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哥里妇_第239章:女孩子要有准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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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疯,而是严肃的跟你们讨论这个问题。”
  “夕张玉甜瓜,两个就能卖到十五万,合几万块一斤。凭啥外国的月亮,它就这么圆,这受人追捧?”
  “这不是我们暂时没有培育出,能超越它们水果品质的产品出来吗?”
  “若他们放开种植,种子大规模发放,恐怕用不了多斤,也会沦为十块三斤的下场。”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以前的阳光玫瑰上千块钱一斤,现在引进国内,十块钱三斤别人都在犹豫着买不买。但上千块一斤的时候,味道就一定比现在十块三斤好吃吗?”
  “他们就是在稀缺时才能喊上价,而我们的桃子根本不怕种子泄露,哪怕别人拿去种植,也不可能拥有跟我们一样的味道,一口下去就能让人愉悦,甚至超越桃子本身该有的味道。”
  “你觉得面对全球市场,这个价格还贵吗?”
  李大壮一脸严肃的看向曹琪,冷冷的笑着问:“又或者你觉得,几万块一斤的夕张玉甜瓜,吃起来就能和我桃子一样,心情美妙?”
  “发了发了,我们要发财了!”
  “一亩能卖几千万,那一年就是几千亿的市值!”
  “这桃子若能种植下去,用不了几年,咱们就晋升为全世界最强大的农业公司!”
  曹琪深知夕张玉甜瓜比不上当下的桃子,想到未来的前景和预估价值,兴奋得直接从地上蹦起来。
  上万块一斤的桃子,可不一定是专门作为有钱人的零食。
  当某一种东西,它卖到天价,天生就会附带其他价值在里面。
  虽说桃子不能收藏,长时间保存,但是一些人给领导送礼,减去烟酒,最有脸面和价值的,就是天价水果了。
  名声一打响,甚至都不用曹琪辛苦去跑销路,那些高端水果店,就会主动下订单。
  “哈哈哈,这桃子我要种!到时候挣钱,咱们三七分,我要三,剩下七成给你!”
  曹琪生怕李大壮后悔,直接就和他谈起条件。
  “五五分吧!我什么都不管,选土地种植,人工护理,甚至销路都交给你们来处理!”李大壮也不是贪得无厌之人,直接又让了两层好处。
  对于天价水果,人工运输等费用,可能连百分之一都用不到。
  李大壮知道三层就是很多钱,但他不想日后麻烦。
  “好!那就五五分,从田头离开后,一切都交给我们天材地宝公司。损耗也是我们自负!”曹琪也没矫情去讨价还价。
  她知道李大壮能创造出这个桃子,今后一定还会弄出许多珍稀水果来。
  “沈助理,不知道这个项目比不比黑龙湖挣钱?”
  李大壮把目光望向沈思雅,瞬间让她心里‘咯噔’了一下,玉脸惨白的向后爆退!
  “沈助理,咱这么大一个人,你不会说话不算话?不敢信守承诺吧?”
  李大壮微咪着眼,笑容坏坏的打量着沈思雅。
  沈思雅瞬间感觉李大壮的眼睛,就好像两束滚烫的火焰,烧得她全身火辣辣。
  目光所到之处,外表衣服好像都被焚烧得一干二净般。
  “大壮哥,你就别逗思雅了!你瞧她那如小羊见狼的害怕模样,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曹琪连忙在旁边帮衬,同时不忘逗一下沈思雅。
  在她心目中,李大壮肯定只是逗着玩而已,不会真的让沈思雅陪睡。
  要真这样,就不是曹琪认识的那个李大壮!
  “谁说我耍赖?”
  沈思雅挺起胸膛,圆鼓鼓饱满直挺在李大壮面前,气呼呼道:“我承认你这个项目是能赚钱,不过想要发展,恐怕不容易吧?”
  李大壮挑了挑眉,不解的看向沈思雅。
  “首先,蘑菇屯土地已经连带黑龙湖项目开发,被承包出去。按道理讲,今后两个村庄都会种植上蘑菇,确保村民有基础收入!”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这个桃子,一定在蘑菇屯的土地上才能种植出这个味道来吧?”
  “若我们去外面承包土地,桃子味道还能不能如现在一样美妙,卖出预期高价,谁也说不准!”
  “既然后面的事情都难以保证,又何来我输的说法?”
  沈思雅本来还憋红着脸,半天找不到逃脱的对策,可一想到蘑菇屯和石龙坑的土地已经承包出去,一时又有了底气。
  哪怕李大壮预留一部分土地种植桃子,那收入大部分也要分给村民,哪里来比黑龙湖项目赚钱?
  就算到外面承包土地能种植出来,沈思雅也要拖着,起码等个六七个月,甚至一年时间,桃子才会成熟。
  这段时间,足够沈思雅想办法摆脱李大壮,甚至用其他打赌,去把这个赌约收回来。
  她是不可能陪李大壮睡觉觉的!
  “沈助理啊!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自己主动提出要陪我,还嘲笑我不举,现在到了我要证明的时刻,你却不信守承诺,用这么低级的手断拖延时间!”
  李大壮当然看出沈思雅藏着什么心思,只是失望的摇摇头,并没有强迫她。
  这东西,还是两个人相互付出,水乳交融,才会到达巫山之巅。
  强扭的瓜虽然解渴,但是不够爽!
  “那本来就是!”
  “总不能说以后我去和马诗客承包火箭,将来把人送到火星,一人收一万块钱,全球一人去一次,就有六十万亿了吧?”
  “项目,总是要实施后,见到钱哗啦啦流进来,那才算数!”
  反正沈思雅不管,就是死皮赖脸拖下去。
  她可不想把最宝贵的夜晚,留给一个没啥感情的男人。
  何况,曹琪对李大壮,还有一点点想法。
  “算了,你赖就赖呗,反正时间我有的是,等个一年半载,又不是等不起!”
  李大壮懒得和沈思雅说话,朝她翻个白眼,径直就朝屋内走去。
  “大壮哥,思雅之前都是和你开玩笑的,你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就算思雅愿赌服输,你也得让她有个心理准备嘛!毕竟是女孩子,众目睽睽之下,怎么能像你们男人一样,说上就上。”
  曹琪看到李大壮朝屋里走去,连忙上去拉住他的衣角,态度谦虚的和李大壮解释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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