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真是暴躁啊!刚才我躲在不远处观察,他带了好几十个兄弟,把整个八层的房间都踹开了,让所有人都来找他麻烦,整个宾馆大厅都站满了人。” “也幸好我跑得快,否则被众人围堵,当小丑的就是我们了!” “至于我怎么进去,那就是个秘密了。要是告诉你,下次你老公偷看到你手机内容,那我还怎么跟你约?” 李大壮也是感慨不已。 幸好他聪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上次王紫桐过来处理麻烦,私下调取摄像头,得知李大壮是顺着下水管道逃跑,就格外注重自己的隐私。 特别是李大壮成为网红镇长,那更加注重自己的隐私,至少不能在发生王紫桐甚至一些公职人员,仗着权势调取摄像头,看到自己偷情的事实。 真要出那种事情,李大壮无所谓,整个青山镇都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李大壮,才不会做那颗老鼠屎! “快说嘛,我保证看完就删!” “何况,等我老公出局子里出来,我也要和他离婚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我也受够了!” “趁着这次,我有理有据,还能分点家产回来。否则,就他们一家人那副嘴脸,我就算没做对不起他们的事,出来也是一毛钱都分不到!” 韩曼丽说出自己的计划,是真打算离婚,和王家父子撇清关系了。 不说离婚得多少钱,就是黑龙湖项目弄起来,韩曼丽一家三口,也能分到不少钱。 人均五万以上,那是李大壮一开始预计好的,按照目前形势,没人能分个三十四万都没有问题。 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没想过黑龙湖风景区,能活到节假日过后,吃住行都饱满。 哪怕一年五万,一个月几千块,也可以在农村过得很滋润,不用担心疾病等,都由项目组来治疗,那青山镇这种物价,真是能让人爽得飞起。 正是因为这样,蘑菇屯很多人现在都生活水平都直线上升,挣多少都敢花多少,不怕疾病,也不用讨好王欢喜等人。 “啥?你真要离婚?” 李大壮愣住了,忽然心中有点罪恶感了。 好像因为自己的原因,王家两位美人,都要和王家父子闹掰,打算出来自己混。 不不不,冯丹那不关李大壮的事,是她决定离婚,又怕王欢喜和张太贵报复,才来找李大壮帮忙。 这个锅,李大壮不背。 至于韩曼丽,李大壮也没留下任何证据给王申,这锅背也不是,不背也不是。 “放心好了,我就是离婚,也不会赖上你。你顾好自己的家庭就行了,有需要,我会提前让你做准备。” “何况,这不是你的错,而是长期欲求不满,甚至矛盾中产生的恩恩怨怨。事到如今,我也该离去了!” “还有,告诉你个秘密,我老公患有不育症,这辈子可能都不可能让我怀孕了。他不想当爸爸,我还想做妈妈呢!” “所以,哪怕没有今天的事情,我也迟早会和他离婚的!” 韩曼丽见李大壮这种反应,还以为他担心自己离婚,会赖上他,于是连忙解释。 李大壮没想到,韩曼丽怕自己会被吓跑,再也不和她往来,连王申有不育症都告诉自己。 “这关乎你自己未来的幸福,我建议你慎重一些。当然,恢复自由身,做妈妈,是每个女人都渴望的事情。” 李大壮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能让她自己选择。 “我都说得这么多了,你就告诉我,怎么进入房间里面的吧?” 韩曼丽仍旧充满好奇,盯着这个问题不放。 “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否则,下次你有了小情人,把秘籍传授给他,就不来找我了。” 李大壮开玩笑的回复。 其实李大壮从王紫桐哪里得知暴露的那一刻起,往后每一次去找韩曼丽,都是用特质的材料易容,就像当初去赌场坑陈康一样,完完全全就是另外一副面孔。 若不是亲眼目睹易容,哪怕是最亲近的人,都无法将李大壮给认出来。 同时,李大壮升为青山镇一把手后,利用职权翻阅一些男性的信息,伪造几个备用身份出来,身份证号就是那些红颜知己,名字却变成其他人。 再把这些信息,放在卧底名单中,除非他辞职和升迁,不然其他人都无法查看。 到时候辞去职务之前,把这些假名单删掉就好。 反正李大壮就是用来订房而已,又没干什么坏事,还是可以云住宿的酒店。 至于如何进入房间,李大壮当然在上层,或者下层再开个房间,从窗户溜进去。 相比多花的房费,李大壮更在乎名声,和青山镇人民的利益。 甚至很多时候,他都不用滑到一楼,直接跳入上面房间就好。 “哼!我都为你付出这么多,你还不信任我!” “下次我趁你不注意,偷偷在套里扎个洞,到时候怀上你的孩子,我让你喜当爹!” 女人好奇心一起来,得不到满足,怨念会使得她们,想出各种各样的想法来。 “别别,我怕到时候怀的不是你,而是别人!” 李大壮怕了,这要王欢喜父子没死,看到韩曼丽和冯丹,孩子那么像李大壮,不得红着眼要杀人啊? “嘿嘿,逗你的,你有家庭有老婆,我也不会破坏你家庭的。”韩曼丽开玩笑的回复。 说实话,韩曼丽是没看过孤狼勇士长什么样,不过就凭那堪比马驴的资本,将来男儿能遗传到,害怕未来和老婆吵架,甚至抬不起头来吗? 就孤狼勇士这个巨大的资本,韩曼丽想不仅仅是自己,用过的女人都想为他生一窝。 …… “怎么一回事?” “我明天才去资源局上班,这人没到,怎么又惹出事情来?” “还特么当着众人面,大喊我爸是资源局一把手,是嫌我做得不够稳?官职升太快了吗?” “我王欢喜聪明一世,怎么会有如此糊涂的儿子?” 王欢喜从二狗子得知王申被抓后,气得一口老血直接就喷了出来。 真是坑爹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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