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房间。 陆程文有些失落。 赵日天有七星散仙帮忙,那七个人在五老翁面前跟狗一样,可是放出去就是七个阎王爷。 龙傲天有李家锐和丁世平可以调遣。 这俩货更厉害,好像单独一个人就可以揍七星散仙。 虽然后来杨玉环说是因为李大白立了什么什么压制阵法,提升了他们俩,又压制了七星散仙的实力,所以他们才可以吊打和控制那七个家伙。 但是就算没有那个阵法,应该单挑某个七星散仙也是没问题的高手。 唯独自己。 没资源啊! 柳如烟看着陆程文:“别指望我啊,我才不掺和这些破事儿呢。” 说完就得意地去看姜远姝,姜远姝有些尴尬:“我只希望这些事情快点结束,而且如果马步存真的杀人越货,干尽了坏事,本来也是我们姜家处理的目标。” 柳如烟道:“哎呦,相帮你郎君啦?” “你说什么!?注意你的口气!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柳如烟道:“说到底,你还是喜欢陆程文吧?名义上是做姜家人该做的事情,实际上,巴不得替他拿到那个夜明珠吧?别忘了,李大白还让你抓人呢,你抓不抓?姜家人去给李大白抓年轻姑娘祸害,好有格局哦!” “贱人!我宰了你!” “住口吧!” 陆程文怒喝一声,两个人都不说话了,依旧劲儿劲儿地看着对方,谁也不服谁。 陆程文阴着脸:“用不着你们,输赢我自己兜着,这行了吧?” 来到了哈其市。 陆程文带着两个女孩子,先找了个地方住下。 两个女生的矛盾越发尖锐,已经开始互相容不下对方了,每次说话都夹枪带棒、阴阳怪气,让陆程文浑身鸡皮疙瘩掉一地,还得努力安抚她们情绪,维持这个小团体不彻底碎裂。 龙傲天则带着李家锐和丁世平去逛街。 他俩的衣服太不帅气了,在造型上,必须让他们两个能够衬托自己才行。 赵日天则带着七个人直接就要去西凉王府找茬儿! 七个人都说你既然决定嫁祸龙傲天,就应该先让龙傲天和他们打起来,我们再去趁机做事。 这样可以让龙傲天和西凉王之间相互消耗一波,胜算更大。 这个主意让赵日天欢喜异常。 于是,他们在附近住下,并且每当他闲着无聊,就给马步存打电话。 每次都是极尽辱骂、羞辱之能事,还要顺便告诉他: “我龙傲天的弱点是菊花。” “我龙傲天被打急了就喷屎。” “我龙傲天是个阳痿你能把我怎么样?” 换着号码去打,不停地打,直到对方关机。 …… 正午,烈日当空。 龙傲天租了一辆劳斯莱斯,身穿笔挺西装,戴着墨镜。 跟陆程文别的没学到,穿搭倒是看到了不少。 不得不说,陆程文自从走精英路线以后,穿搭方面真的是够拉风的。 裁剪合体的西装,搭配纯黑色的牛津皮鞋,显得整个人高挑、整洁,风度翩翩,而且气质爆炸。 丁世平和李家锐就差点儿了。 这俩都是在李大白的诗仙居自在潇洒惯了的,穿上西装浑身不自在,而且他俩那一堆一块,往那里一战,怎么看怎么别扭。 完完全全的东施效颦。 打上领带,就吵吵喘不上气儿;穿上皮鞋,就说脚丫子在上刑;系好了皮带,就觉得自己的宝贝是留在左边,还是右边都不舒服…… 给龙傲天气的呀! “还想不想闯荡江湖!?” 一提这个,这俩人就乖乖听话。 车子停到附近的地方,龙傲天继续给他们上课:“一会儿进去以后,你们俩不许说话。” “一句都不能说吗?” “适当的情况下,说适当的话,但是话要简短。大人物没有滔滔不绝的,都是很简单的话,而且说话要不容置疑,不容反对,完全地一言九鼎、强势且给足对方压迫感!明白吗?” “好!一进屋我们俩就骂死他!” 龙傲天摇着头:“是不是嘚儿?你得礼貌!” “啊!?不是说不容反对,还要强势,给对方压迫感吗?” 龙傲天耐心地教:“要笑着……表面十分融洽、十分礼貌,像是个君子一样,和对方讲道理。但是语气、状态、眼神儿、还有你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质,要给对方压迫感,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好惹的!让对方大从心底里尊敬你,敬畏你,怕你!” 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龙哥,我们不会啊!我们就会干!谁不服我们就干谁!” 龙傲天郁闷地捂着脸,然后抬起头:“所以我要你们少说话,多听、多看、多学。江湖,那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故!懂不懂?” “懂,我们懂,龙哥,我们跟您学!” 龙傲天道:“他们会热情地接待我们,然后会请我们吃饭啊,参观啊,可能还会给你们找女人,但是……他们给找的女人,不许碰!” “哥,我想碰。” “想碰也不能碰!”龙傲天道:“这是江湖!懂不懂?女人最可怕了!折在女人手上的江湖好汉太多了,一个不小心,身败名裂,身首异处!” “哥,听说您不行,是不是您碰不了,也不让我们碰?” “什么话!?什么话这叫!?”龙傲天急了,啪啪地拍方向盘:“还想不想闯荡江湖!?还想不想扬名立万啦!?” “想,哥,我们想,您别生气了。” 龙傲天气的不行:“你们得明白自己的身份,你们是我的人!你们丢人,我也跟着丢人!” “是是是,龙哥您消消气。” “龙哥,万一翻脸了,他不给夜明珠,咱们怎么办?” 龙傲天冷笑:“那个时候,倒是可以来硬的了。不过,要跟着我的节奏走。” “咋……咋跟啊?” 两个人一脸懵。 龙傲天转过身子,凑近了他们俩:“知道闯荡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两个单纯的脑袋使劲儿摇晃。 “装逼!” “装逼!?” “对!装逼!你们应该不陌生啊,李大白多能装啊?明明是个糟老头子,一看到来人了就整那出。” “哦,我们懂。” “但是!我的格调,要高于李大白前辈的!风格也和他不一样。你们得配合我!” “怎么配合呢!?” 龙傲天微微一笑:“欲扬,你得先抑啊,我的朋友。” “欲扬?” “先抑?” 龙傲天深吸一口气:“今天,是你们扬名立万的第一战!兄弟们,跟着我,你们就算是掏上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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