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爱咋说咋说,大哥你跟他们计较干嘛?” “你给村里人创造那么大的收益,他们要是说你,那才是他们的不对。” “再者你又没结婚,真要和美丽婶有什么,那也是她主动勾引!” 林华华咧起嘴,很是护短的出声道。 “哟,我们家华华思想那么开放。可别真的我被美丽婶勾走,你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 李大壮开着玩笑,却让林华华脸蛋一红,将脑袋埋在李大壮的胸口,声若蚊蝇道:“才不会呢!大哥你真讨厌!” “放心吧华华,我已经找到恢复你双腿的办法。只是,还有三违主药暂时找不到。” “等我找到那三种药材,到时候你就可以站起来,跟我一起做一些羞羞的事情,然后生十个八个小孩。” “就咱俩的优秀颜值,只生两三个那简直是浪费基因!” 林华华听到李大壮这么说,更为害羞,脸蛋滚烫得能煎鸡蛋。 她小粉拳砸到李大壮的胸口,故作生气的娇嗔着:“讨厌,讨厌,谁要给你生猴子!” “那我就把项目,交给张太贵做了!”李大壮见自己最担心的一环已经解决,就把这事告知林华华。 “给他吧大哥,反正咱们也没有钱承包。” “何况美丽婶照顾咱这么多生意,且在会议上,她还帮着大哥骂村长,给她老公总比给外人强!” 林华华也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权衡利弊,她还是认为给赵美丽最合适。 “等村长一家倒台,我就开始竞标!到时候两个村的人都种植农产品,购买我们的培育液。” “一亩五千块,接近两万亩,一年生产两季,咱们就是不入股参与黑龙湖的项目,每年也能挣三四个亿。” “到时候华华,你可真的是亿万富翁。以后别说蘑菇屯,就是青山镇都没人看不起你了!” 林华华听了李大壮的话,瞳孔再次睁大,甚至呼吸都有些急躁起来。 她万万没想到,李大壮才是这个项目,收益最多的人。 虽说刚才林华华同意李大壮把项目扔给张太贵,但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毕竟李大壮身为策划者,因为没钱反而没占到什么好处。 现在她想通了! “大哥,这都是你的钱,我只是帮你看管而已。哪怕日后华华成为亿万富翁,那也是大哥赏赐的。” “大哥肯接纳我,没让华华流浪,我就很开心了!” 林华华搂着李大壮的脖子,发自肺腑为他开心。 这时,曹琪突然来电,约他去青山镇见面。 李大壮大概也能猜出曹琪来电的目的,想了下,还是决定去面谈得好。 “大哥加油,争取拿下曹小姐!到时候华华双腿好了,给你们带孩子!” 林华华知道李大壮要去见曹琪,没有半点吃醋,反倒是对他加油鼓励。 从她见到曹琪,了解家境,看到曹琪望向李大壮的眼神,就知道李大壮这样的男人,只有曹小姐才能般配。 “李大壮走了!估计去青山镇办事!” “看这天色,他办完事情再返回来,估计也要七八点。” “待会天黑一些,咱们就开始行动!” 村口不远处的山坡上,几个男人躲在树上,眼睛始终望着村口那部保时捷。 见车子离开,他们瞬间就从树上跳了下来。 现在已经是晚上五点钟,一般人很少再去镇上,要去,也是办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或者去赴宴,没有两三个钟是不会回来。 …… “曹小姐,您想要黑龙湖的开发权是吧?” 李大壮来到曹琪指定的酒店,开门见山就和她说。 曹琪今天打扮得特别漂亮,穿着一件紧身的连衣裙,脚踩着一双透明水晶高跟鞋,将高挑白皙的美腿完全暴露出来。 黑与白相互衬托,使曹琪看起来更加明艳。 曹琪身旁,是她闺蜜兼助理沈思雅。 沈思雅今天打扮得也很漂亮,不过穿得却很保守,没有露腿啥的,端庄漂亮,好像专门去谈生意。 曹琪,却像女孩子约会心仪男人一般,处处都充满细心和魅惑。 “叫我琪琪就好,咱们都不是第一天认识了,又合作了这么多生意,不用那么见外。” 曹琪淡淡一笑,见李大壮点出她的小心思,大大方方的承认着:“大壮哥说得没错。我爷爷今天去蘑菇屯,听了你的讲述,也意识到黑龙湖是个潜力巨大的项目,在加上目前蘑菇屯生前的李氏蘑菇,都由我们独家代理销售,所以我们接下黑龙湖是最好不过。” 曹琪他们公司,山珍海味的销售渠道,早就形成规模。 针对的客户,都是非常高端。 毕竟挣得不多的人,也吃不起几十块一斤的蘑菇,甚至购买其他昂贵的野味。 一开始,李大壮也想让曹琪他们加入,毕竟相比于其他外资介入,曹家运作起来那几乎可以说是成本低廉,效果极好。 曹家只用给蘑菇加一层塑料包装,顺带宣传黑龙湖景区开放的事情,点明还有其他野味食品,那些消费者扫二维码看到黑龙湖的风景,绝大部分有空都会过来旅游。 曹家所花的成本,不过是一两毛的包装和打印钱,真正实现花小钱办大事。 不过这事已经内定给张太贵,倒让李大壮有些不知所措。 总不能让张太贵撕破脸皮,让蘑菇屯和石坑屯都知道自己搞破鞋吧? “大壮哥,难道黑龙湖项目,已经有人抢在我们前面承包下来了吗?” 曹琪看到李大壮一脸为难的表情,顿时就猜测出来。 “也可以说是这样。” 李大壮没有隐瞒,直接了当就告诉曹琪。 “大壮哥,这么重要的事情,难道不用招标吗?何况,我听说你们村长让镇领导很不满意,十有八九被撸下来,你能不能替我们争取一下?” 曹琪并没有放弃,反而觉得是王欢喜在村里作妖,暗中定好承包公司。 “这么说吧,这件事是我内定的,不关王欢喜的事。” 李大壮见曹琪不甘心,也不打算隐瞒。 “你内定?”曹琪瞪大眼睛,根本不敢相信憨厚的李大壮,也会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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