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李大壮居然告诉他,在他眼前的这一根正是龙血参?! 这可能吗! “对啊,血参只是颜色红,而龙血参其色如血,其香如兰,其肉如鳞,其形如龙,故而得名龙血参,你难道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吗?” 李大壮神色如常,将这个结果告诉了孙怀虚。 他并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这是龙血参。 因为就算有人心动,他也拿不到。 以李大壮的实力,还没人能跟他抢东西。 听着李大壮的话,孙怀虚立刻回想之前看到的血参的样子。 其形如龙,其香如兰…… 越想,孙怀虚就越发现符合。 一想到一根龙血参竟然就这样和自己擦肩而过,孙怀虚眼一翻,就这样气晕了过去。 看到孙怀虚气晕,百草楼的医生立刻上前把他抬走。 “没想到这竟然是一颗龙血参?!” 陈江目光惊讶的看向李大壮的包包。 百草楼也算是他的产业之一,所以陈江多少了解一些中草药的知识。 他非常清楚龙血参的珍贵。 就刚才那一棵,拿出去卖的话至少也值好几千万。 “对,正好我最近需要用到它,就买了下来。” 李大壮点了点头。 “这种珍贵的药,也就是在你这样的神医手中才能发挥光芒了。” 陈江羡慕的看了看李大壮。 如果今天买下龙血参的不是李大壮的话,只怕他都要忍不住抢了。 毕竟这种宝贝难得一见。 但现在既然是李大壮拿下了,陈江也只好收起自己的小心思。 拿回了龙血参,李大壮就把钱付了。 尽管陈江一直说以后李大壮可以免费来拿药材,但李大壮还是付了钱。 对于李大壮来说,他今天的不愉快和付不付钱是两回事。 陈江见李大壮执意要付钱,也只好随他去了。 “李兄弟,天色已经这么晚了,不如我请你吃一顿晚饭吧,也算聊表一下我的心意,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餐厅。” 等李大壮付完钱,陈江又热络的拉着他,盛情邀请道。 “对啊,大壮哥,昨天还好你救了我三爷爷,今天也和我们吃个晚饭吧。” 陈乐在一旁也柔声说道。 看到他们如此盛情邀请,李大壮点了点头。 今晚林秀丽要在医院陪林婷婷,而且他要炼药,也得自己找个地方。 今晚陪他们吃个饭也耽误不了什么事。 看到李大壮点头,陈乐和陈江都面露喜色。 “太好了,我们走吧。” 陈江带着李大壮走到停车场,这里停着好几辆豪车。 保镖上前拉开车门,几人坐了进去。 这是加长的林肯,里面是一圈品质极好的真皮沙发,旁边甚至还有一个架子放着一排名酒。 李大壮感叹城会玩,找了个位置坐下。 看到他将包放在车上,一直陪在陈乐身边的那个女孩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嫌恶。 不过她并没有说话。 “这位是?” 李大壮并没有注意到女孩的嫌恶,发现还有个人没有介绍,他便看着陈江问道。 “哦,这是我女朋友,苏若轩。” 陈江看到李大壮问,便急忙高兴的给他介绍了一下。 苏若轩颜值极高,毕业前可是龙江大学的校花。 哪怕是陈江,能追到苏若轩也让他骄傲无比。 “郎才女貌啊,你好,我叫李大壮。” 李大壮礼貌的点了点头。 然而苏若轩却是偏过头,根本不理会李大壮。 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她眼光极高。 所以看着不修边幅,还穿了一身廉价衣服的李大壮,苏若轩根本不想理他。 要不是给陈江留面子,苏若轩恨不得立马把李大壮赶出去。 “若轩,你这是干嘛?” 陈江看着苏若轩这个模样,哪里不知道她又是大小姐病犯了。 但是李大壮不好慢待,陈江只好语气微微严厉的说道。 “哦,你好。” 苏若轩不耐的回过头,敷衍的答了一声,随后又偏过头。 “大壮兄弟,若轩这丫头就这样,你别放在心上。” 陈江有些尴尬的看向李大壮,笑着解释道。 “没事。” 李大壮摇了摇头。 他这个人随性惯了,才不会因为这么点问题就生气。 看到李大壮如此大气,陈江心中对李大壮又增了一份好感。 “对了,大壮兄弟,过去还需要点时间,你要不要喝点酒,这是我前几天刚从一个欧洲贵族手里收到的1800年的白葡萄酒。” 陈江从车子的酒柜上拿出一瓶酒,笑着对李大壮说道。 为了收到这瓶酒,他可是花费了不少钱和人际关系。 “哦,二哥,你这瓶酒我也听说了,我也想尝尝。” 看到陈江拿出这瓶酒,陈乐也看了过来,心动的说道。 1800年的白葡萄酒非常的出名,但在那一年储藏的酒非常的少,如今已经是有价无市,全世界都没有几瓶。 陈乐对于红酒之类的酒早已经喝习惯了,这么一瓶知名的酒,她自然不会错过。 “好。” 李大壮也点了点头。 看几人都想尝一尝,陈江高兴的拿出杯子,给每人都倒了一杯。 陈乐他们拿起酒杯,微微晃动着酒,并没有立刻喝,而是先放在鼻尖仔细的品味了一番,随后才小口的抿起来。 倒是李大壮,拿起酒杯就直接喝了。 酒一入口,李大壮就有点嫌弃。 这酒太难喝了。 入口有股涩味就算了,喝起来还没有丝毫的劲道感。 这酒甚至还不如他之前送给老林头的那瓶用黑龙山里的葡萄酿的酒香。biqubao.com 看到李大壮一口喝掉了酒,陈江和陈乐都有些惊讶。 李大壮都不品酒的吗? 这可是因为珍贵的1800的白葡萄酒啊! 不品的话,岂不是完全浪费了这好酒的味道了吗。 “乡巴佬就是乡巴佬!” 苏若轩面色越发嫌恶,低声吐槽了一句。 在她看来,李大壮完全就是在浪费酒。 不懂品酒的人喝酒,就是在浪费。 苏若轩是真的不理解为什么陈江他们要对李大壮这么客气。 就算他救了老爷子,那么给点钱打发就行了,何必要对他这么好。 让这种穷人混进自己的圈子,完全是在自降身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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