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个问题,而是又多了一伙势力,要抢夺这个龙屯石场。” “而且村长王安,在一年之前,就把那片山地给承包出去,并且已经收钱签了合同。” “现在东江资源中心的人也懵逼,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朱茂不可置信的嚷嚷着,显然没想到还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冒着得罪东江社团的危险,跳出来虎口夺食。 “走,过去看看怎么一回事!” 李大壮也是瞪大眼睛,拿起桌上的车钥匙,拉着朱茂就前往龙屯。 龙屯村公办,数百号人齐聚,面红耳赤的你争我吵,双方都快打了起来。 外围,还有几百个看热闹的村民,抽着烟,兴致勃勃的看着争斗起来的双方人。 显然,他们认为只要争夺的人越多,他们就能获取更多的好处。 “龙屯石场,开采权、承包权,都由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审批给我们东江资源处理中心,你们还来这里吵什么吵?” “你们先承包后山土地,打算种植和开采石头,还是一年前打得钱,但后来没有建立石场,这能怪我们?” “现在这里出现稀土,你们就过来分好处,早干嘛去了?大不了,我们赔给你们地租,甚至十倍违约金赔给你,你们爱干嘛就干嘛去!” “恐怕当初就是嫌这里穷乡僻壤没好处,才选择溜走,现在多十倍违约金,还不偷笑?” 东江资源处理中心的人马对面,站着一群黑衣大汉,东江来的人,正对着这群人破口大骂着。 他们大多都是工程师之类,仅有十几个练家子,显然是东江社团特意派来保护他们的。 另一边的黑衣人,一个个体型彪壮,一看就是练过武术的狠茬子。 他们人数也有五六十个,给人感觉就是若起冲突,瞬间就能把东江社团这群人,给打得七荤八素。 黑衣人面前,站着一个绝美的女人。 她没有穿着西装,甚至任何一套职业装,反而穿着汉服,手撑着一杆油纸伞,看起来就像是古代豪门出来的千金小姐,专程出来游玩,而不是像来谈判的。 李大壮大致看了下这个汉服少女,应该二十七八岁。 瞧她说话的语气和气势,一点都不像手无缚鸡之力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手段凌厉的女强人。 只是,李大壮不懂,为什么在这种重要场合,她会穿着一个汉服? “谁先获得手续,就算谁的啊?” “那我承包荒山种植,前些年还没看到效果,后面几年树木参天,你办理一个砍伐证,这些树木就是你的吗?” “我们知道下面有矿产,但是去年还没有有足够多的资金,一时先耽搁下来,今年挣够钱打算回来开采,你们就捷足先登?” 汉服少女不惧的看着东江社团的人,眼神极为锐利,语气极为霸道的对峙着。 “镇长,你怎么看?”朱茂在后面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当然用眼看!” 李大壮玩笑一句,走到王安旁边,好奇的出声问道:“村长,你去年真的把土地承包给他们?现在还在有效范围呢?” “对,我确实有承包给他们,现在村委会的账户,都可以查到收入的承包金。”王安回答道。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要把土地承包给王金世,让他在这里开个龙屯石场?”李大壮不解的出声询问。 “因为当时,签这个合同的就是王金世。然后不知道怎么着,王金世又把承包合同转让给这个美女。” “今年王金世过来开石场,又有审批手续,我还以为他再用之前的承包合同进场,谁知道他暗中就把合同转包出去。” “我估计王金世就是从这个美女口中,得知稀土情况,才会偷偷摸摸开石场,暗中偷挖稀土去卖。” 李大壮听了王安的解释,一时眉头皱得更深。 汉服美女,东江社团,章田信男和三合会,还有王金世和花豹社团,怎么乱糟糟? 若不是李大壮控制了黑龙会,那估计这个龙江省地下巨头,也要参与进去。 “你确定,没有骗我?”李大壮直勾勾的看着王安,有些疑惑的出声质问着。 王安作为一村之长,龙屯出现这么多事情,他一直是不紧不慢的态度,甚至一副谁来开采都无所谓的样子,早就让李大壮心中产生些疑惑。 李大壮才想,恐怕王安早就知道,他没能力吃下这么大的蛋糕,无论是谁来开采,都提前许诺他好处,才会那么有恃无恐。 换成蘑菇屯发现稀土矿,王欢喜若还是村长,看到那么多势力想要抢夺蛋糕,他即使没能力开采,也会快速挑选一伙,实力不错,又舍得给自己好处的人,然后坚决和对方站在一起,抗争所有想要来分一杯羹的势力。 “我敢确定,当时村里面,还有很多干部,甚至小队队长亲临出席,这个会议,也被摄像头记录下来,不信我可以随时调查给你看。”王安信誓旦旦的保证着,并没有收了好处,才会改变主意。 “那情况有些复杂了!” 李大壮一时皱着眉头,陷入无限沉思。 一年前就承包土地,按照王金世的尿性,若知道这里有稀土,恐怕早就开挖了。 王金世的花豹社团,在去年只是个三流势力,他已经比谁都更渴望金钱,快速提升自己实力,击败黑龙会和其他社团。 买下承包开采权,却拖到现在才开采,王金世究竟打什么主意? 难不成,先去找销路,等确定买家真实性和能力,今年才回来开采,并吸引这么多人过来? “行吧,这些问题,我晚点去拘留室,问问王金世,我想他一定会愿意配合我的!” 李大壮也不想在为难王安,而是在看向争吵着的双方人马。 看他们,究竟解决这个问题。 “李队长,有个不好的消息,刚刚拘留所那边传来消息。昨晚有人劫狱,把王金世和一批手下都救走了。” 李大壮看热闹的时候,朱茂把刚刚收到的消息给汇报出来。 李大壮瞳孔瞬间放大。 王金世被劫走,汉服少女就来凑热闹,这也太巧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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