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可不是善茬,看到郑建国不仅让他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还这么横,当场把面前的盘子摔在了郑建国的身上,然后狠狠地道:“妈的,给我砸了!” 老大发话,一个顶俩! 一群人摔椅子的,砸盘子碗的,掀桌子的,不到两分钟,整个包间就被砸的稀巴烂,雪白的墙壁上被涂抹的油渍麻花的,一片狼藉。 这还不算,还有几个专门暴揍郑建国的,只怪他说话办事太生硬,怼了富强,被两个人架着扇了二十多个嘴巴子。 郑建国叫骂着要报警,但是被一向比较精明会来事的林秀丽给拦住了。 除非他们不想在青山镇混了,不然,报警了也就把自己的财路给断了。 两口子坐在一起认真分析起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会不会是你们后厨把工序弄错了,或者是偷工减料了?”林秀丽皱着眉头想了想。 “不可能!小鸡炖蘑菇咱做了没有十年也有八年了,还能在这上面出问题?” “那就奇了怪了!” “我看就是那个黑涩会故意找茬!他就是想欠我们家的饭钱不给!” 富强总是在郑建国的酒楼宴请吃饭,倒是欠了一些饭钱。 “我看不像,人家那么大的公司,还能赖我们的饭钱?我还是觉得你的菜有问题。” 林秀丽让人把今天客人剩下来的小鸡炖蘑菇都端上来。 面前放着几盆菜,从颜色外观上看,简直是一模一样。 只是,有几个剩了大半盆,而有一个吃的只剩下了一点汤水。 林秀丽用筷子从剩了大半盆的那个菜里夹起一块尝了尝,然后又从只剩下一点的那个中间夹起了一点点蘑菇。 “哎哎,这个,你尝尝!” 林秀丽一吃之下,顿时惊得睁大了眼睛,“你还说这味道一样,你尝尝这一样吗?” 郑建国也细细品尝了一口,也是感觉到很惊奇。 这两天他都在后厨忙活,由于客人实在太多,他并没有察觉到做菜的时候有什么不一样,但是现在,他确实感觉到了两个菜简直是两个口味。 一个和平时的没有什么区别,另一个味道鲜美至极。 “做菜的都是你一个人,工序也都一样,甚至炒菜的铲子都一样,那就只有食材的原因了。”林秀丽分析的头头是道。 “食材能有啥不同?都是山上的溜达鸡,正宗的小公鸡。” “不对!是蘑菇不一样。你还记得那天李大壮带来的蘑菇吗?我记得他说过,这蘑菇是正宗的野生的。” “切,你听他吹牛逼。”郑建国很不以为然,“野生不野生能咋地?我们又不是没吃过野生的蘑菇,能吃出不同的味道吗,谁的嘴是那精密仪器?那大傻子的话还能信?” “你这个人,就毁在你这张嘴上!”林秀丽看着对方被打的肿成了猪头一般的脸,白了他一眼道:“我看,肯定是这蘑菇不一般。你明天一早就去蘑菇屯去一趟,问问他这蘑菇哪里来的。” “我不去!” “咱家酒楼能不能正常开业,就指望着这道菜了。不然咱这招牌就砸了。你看看这吃播咋说的,说咱这店挂羊头卖狗肉,说咱店大欺客,说咱以次充好……” “行了行了,你看我这脸都肿成啥样了。要去你去。” 第二天一早,林秀丽就赶到了蘑菇屯,去的时候还给林华华带了一些营养品。 “大壮兄弟,姐问你一下,你上次的那个蘑菇还有吗?姐还想要。”林秀丽收起了曾经的高傲,一脸的笑意。 还别说,这个女人笑起来还是很有几分姿色的。 长相和林华华差不多,只是一个更丰满,一个更青涩,一个像是熟透的葡萄,一个像是青瓜。 李大壮嘿嘿一笑,装傻道:“什么蘑菇?我给你们送过蘑菇吗?” 上一次李大壮遇到难事,林秀丽两口子没有少刁难他,还说只给五百块钱。 这一次,李大壮把话原封不动地怼回去了。 林秀丽嘻嘻一笑,走近了李大壮一些,拉了拉他的胳膊,道:“咋,还生姐的气呢?你看,你和华华都住在一起了,咱也是亲戚了,你就当帮姐一个忙好不好?我的妹夫。” 林华华在屋里听到这声“妹夫”,本来气鼓鼓的,此刻也是羞红了脸,心里砰砰跳了几下。 林秀丽说话的时候,故意用身体触碰了几下李大壮的胳膊。 要不说,女人撒起娇能办成百分之九十九的事。 李大壮感受着对方比林华华还要大几圈的饱满,装傻道:“咱们怎么就是亲戚了?” 林秀丽一指屋里的华华,声音压了下来,两个手指头碰了碰,眼神有戏地笑道:“姐是过来人,孤男寡女,都住在一起了,能没点事?你都把华华这样了,不算我的妹夫?” “这么说,你还有一个妹夫叫陈康。” “哎呀,大壮兄弟,话不能这么说。姐现在只认你这一个妹夫。” 要不说林秀丽还真是能说会道,天生的做生意的好材料,身段能高能低,不断地用身体触碰李大壮,说话声音都好听了不少。 看她那样子,要不是大白天的,她能把李大壮给吃了,条件只有一个,弄到蘑菇。 “你觉得华华现在的身体,能像是和我有事的样子吗?” “你是说,你俩在一起,没有睡过?”林秀丽吃惊地看着李大壮,然后上下打量了一番,颇有深意地一笑道:“大壮兄弟,这女人啊,你只有睡了,她才能死心塌地地跟你。华华我知道,我这妹子天生善良,跟一个人就会跟一辈子。你睡她,姐支持你。” 说着,她又往李大壮的身体上贴了贴,几乎整个人都靠在了李大壮的胳膊上,“姐也真是佩服你,这么漂亮的女人在你的床上躺着,你这年轻力壮的,都能忍得住,倒是个柳下惠。” “我现在不想当柳下惠。” “那你想干嘛?” “嘿嘿,要是姐亲我一下,说不定我可以考虑蘑菇的事。”李大壮装傻似的嘿嘿笑道。 林秀丽不愧是过来人,当时一笑道:“我当是啥事呢。肥水不流外人田,亲你我也不吃亏,还占了便宜呢。” 说着,她踮起脚尖,亲在了李大壮脸上。 李大壮倒是一点都没有客气,顺势一拉,把她紧紧地搂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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