花和洛诗音都懵了。
  少主这是怎么了?怎么打赢了还哭了?
  一招就把赵日天秒了,不是该高兴吗?
  诸葛小花道:“少主,您怎么了?”
  龙傲天站起来,满脸的泪水:“我……我不知道,我就是……太激动了。”
  洛诗音不解:“激……激动什么?”
  龙傲天哭得直喘:“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好久了。最近这段时间,我总是挨揍,谁来谁揍我,谁逮住我都要敲一顿。就……这种高高在上,一招秒掉对手的感觉,我已经很久都没尝试过了……”
  诸葛小花安慰道:“少主不要太伤……不要太开心了,当心对身体不好。”
  “嗯嗯,嗯?”
  洛诗音道:“小花的意思是,您是南疆战神啊,这种场面,对您来说太正常了啊。”
  “对!你们说的对!”龙傲天握紧了拳头:“这种小场面,我们不是已经见识过很多次了吗?不过是秒掉了一个赵日天而已,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啊!?呜呜呜……”
  龙傲天跪在地上,举起双拳:“我做到啦!我又做到啦!我终于变回那个天下无敌,同辈之中没有对手的龙傲天啦!啊呜呜呜……”
  赵日天捂着胸口,艰难地站起来:“你……你是天四门?”
  龙傲天一听这四个字,嘿!
  心情就好得跟要起飞一样。
  转身擦去泪水,双目闪亮:“没错!我就是龙傲天,神一样的男人!小子,雪城不是你这种货色吃得开的地方,连我龙傲天都要经历无数毒打才能走到今天,何况你这种年纪轻轻的蠢货!?跟我抢徐家大小姐,你吃屎吧你!”
  赵日天感觉匪夷所思。
  “不可能……这不可能……距离上次我们对战,这才过去多久?你怎么可能进步这么快?”
  诸葛小花道:“我们少主是何等的英雄人物?岂是你这种二货能理解的?我劝你赶紧离开雪城,不要再搞事情了,否则……哼,碰到我们少主还好,要是碰到陆程文,我保证你死得更惨!”
  龙傲天一愣:“小花,你是在……夸我吗?”
  “嗯。”
  “我听着不像啊。”
  洛诗音赶紧道:“赵日天,我家少主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姓龙名傲天,这个别墅就是我们的住所。你要寻仇就尽管来,我们少主英雄盖世,绝不怕你!”
  龙傲天一指洛诗音,对诸葛小花道:“这才是夸我的正确方式,学着点。”
  赵日天咬着牙:“该死的,偷了我的婚书,拿了我的剧本在雪城享受我的一切!我发誓,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赵日天一转身,就要走。
  “等一等!”
  “干什么?”
  龙傲天握着拳头,放在嘴巴跟前:“怎么突然有点舍不得你了呢?这样,你再装个逼,我们再来一下。”
  赵日天睁大了眼睛:“你有病?我打不过你,我认了!”
  诸葛小花解释道:“我们少主好久没秒过人了,你就装一个嘛,乖,装一个。这样,你装一次,我们给你一千块。”
  赵日天都惊呆了。
  这群人……是在侮辱我吗?
  “我警告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龙傲天立刻道:“好!既然你如此狂妄,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啦!”
  “唉我尼玛——啊——!”
  “怎么样少主?手感回来了吗?”
  龙傲天兴奋地道:“我觉得,我已经越来越熟练了。”
  诸葛小花跑过去,扶起重伤的赵日天,把一千块塞他兜里:“兄弟,干得不错,你再装一个,这次两千!”
  赵日天推开她:“滚开!你们这群变态!”
  龙傲天阴沉着脸,强忍笑意、硬装深沉,一指赵日天:“你敢骂我的属下,你已有取死之道!”
  赵日天都傻了:“你大爷啊……”
  砰——!
  龙傲天板着脸:“你竟然侮辱我的大爷,虽然我没有大爷,但是我依然很爱他。你已有取死之道!”
  砰——!
  “你这个……王八蛋……”
  龙傲天板着脸:“出言不逊,你已有取死之道!”
  砰——!
  赵日天躺在地上,已经说不出话,只是挥挥手。
  龙傲天板着脸:“哼,竟然藐视本少主,你已有取死之道!”
  砰——!
  赵日天已经昏死过去。
  龙傲天板着脸:“你竟然……你竟然……你已有取死之道!”
  洛诗音拦住:“少主,差不多了。”
  龙傲天一脸委屈:“让我在爽两把吧,这个感觉太久违了,根本不想停。”
  “霍少等您很久了。”
  龙傲天依依不舍,看着赵日天的“尸体”:“兄弟,改天再来找我哈!嘿!”
  龙傲天都指着他,笑嘻嘻地道:“你已有取死之道哦。”
  ……
  陆程文走在厚德集团的大厦里,迎面过来了一队商务团队。
  为首的一个男人,看到陆程文立刻表现很兴奋:“陆总!?”
  陆程文一愣,这个人自己完全不认识。
  但是出于商务外交的礼貌,陆程文还是赶紧笑着和他握手。
  “幸会幸会。”
  两个人热情地握着手。
  男人道:“陆总最近容光焕发,看来又没少赚钱啊!哈哈哈!”
  陆程文笑着道:“小打小闹而已,阁下是……”
  “我们第一次见。”
  陆程文心里道:这人有病!?第一次见你这么热情干什么?
  那人笑着道:“某姓杨,做些小生意,承蒙大圣集团关照,最近收益不错。陆总虽然不认识我,但是我很久以前就认识陆总您了。”
  “在哪里认识的?”
  “嗯……”那人笑得有些神秘:“不方便说。”
  陆程文有些不太高兴,挤出笑容尽量保持礼貌:“幸会啊。”
  说完就走。
  “哎,陆总!”
  陆程文回身,看着他。
  男人温和地笑着,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似乎嘴里有很多想说的话,但是最后,他只是温和地笑笑:“有个人跟我说过,如果我见到了你,让我替他跟你打个招呼。”
  “谁?”
  杨总笑了,对着陆程文挥挥手,转身走了。
  陆程文对徐雪娇道:“这个人好奇怪,他跟我们有合作吗?”
  徐雪娇道:“这个人也是个怪人。”
  “怎么回事?”
  “他姓杨,是个最近几年才崛起的新商人,刚刚加入商会不久。”
  徐雪娇看着杨总的背影:“他好像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下手十分准确。”
  “未卜先知!?”
  “嗯。”徐雪娇道:“他对雪城的商务格局吃得很透,最早是和冷清秋合作,不知道怎么说动了冷清秋,拿到了几个项目,攒了一些家底。”
  “之后的操作就堪称诡异了。我们药厂因为那批销毁的成品药股价大跌的时候,他疯狂买进。等药厂的股价飙升的时候,他准确地在最高点套现,赚了很多钱。就好像一切都在他掌握中一样。”
  “他也是最早判断出你会接手棚户区项目的,存了很多建筑材料,也存了我们大圣集团的股票。那时候我们刚确定项目上马,发现北国的建材都在往他的材料库流动,他不但砸进去所有家底,后来还贷款几十亿来屯建材……
  “因为他的材料库就在附近,后来整个连库带运输车队都卖给了我们。没有他的材料款,我们前期的项目也不会效率那么高,光是材料运输也是需要时间的。”
  “后来程文区项目上马,他半路杀进来,直接拿到了好几个好地块的开发权,其中一个富人别墅区现在就是他在开发……”
  徐雪娇回头看过去,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大门口。
  遇到了陈梦云,和陈梦云握着手寒暄着什么。
  徐雪娇道:“现在的商界,都管他叫‘非常牛笔的杨总’。”
  陆程文眉头紧锁,看着那个家伙和陈梦云聊天。
  “他以前是做什么生意的?”
  徐雪娇摇头:“很神秘,好像就是个一般人。”
  “一般人!?”
  “嗯。”徐雪娇笑了:“直到现在也是,他只做决策,不参与管理。平时喜欢运动,或者带着老婆孩子去旅游。”
  徐雪娇耸耸肩:“人生赢家喽。”
  陆程文还想说什么,此时徐雪娇的电话响了起来。
  徐志允都快哭了:“雪娇啊,陆程文来了没有啊?你们快一点,我都急死啦!”
  “知道啦!”徐雪娇挂了电话:“想好怎么对付我老爸了吗?”
  陆程文微微一笑:“请叫我‘非常牛笔的陆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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