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乱查理到底给了那些士兵什么好处,他们怎么坚持了这么久还没有溃败,这可是肉搏战!” 大半个小时过去了,营垒防线中仍然是厮杀声连成一片,大股大股的艾克斯军队中的披甲兵已经涌入进去,甚至已经完成了替换,将第一线筋疲力尽的士兵替换下来,换生力军继续上前砍杀。 这一次,艾克斯军队的指挥将领可是一点没有保留,派遣上去的全都是披甲士兵,那种城镇民兵一个都没有派往前线。 在战争中,最难以坚持的就是近战肉搏了,这种面对面厮杀对士兵的精神、体力要求极高。 尤其是精神意志力,在随时随地会死去,周围不断有同伴倒下的环境中,还能坚持鏖战超过十分钟,就能称之为合格的职业士兵了,超过半个小时,那就是妥妥的精锐,超过一個小时……那就是超凡者兵团! 因为凡人士兵不可能披甲执锐鏖战一个小时不脱力。 砍人可比搬砖累多了。 因为砍人战斗的过程中,要时刻集中全部的注意力和体力,稍有不慎就是身死的下场,谁敢不卖出百分之百的力气? 搬砖的时候会有人偷懒,但砍杀战斗的时候可没有人敢偷懒懈怠。 “大人,我们最后一批披甲兵的预备队已经派上去了,剩下的士兵都是没有铁甲的城镇民兵部队。” “将那些城镇民兵重新组织起来,准备投入战场,这一战决定了艾克斯城的归属,我们没有退路可言!” “是!” 如果有的选择的话,艾克斯大军的指挥将领是不想让那些城镇民兵踏上战场的,因为最开始的三轮进攻中,城镇民兵本就不高的士气被彻底打崩。 虽说因为城镇民兵退的够快,死伤不大,但士气跌到底的城镇民兵重新派上战场,还是跟一群披甲执锐的敌人打近身战,这里面冒的风险太大了。 只可惜,他没有其他选择…… 不管怎样,城镇民兵也有几千人,几千人即便士气很低,砸入战场中也会起到不小的作用。 更何况,还有己方披甲精锐在撑场子。 现在双方看的就是谁先撑不住。 艾克斯大军的将领们不知道的是,让他们难以突破的查理所部士兵,仅仅只是全军的半数而已,另外半数此时已经迂回到艾克斯大军主力的侧翼。 突然,尖锐的冲锋号响彻天地,这不是一个人在吹冲锋号,而是一个冲锋号团队分布在各个角落同时吹响。 冲锋号是查理根据上辈子记忆中的唢呐喇叭类型的乐器,再参考这个时代的乐器简单改装的,追求的就是体型小音量大。 改装后的样式跟查理上辈子记忆中,某个不可名誉军队的冲锋号外形十分相似。 吹出来的声音也差不多,尖锐且富有节奏感。 艾克斯大军主力军阵所在的位置,正在集结的城镇民兵们,听到远处尖锐的冲锋号,慌乱的向四周张望,即便是军官弹压也无法阻止。 至于那些有马的,来自图卢兹伯国的小贵族,更是已经在亲随护卫的帮助下跨上战马,随时随地准备逃跑。 这些小贵族打仗的本事或许不咋地,但跑路的本事绝对是点满的。 毕竟,作为附庸小贵族经常被上面的宗主大贵族当做炮灰军团使用,如果跑路的本事不够,很容易就把自己陷在某一场战役中。 小贵族可不像大贵族那么土豪,即便敌对一方不杀人索要赎金,也会让小贵族的家庭倾家荡产。 当然,也正因为小贵族经常被宗主大贵族当炮灰军团使用,所以他们几乎不会给自己置办常备职业兵团,顶多养百八十个领主护卫保证自己的安全即可。 并且这百八十个领主护卫,大部分都不会被小贵族领兵出征,而是留在封地里看家护院。biqubao.com 被小贵族带出来出征的都是廉价的城镇民兵乃至于根本不要钱的征召农夫。 宗主大贵族将附庸小贵族当炮灰军团使用,附庸小贵族自然也就开始摆烂,这就导致如今的分封小贵族的战斗力,远不如人类刚崛起称霸欧罗巴大陆那个时代。 原本,骑士阶级也面临小贵族阶级的境遇,不过不少有眼光的君主认为骑士是自己武装力量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那点土地根本无法对中央集权产生威胁,所以就用骑士团的方式,加固稳定了骑士阶级的战斗力。 一开始,骑士团的各种补贴足以让骑士阶级养一帮全服武装的骑士扈从随同征战。 后来,不少君主乃至大贵族觉得骑士团太好用了,干脆不再局限于使用分封骑士,而是改用荣誉骑士,荣誉骑士就是由国家供养但没有封地的骑士。 除了没有封地外,荣誉地位跟分封骑士一样。 由于不用切割土地分封骑士,荣誉骑士的模式渐渐成为欧罗巴人类诸国争相使用的模板。 渐渐地,出现了纯粹由荣誉骑士组成的骑士团,由于这种骑士团所有的待遇装备都是由国家统一列装并训练,所以骑士团的战斗力远超传统的分封骑士。 比如法兰西王国的斯瓦迪亚骑士团,就是由荣誉骑士组成的骑士团。 为了增加骑士团的向心力,各国还在骑士团中大肆分封荣誉贵族,也被称之为宫廷贵族,跟荣誉骑士一样,就是没有封地的贵族,但各项待遇和社会地位跟分封贵族一模一样。 如此一来,荣誉骑士团中的军官也拥有贵族身份,对国王的忠诚度自然大大提升。 骑士团的好处法兰西王国境内的大贵族不是看不到,只不过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力豢养罢了。 在法兰西王国中,能养得起骑士团的大贵族屈指可数,布列塔尼公国就是其中最有名的一个,也是路易十四的眼中钉肉中刺。 布列塔尼公国因为实力强悍,一直是拥有独立倾向的法兰西大贵族的领头羊,这也是普罗旺斯伯爵察觉到路易十四要吞并自己的意向后,第一时间前往布列塔尼公国搞政治窜连的原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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