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哥里妇_第五百二十二章:制造机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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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他也修改了一下阵法,就是误入院子甚至家里都行,但是带着杀念进来,绝对会被诛杀,或者反弹出去。
  做好这些,李大壮才去县城买食物,放进冰箱里,确保林华华没什么意外,也不会误伤熟悉的人甚至村里人后,他悬着的心总算放松下来。
  第二天,李大壮驱车前往镇上接曹琪。
  曹琪早早就装扮完毕,知道此行要跋山涉水,把自己打扮得严严实实,护目镜、防晒服等都安排完毕。
  平时和曹琪形影不离的沈思雅,却罕见的没有跟过来,一时让李大壮疑惑的皱起眉头来:“沈秘书不去吗?”
  “她留在公司处理事情,我就自己去了。”曹琪脸蛋有些微红的垂下脑袋,似乎有些心虚。
  其实沈思雅是故意不来,给曹琪和李大壮单独在一起的机会。
  曹琪性子比较内向,喜欢李大壮,又不会开口,闲暇的时候,也不会找借口约李大壮出去幽会。
  孤男寡女不单独相处,怎么会有机会呢?
  沈思雅在知道李大壮的实力,加上此行要爬山涉水进入各种山洞中抓蝾螈,光步行都非常困难,一男一女共同赶路,肯定会有非常多的互动。
  沈思雅立马就觉得,这是一个双方增进感情的大好时机,就让曹琪一个人自己过去。
  曹琪作为一个千金大小姐,哪里跋山涉水荒野求生过?到时候没走几步必然气喘吁吁,这不就给李大壮制造了亲密接触的机会?
  沈思雅敢打赌,等这次回来,曹琪一定梦想成真,成为李大壮的女人。
  “东江省矮马县,从这里开车过去,还需要四五个小时,你若睡不够,可以继续补觉,等醒来咱们就到了。”
  千年蝾螈发现地,距离这里有五百多公里,最起码也需要好几个钟,所以李大壮示意曹琪先歇息。
  “不累,我还是坐着陪陪大壮哥,要是你困了,我还能陪你说说话。”曹琪撇了撇嘴说道。
  李大壮无语的翻了个白眼。m.biqubao.com
  曹琪性子内向,一般不会主动说话,李大壮要是不说话,她也就会定定的坐在位置上,半天说不出一句话,等待李大壮找她聊天。
  偶尔过了一段时间,她渴了饿了,拿出零食,就好奇的朝李大壮出声询问道:“大壮哥,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喝点水?”
  偏偏,李大壮身边女人这么多,又不想主动祸害她,只能往生意上聊,比如桃子树准备完全成熟没有,何时可以去上市推广。
  “到了东江省,我化个妆,易个容。怕别人认出我,到时候又上新闻,一些不法分子趁我不在青山镇,胡作非为那就不好了。”
  开了四个多小时车,李大壮总算来到矮马县。
  快下车的时候,李大壮一番乔庄打扮,将自己来了个改头换面。
  “大壮哥你这化妆技术,真的厉害,若是我将你这个化妆技术推广,按一万元一份售卖,估计全球每个人都会买。七十亿个人,就有七十万个亿了!”
  曹琪看到李大壮除了衣服,脸蛋没有半点儿熟悉的痕迹,她忍不住在旁边打趣着。
  李大壮直接给他翻了个白眼,顺手就来了一记脑瓜崩:“我看你是想吃花生米,终身监禁吧!要人人都有这个技术,那世界大乱,犯罪率将会大增!”
  “说得也是哦!”曹琪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两个人按照之前收集到的情报,很快来到一个中草药店。
  店里面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大概六十岁左右,但身子骨却很健硕硬朗。
  老人名叫曾七爷,家里自古就以摘草药为生,是个职业采药人。
  天材地宝的药品,他一旦采到,就会被人提前预定或瞬间秒杀,而普通的药材,数量太多,商家给不起预想中的价格,曾七爷就晾干处理,放在家门口售卖。
  渐渐,他这里就演变成一个药店,平时交给儿子来打理,曾七爷平日还是去山上菜药。
  方圆五十里甚至一百里,若有人定制某些野生药材,甚至一些悬崖峭壁上的神药,曾七爷无法去采购的情况下,都能准确把消息卖出去,告诉他们某某山,在哪个方向、大概位置。
  动物研究保护中心,若想知道当地还有没有一些野生动物存在,问曾七爷,他保准知道在那座山上见到过。
  “七爷,您之前和天材地宝公司收药的业务员交流过,曾经在一个充满地下水的洞穴内,看到过紫色蝾螈是吗?”
  曹琪来到曾七爷面前,先是亮出名片,主动道出自己的身份,接着就问起千年蝾螈的事情。
  蝾螈有白色、有金色、有黑色,甚至有咖啡色、黄土色,类似龙一样的暗青色,就是很少见到紫色的蝾螈。
  那是因为蝾螈生长的时间越长,身上的毒素剧变得越厉害,最后整个身体外边都遍布着一层剧毒,所以才有紫色蝾螈。
  一般这种情况,需要最少一千年左右,因此紫色蝾螈就是千年蝾螈的代表。
  蝾螈一般生命力,只有五到八年,若体型大一些,就可以活到几十年,甚至上百都有。
  达成这一条件,那就是蝾螈不能生活在外界的水域,池塘、山间小溪等,那样水里的食物太多,会加剧蝾螈活动量,所以寿命就会减少。
  蝾螈可以调节自身能量消耗,让自己变懒,甚至不移动,呆在一个地方十几年不动,没有排出新陈代谢,它的寿命也会变得无比漫长。
  所以想要得到千年蝾螈,就必须找干净、黑暗的水域,无其他动植物生长,没有产生能量者,作为水中唯一消耗能量的动物,蝾螈得不到食物补充,只能靠水流提供的那点能量,它就不会乱动,从而延长生命。
  “原来是小朱的老板啊!”
  曹七爷看到名片,一下就知道曹琪是谁,顿时咧开嘴笑了起来:“两位,请跟我来,我这就带你们去紫色蝾螈所在的洞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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