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不打仗朕就浑身难受_第120章 不可阻挡的骑兵冲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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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起冲锋的时候,领头的骑兵将领身上立刻爆发出震慑人心的气势,跟在他身后的其他板甲骑士感受到这股气势后,内心不禁流露出艳羡的情绪。
  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他们的将军激发了体内的力量种子。
  没错,带头冲锋的骑兵将领不是无脑送死的蠢货,他敢位列第一线是因为他是一名低阶超凡者。
  凡人只要觉醒了力量之种就能成为超凡者,俗称低阶超凡者。
  低阶超凡者虽然无法在外界表露出超越凡俗的力量,但激发力量之种后,浑身上下能爆发出震慑人心的气势,这股气势主要用来战斗。
  除此之外,在激发力量之种的时候,低阶超凡者的力量、敏捷、体力、精神、意志等因素都会得到增幅。
  得到如此增幅的低阶超凡者,即便自己不会什么战斗技巧,也能评价增幅的力气和反应速度将一名战斗经验丰富的顶尖老兵杀死。
  当然,这里指的是近战肉搏。
  不过在枪炮主宰战场的年代里,低阶超凡者近战肉搏可以碾压凡人战士的优势不复存在……
  毕竟不管是凡人还是低阶超凡者,都是一枪撂倒的命,低阶超凡者激发力量之种增幅的敏捷,远没有到可以躲开子弹的程度。
  正因如此,低阶超凡者在人类王国中的地位,远不如百年之前,并且随着枪炮武器的研发,社会地位还会进一步下滑。
  现如今,低阶超凡者在战场上唯一的用途,就是激发力量之种的时候,震慑人心的气势能给己方跟随的士兵提振士气,并让面对面的敌军士兵产生畏惧。
  只不过,在千人以上的战场上,低阶超凡者能起到的提振士气的作用微乎其微,犹如鸡肋……
  因此,低阶超凡者如果没能在大贵族和君王手里取得统领高位的话,最好的归宿就是前往各国的骑士团中任职。
  因为骑士团更注重个人武力,那里才是低阶超凡者获取丰厚福利待遇的最佳场所。
  这也是寻常军队中,很少见到低阶超凡者的原因。
  常规军队中不可能给低阶超凡者优待,低阶超凡者自然不甘心跟凡人一样当兵一步一步往上爬,这使得低阶超凡者都朝着骑士团和大国君主亲卫那边流入。
  不过此时带领骑兵纵队的低阶超凡者将领,是图卢兹伯爵的心腹,他能获取这个职位并不是低阶超凡者的战力,而是他对图卢兹伯爵的忠心。
  当然,也有这个低阶超凡者领兵的才能。
  这個世界的人族上位者对凡人和低阶超凡者一视同仁,只要有领兵才能,低阶超凡者自然也能成为带兵将领。
  只不过由于低阶超凡者基数太低,能成为带兵将领的低阶超凡者数量远低于凡人数量。
  这使得外界普遍认定常规陆军中没有低阶超凡者存在。
  这支骑兵纵队的带兵将领虽然是低阶超凡者,但他激发的气势仅仅只是让跟在他身后的百余名板甲骑士提振士气,对整个骑兵纵队的影响没多少。
  骑兵纵队的楔形冲锋方阵,越靠前的骑兵装备越好,前半部分清一色都是披甲骑兵,并且箭头部位全员身披板甲。
  最前方的板甲骑兵包括那名低阶超凡者将领在内,一手将厚重的骑士盾牌摆在身前,护住了自己上半身的所有要害,另一只胳膊则夹着一次性的骑枪,全速向前。
  如果只是普通的单兵火绳枪,而不是那种需要三角支架才能正常发射的大口径火绳枪,骑兵们在举着骑士大盾身披板甲的情况下,是可以挡住铅弹直射的。
  哪怕是普通单兵火绳枪近距离开火,在穿透骑士大盾后,扭曲变形的铅弹也会卡在精钢板甲上,不会伤到里面的骑士血肉。
  当然,骑士大盾重量可不低,骑士们只有在骑马冲锋的时候才会用到,如果是步行的话,举着骑士大盾身上还穿着骑士板甲的人,必然举步维艰,更别提挥舞武器杀敌了……
  没有足够的体力,叠再厚的甲又有什么意义?
  这也是大家都知道骑士大盾配合骑士板甲能挡住普通火绳枪,却没有人会在步战的时候这般配置的原因。
  但骑乘战马冲锋就不一样了,骑在战马上的重甲骑士不需要自己走路,重量大半都被战马承担,马上的骑士只需要举着骑士大盾就足够了。
  当然,在下马战斗之前,骑士肯定要先一步将骑士大盾丢掉。
  冲锋在前的重甲骑士只需要挡住一轮排枪就够了,在冲锋的骑兵速度下,对面根本没有机会用火绳枪打出第二轮排枪。
  除非对方步兵在中远距离开火,但骑兵纵队冲锋队形前排的重甲骑兵,连胯下的战马都披着精致马甲,中远距离开火的火绳枪根本无法破开防御,只有近距离密集攒射才能对披甲的战马造成伤害。
  举盾的骑士们只能护住自己的要害,可没办法护住胯下的战马……
  所以,列阵防御的第三师步兵,只要将敌方骑兵放近到足够距离,仍然可以对这群骑兵造成有效伤害。
  不出意外的,在抵近到三十个大步的距离时,对面的火枪横阵陡然爆发出一片轰鸣,硝烟还没有散开,开枪的步兵就快速退入方阵中,一排排雪亮的长枪指向冲锋而来的骑兵纵队。
  已经全速冲锋的骑兵中队在对面轰鸣声响起的时候,立刻有上百匹马儿前扑倒地,不过后面有着安全距离的骑士依靠高超的马术顺利从倒下的友军身上跨过去。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正在冲锋的骑士手中大盾一震,身形微微一晃,挡住了近距离直射的铅弹。
  这一轮排枪对冲锋的骑兵纵队造成了损失,但损失很小,完全没有影响到冲阵的骑兵纵队,甚至连一马当先的那名低阶超凡者都没有击中。
  下一刻,被蒙住马眼看不到长枪丛林的骑兵纵队,轰然撞入密密麻麻的长枪方阵中,骑枪和步兵长枪几乎同时怼在对方人马身上,死伤枕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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