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一言难尽!” 王金世痛苦的摇摇头,端起酒杯就朝兄弟们说道:“喝酒喝酒,别整天想包良家,真想发泄,叫几个愿意出台的小蜜蜂,也行啊!” 王金世最近别说玩女人,就是让他喝酒,都不想出来。 当人变成工具,甚至变成时刻被监视的囚徒,那就算给他山珍海味,世界公认的大美女,他也没心情享受。 王金世就是这样! 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夜晚,一群神秘人闯进来,将龙屯石场内的花豹社团兄弟,甚至连看门的狗都给屠杀干净。 要不是王金世身为龙屯石场的老板,他恐怕也死在那寒光凛凛的屠刀中。 而王金世之所以能活,完全是龙屯石场还需要他来维持,这么多兄弟消失不见,也需要他来找借口打发掉其他人。 现在身后那两个贴身保镖,就是时刻监视王金世的利刃,只要他想叛变,甚至不按照平时生活习性去渡过每一天的时间,那他和家人,将一个不会存在于世界上。 “兄弟,既然你今晚心情不好,那这个小黑妞,咱们都不要,全让给你了!” “第一次给你,若以后腻了不要,咱们再尝尝鲜。” 几个兄弟都看到王金世不开心,也想让他快乐一些,立马就通知旁边的花豹社团成员:“你们两个去,绑也要把她绑过来!” “不用了,我酒已经喝得差不多,得回龙屯石场睡觉了。明儿还要上百车石头,我不去盯着,那些工人偷懒,赔偿金可不少。” 王金世心里确实想,但想到自己价值被榨干,等待就是死路,一时也没了兴趣。 人家女方不愿意,绑来有什么用?要是花个百八十万,能包回来玩一阵子,那王金世愿意尝试。 强行绑架,那就是作恶,就是败阴德。王金世此刻只想活着,甚至脱离控制,当然不愿意再干这种缺德的事情。 “丢,兄弟,你不会在外面包小三被老婆发现,闹离婚吧?这几天都感觉闷闷不乐,笑起来都好像机器人一样。” “哪怕离婚,该玩就玩啊!不然以后老了,想玩都硬不起来!” 几个兄弟眼神怪异的看着王金世,很想知道他为什么事情不开心。 这个时候,守在王金世后面的两个贴身保镖也出声说道:“几位老大哥说得都很对,王总该潇洒就潇洒,我这就派人把她弄到石场,让王总好好潇洒。” “行吧,那我就在石场等着。” 王金世知道两个监控人不满了,生怕王金世暴露异常,所以选择让他答应兄弟们要求,玩了王紫桐。 至于把人绑到龙屯石场,还是不是他王金世享受,那就难说了! …… “鱼儿应该已经上钩,你们继续盯着王金世的活动轨迹,等他出来一个人行走,或者明后天,我再制造偶遇,想必他一定会主动讨好,让我们有了见面偶遇的机会。” 走出夜总会,王紫桐立马就把消息朝单线联系的同事发去。 同时想到刚才在夜总会包厢里,那些像猪一样的男人,如此恶心自己,她心里头不由有些暴怒:“还有,盯着王金世今晚聚会的这些人,有违法犯罪的,找机会全部端了,让秩序乱一会吧。” 王紫桐当然知道王金世有黑豹社团的背景,也知道这些人,开夜总会,背地里做一些违法生意,局里都有些知道。 只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明白有阳光就有黑暗的真理,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搞得不过分,就行。 就好像黑龙会的存在,就是帮忙管理地下秩序,平时收点保护费,暗地里让闲散人员以保安形式出现在各个酒吧,也能体现出混混的价值。 黑龙会真要随意欺负人,甚至杀人,被发现还是要打压,甚至重创掉一部分人。 花豹社团这种小团体,基本只能挣那种肮脏的钱,也更加粗暴,但留着他们,基本都是作为一条长线,等着大鱼出现。 一旦有什么除恶行动,首先干掉的就是花豹社团这些人。 然后,又慢慢滋生孵化一个,新的花豹社团。 这东西,永远消灭不完,只是会做人,不嚣张跋扈能活的时间长一些。 “小姐,请留步!” 王紫桐离开夜总会没多久,就有两个人围拢上来,把她彻底堵住。 “你们是?”王紫桐警惕的看着她们,本能的就向后倒退。 作为一名警察,她对于受害者的神态动作心理,还是非常了解。 她现在就单纯的是个柔弱女子,而不是威风凛凛的女警花。 “我们是王总的保镖,就是刚才在夜总会包厢,您临走时候,稍微有好感的那位老板。” “我们老板想约你去他采石场看看,他在哪里开了一个日售百车的市场,每天赚几万块钱。” “小姐您刚辞职,我相信您一定很乐意换一份工作,哪怕去石场做秘书都行。” 两个人还是很礼貌的看着王紫桐,并一个劲的夸赞王金世的背景,和挣钱能力,目的就是打消王紫桐的警惕心里。 说了这么多,其中一个人掏出一张两百万的支票,递给王紫桐:“你给我们走,这两百万就是你的。或者,你给个账号,我们直接转账,这样你也更信任!” 王紫桐知道这两个人出现,那群人火焰已经上来。 当得知去龙屯石场,王紫桐心里还是很激动,特别想要答应了。 可她沉思一会,还是犹豫的摇摇头:“抱歉,我不需要!” 她知道,这两个家伙哪怕自己不去,也一定会绑架去。 因为旁边有个开着门的豪华商务轿车,就是做好绑人的准备。 “对不起,由不得你了!” 两个职业保镖动作迅捷,一把捂住王紫桐的嘴巴鼻子,一把将她抱上车,随后将车门关闭。 “听我们的话,你就不会死,甚至还有钱挣,可千万不要反抗!” 进入车内,王紫桐被放在椅子上,同时面前多了把明亮亮的刀。 王紫桐脸上写满惊恐,不仅仅是假装,而是发自内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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