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收集X基因 剩下的在感知中的就是变种人了。 “数量这么少?” 常威有些意外,然后若有所思,他忽然想起来关于变种人最开始的设定。 在漫画的设定中,100万年前宇宙天神组来到了地球,并且对早期地球人类进行了实验,“X基因”就是在那时被埋入部分人类基因之中的,只要能激活“X基因”那就成为了变种人。 虽然同源但超能力则千差万别! 变种人的超能力确实都来自“X基因”,但“X基因”非常神奇,就算是创造它们的宇宙天神组也根本不可能完全参透其中奥秘,所以“X基因”演化出的超能力也是千差万别的。 之所以说宇宙天神组都不能完全了解“X基因”,就是因为“X基因”的上限真的是太高了!比宇宙天神组更强大的变种人不在少数! 比如说神奇先生与隐形女的儿子富兰克林·理查兹的实力就很BUG,富兰克林的父母虽然都不是变种人,但他自己却是一位天生的欧米伽级变种人! 一开始斯坦·李与杰克·科比在创作出《X战警》漫画时,为了呼应当时的社会氛围与国际情势。 就曾提出世上之所以会有变种人的出现,是与核武器试验导致大气层中的辐射含量上升有关的设定,这也正是为什么斯坦·李会将变种人称为“原子的儿女”。 所以说,在核试验之前诞生的变种人数量都非常少,红魔鬼算是一个,金刚狼两兄弟算是一个。 X教授他们则是新生代,核试验之后诞生的变种人,被辐射激活了遗传的X基因。 难道电影版本的变种人遵守了这个设定? 那样的话,常威的目标数量可就不多了。 不过没有关系,对于常威来说,无非就是一个等待而已。 薛定谔的猫的能力发动,常威出现在了红魔鬼的身后。 红魔鬼是未来蓝魔鬼/夜行者的父亲,是他那啥强啪了魔形女之后生下的蓝魔鬼,也就是刺杀阿美莉卡总统的那个变种人。 红魔鬼是现存最古老的变种人之一,已经活了几千年,从圣经中有记载的时代开始就以不同的名字被人类所惧怕,包括撒旦在内的许多恶魔都是他用过的化名。 阿扎赛尔及其同类的“恶魔”型变种人遭到另一批长着翅膀的变种人打击。他们被古人记录为天使,X战警的天使也属于这一族。 可以说,除了天启之外,最古老的变种人就是红魔鬼了,除非地狱火俱乐部里面还有一个黑皇后,不过从塞巴斯蒂安肖的记忆之中,地狱火俱乐部里面没有黑皇后这人。 惊恶先生也不存在,所以最古老的就是这两个变种人了。 红魔鬼正在享受着乐趣,就被一只手拍在了肩膀上,这顿时把他吓得炸毛。 “做我的胯下走狗吧。” 常威已经获得了他的X基因,顺便从精神操控给他上了一个无法违背的命令。 这可比思想钢印更厉害,红魔鬼还有自己的记忆和意识,却无法违背常威的任何话语。 比如说他现在就四肢着地的跟在常威的脚边爬行着。 红魔鬼满脸都是恐惧,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 “跟上来。” 常威消失不见,红魔鬼下意识的跟上。 一个是薛定谔的能力,一个是瞬间移动,基于心灵传输的异空间移动。 不过自然是常威的能力更胜一筹,他也懒得使用红魔鬼的心灵传输,效率和方便程度都比不上薛定谔,更重要的是,薛定谔是没办法被限制的。 哪怕被观测,常威也可以通过自我观测来摆脱这种观测,当初他自己思考出来的控制数十亿人类成为观测者强行观测薛定谔都有很大的可能会失败,就是因为多出了自我观测这个能力。 否则,只是不确定的猫的话,根本不会这么棘手,自我观测才是最棘手的地方。 他们来到了战场上,一队人正在顶着炮火前进,忽然出现两个人,着实让他们吃惊。 尤其是其中一个人还长得非常的奇怪,甚至就好像神话传说里面的魔鬼一样。 “金刚狼和剑齿虎,这个时候还在打仗啊……” 常威很佩服两兄弟粗壮的神经,正常人被这么杀估计早就崩溃了,也就这两兄弟当睡觉一样。 反正常威就算只有不死之身,他也不会这么浪,避免自己死亡才是最正确的做法,自愈因子恢复的只是脑细胞,没准人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复活的只是记忆跟意识? 他自己得到了黑光病毒之后,常威也是很少玩不死之身,通常都是搞一个分身出来,本体躲起来。 毕竟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要像亚历克斯墨瑟那样顶着炮火冲锋? “你们全部都来当我的走狗吧。” 常威正好想要观察一下X基因在不同人体内的变化,于是金刚狼、剑齿虎、连同跟他们组队的这群美国大兵都被变成了跟在常威脚边的走狗。 而常威发现这里面不少人都没有X基因之后,就给他们注入了X基因,随后释放了原子辐射。 他有哥斯拉的基因和细胞,还有搞过核裂变模式,要制造这种辐射轻而易举,更重要的是能量释放这个衍生的变种能力可以让常威直接将能量转化为核辐射释放。 当然,为了避免他们扛不住直接死了,常威释放的核辐射量跟手机的辐射量差不多。 这是人体可以接受范围的辐射量。 金刚狼和剑齿虎的X基因常威也没有嫌弃,直接吸收了。 接下来就是找到万磁王埃里克,控制磁场的能力啊,这种变种能力完全就是天生的磁场武神,保守估计都是元祖四强那种级别,甚至可能比元祖四强更强。 只不过万磁王不会玩,不管是物理学的技巧和应用还是磁场转动都不会。 常威要是拿到手,完全可以自己开发磁场转动,人类的磁场研究都只是理论,可不是真理,很难说能不能奏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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