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就是卧底警察!” 王紫桐见被识破,也不隐瞒,大大方方就承认下来。 事到如今,她连逃出去都不知道要用什么办法,那承认身份,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哈哈哈,我就知道,一天一百多辆车发出去,哪怕做好足够的伪装,时间一长,还是会引来别人的好奇,甚至正规警察的注意。” 章田信男咧嘴大笑,像是早就预料到的感慨道:“我早就建议过,不要用雨棚,哪怕多拉一些,在上面覆盖一层砂石,哪怕最后到达目的地,需要人工清理,甚至损失掉一些,也好过遮遮掩掩,让人快速引起怀疑。” “你们,究竟在偷运什么东西?”王紫桐好奇心达到极致,关心就想询问起来。 “呵呵,假如你把我伺候好,让我舒服,我就让你活着走出这个房间,到时候你不就知道了吗?” 章田信男玩味的看着王紫桐,抓住她的那只大手,开始拽着王紫桐的手臂,一点点强行朝胸膛按去。 对,就是暴力往里推,用王紫桐的手挤压着她身体的柔软处。 “杀了我吧,我就是死也不会答应你!”王紫桐手臂剧痛,咬牙切齿的恶狠狠着。 本来章田信男长得就不算好看,加上还是岛国人,王紫桐那是打心底,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滋滋,我还没玩过警花,还是国内的警花,那更是没有尝试过!” “我迫不及待把你全身上下每一寸都舔得一干二净,怎么舍得让你去死呢?” 章田信男猥琐的浪笑着,空出一只手,一把就解开自己的皮带,接着一把套在王紫桐身上,打算把她双手捆绑起来:“既然你不愿意,那我就只能自己动手,看你双手被制服住,还什么来反抗!” 王紫桐绝望了,拼命挣扎也无法挣脱束缚,现在还要被皮带捆绑上,那更是逃亡无望。 基本等待王紫桐的,就只有被凌辱,被玩弄,甚至屈辱的死去! 王紫桐好后悔,自己傻乎乎玩什么卧底? 直接派几千人来龙屯石场,不把这些人都射成马蜂窝吗? 现在,谁又能救她? 难道那些同事,就没有察觉到她定位信号被遮蔽这么久,各种联系方式都联系不上,不知道出了意外吗? 他们明明就知道王紫桐卧底想混入龙屯石场,这么长时间的失联,也该找到这里了吧? “认命吧,你身上哪怕有定位系统,在我们信号遮蔽和干扰下,你的信号飘忽不定,甚至复制相同的信号频率,伪装成一个新信号,甚至是假位置,传递给接收的那头。” “你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 章田信男把双手捆绑好,看到王紫桐眼睛里满是祈求,一眼就看出她可能在期待组织,按照她身上某个定位的工具,找到这里,一时就冷冷嘲讽出声。 噗通! 王紫桐听到这句话,瞬间就更加绝望。 难不成,她今儿真要交代在这里了吗? 她真的没有翻盘机会了吗? 想到自己可能会死,甚至被活活凌辱至死,王紫桐心中难免闪过一丝悲哀。 她甚至都想咬掉自己的舌尖,就此交代在这里算了。 只是可惜,她守护了二十几年的身子,就要便宜一头猪。 王紫桐长这么大,一直没谈过恋爱,甚至不知道男人是什么味道,结果临死前这个愿望,却突然在一个敌人身上实现。 王紫桐突然很想谈恋爱,假如这次逃离出去,她一定会找个人,好好的去谈个恋爱。 王紫桐脑海中,开始闪过这么多年,一起合作过的男同志,甚至见过的男人,究竟是谁让自己相处得更舒服一些,甚至自己究竟对谁有好感。 结果,她脑海中就出现了李大壮那玩味的笑容。 王紫桐甩甩头,却发现脑海中李大壮的影子愈加清晰,甚至要幻化成型,出现在自己眼前一样。 “可恶,怎么可能会是他?” “我什么时候偷偷喜欢上他了?” 王紫桐想到脑海中只有李大壮的身影,一时疑惑的在心中嘀咕着:“他明明就是个渣男,明面文质彬彬,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背地里就和别人老婆勾搭在一起,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这种可恶的渣男?” 王紫桐甩甩头,坚决不想承认,自己喜欢上李大壮这么一个生活作风有问题的男人。 何况,他好像还和好几个女人,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就说石坑屯那乔倩,还有蘑菇屯那个瘸腿的林华华,甚至曹琪乃至于凯瑟琳公主,都有和他传出过绯闻。 王紫桐若是真和李大壮走到一起,那不是小三,而是小五小六的问题啊! 受不了,坚决受不了喜欢的人,就是李大壮! 可在这种生死关头,王紫桐的脑海里,又全是他! “怎么了小美人,不会在想你小情郎吧?” “滋滋,保存二十多年的完璧之身,交给我这么一个外人,想必你也不心甘情愿。” “不过你放心,我在这方面可是极为有经验,保证让你感受不到一点点疼痛,让你真切感受到什么叫女人的快乐!” “你那小情郎,可没有这个功夫!” 章田信男看到王紫桐眼神变得沮丧,甚至有些迷离,一时就认为她在认命,同时怀念着过去的情郎。 这是每一个原装货,大致被其他人上的心境。 “呕——” 王紫桐听得干呕想吐,特别看到章田信男那恶心的嘴脸,更想吐了! 她甚至觉得,李大壮那渣男,都比章田信年帅气一万倍。 王紫桐即使不太想成为李大壮的小五小六,但是对比章田信男,她就是做小八,小一百都没有任何怨言。 “李大壮,你个混蛋玩意,快点给我滚出来!” “若这次你能救我出去,脱离这猪头的魔爪,我给你做第一千零一个女人都毫不怨言!” 王紫桐绝望了,竟鬼使神差的朝天上大吼,就好像声音能通过空气,传播到李大壮耳朵里一样。 她此刻多么希望,身手不凡的李大壮,能出现在自己身旁啊! 可是,这个小小的愿望,此刻却显得无比奢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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