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车厢,靠前段,第二个窗口……” 青年刚把u盘信息汇报上去,看到吴刚锁定自己,顿时寒毛直竖,连忙转过身子朝别的地方逃去:“我被发现了,正按照原计划逃避!” 青年说完,直接把无线对讲机关闭。 砰! 青年撒开腿就要逃跑,谁知对面一个女孩子,在擦肩而过的刹那,直接一脚朝他踹过来。 他猝不及防之下,踉跄的朝旁边摔去。 “别动!” 青年还没有爬起来,吴刚就跟上来,一把扣住他的手脚。 女孩,正是乔庄过后的王紫桐。 王紫桐上来,一脚就踩在青年嘴巴,随后伸手硬生生拔下那颗毒牙。 另外一边,那个乞丐因为火车遮挡住视线,无法看见青年被捕。 不过青年被捕前,通过无线耳机说他自己被发现,按照原计划要逃跑,还是让乞丐听见。 乞丐知道u盘已经扔,也不想待在这里,按照计划撤离。 “给!” 一个打扮靓丽的少妇靠近,从包里抽出一百块钱朝乞丐递去。 乞丐本来不想要,也怕附近有眼线注意到自己,连忙把碗伸过去:“谢谢你……” 百元大钞落入碗里的刹那,乞丐连感谢都还没说完,那扔下钱的小手突然多了把匕首,尖刃贴在乞丐的脖子。 若不是要留活口,估计乞丐反应过来的时候,匕首已经洞穿他的脖子。 “你,你是……” 乞丐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刚想开口,握着匕首的手突然松开,顷刻间就扣住他的嘴巴。 下一刻,坠落的匕首就被另外一只手接住。 匕首深入乞丐嘴里,快速的一阵挑弄,一颗毒牙就被成功拔了出来。 动作之华丽和迅捷,就好像经常撬开别人嘴巴,切割掉毒牙一样。 乞丐看到这个手段,顿时就明白对方不是吃铁饭碗,而是职业杀手。 “你,你是背叛了的血玫瑰!” 乞丐一想到最近只有血玫瑰一个人叛变,加上面前又是个少妇,立马就从手法上,猜测出面前之人。 “既然被你猜到,那你应该庆幸,落入我手里,一点都不冤枉!” 血玫瑰冷笑一声,封住乞丐的穴位,就等待暗地里的便衣过来接管。 “唉!自己人背叛,吴刚那边有李大壮和黑龙会加入,也不缺乏高手,看来这一战,我们要输了!” 乞丐和章田信男走得很近,许多人物一发布,他都能以最快速度了解到。 乞丐知道东江社团一夜之间,总部高手全部被消灭,也知道血玫瑰和其他几个人被消灭的消息。 加上今天这个拿吴刚家属威胁的局面,都被人暴力破解,那就证明大局已败了。 除非引进完全体的三合会,否则真的没有资格和李大壮斗下去。 “我看你觉悟挺高的,要不要我把主人介绍给你,让你不仅捡回一条命,甚至能在实力上更进一步。” 血玫瑰知道老乞丐装扮者是谁,也明白这是个人才,一时起了替李大壮招揽的心思。 “哼,血玫瑰,我可不会像你一样,做个背叛者。我就算死,也是三合会的人,也是我们岛国的英雄!” “不像你,向国内的狗低头,我想想就替你恶心!” 乞丐硬气的抬起头,丝毫没有动心,还倔强的嘲笑血玫瑰。 啪! 血玫瑰直接就是一巴掌,冷冷嘲讽道:“华夏有句古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永远不知道我的主人有多厉害。别提章田信男和三合会,只要我主人愿意大开杀戒,你们覆灭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哈哈,血玫瑰,被我说到耻辱处了吗?你若有耻辱之心,为什么还要背叛呢?” “你主人再厉害也是个人,难不成他是神不成?” “只要是人,就会有生老病死,就会受伤,就会被人杀死!” “我三合会成员几十万,绝大部分都是专业修炼过的武者,就是东江社团和黑龙会一起联手,都不能把我们三合会怎么样!” “你主人再厉害,抵挡住几十万人,轮番上阵吗?车轮战,都能把他活活累死!” 乞丐继续嘲笑着,只觉得血玫瑰为了讨好新主人,甚至像这些旧友炫耀现在过得多好,神话了新主人。 “可怜的癞蛤蟆!” 血玫瑰摇摇头,一脸可悲的说道:“你就是待在井里的那只小蛤蟆,永远不知道天有多宽广。我劝你最好别再狱中想办法自杀,留条狗命活着,未来有一天,兴许你能看到我主人,超越人类的惊人表演。” 血玫瑰看到乞丐,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 若不是当时背叛了三合会,血玫瑰进退都是死,只能暂且相信李大壮。 要不是那次受不了痒痒的折磨,血玫瑰做梦都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可以强到这种地步。 一招就废了血玫瑰,甚至还传授她提升自己的功法。 若不是不把血玫瑰放在心上,谁会给自己敌人传授武功? “忘记高手你,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神,那最接近神的,就是我的主人!” 血玫瑰说完这句话,便衣也赶到,双方快速完成交接。 另一边,货车上,一个鬼鬼祟祟的男人来到四号车厢查找,瞬间就被人给控制住。 他想反抗,谁知四号车厢大半旅客都是便衣。 不止是四号车厢,除了后面几节拉煤的车厢,每一节车厢都隐藏着七八个便衣。 那些还没暴露的人,甚至见情况不对想要逃跑的人,一下就被七八个烧火棍抵住脑袋。 章田信男这次火车拿走u盘的行为,算是彻彻底底的败了,还损失了十几个手下。 再厉害的高手,在狭小的空间内,除非一打一对烧火棍占优势,一打七八个,那就是烧火棍占优势。 …… “有内鬼,一定有内鬼!” “我不相信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就精确判断出我的行为,把所有人都杀死甚至抓走。” “查,给我查,若被我知道谁吃里扒外,投靠李大壮,我他们就把他剁成肉酱喂狗!” 章田信男暴怒,不相信这些都是李大壮他们靠实力和计谋取胜,反而相信有内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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