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哥里妇_第六百八十章:众星云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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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天!”
  李大壮有被雷到,瞪大眼睛的看着林华华:“这个思想究竟是谁教你的?没看出来啊!我们家华华,竟然还有这种想法!”
  “还能谁教的?当然是看电视学到的。”林华华娇羞的说道。
  电视中,不都经常喊着我x你鬼子老母之类的话?
  “嘿,原来我家华华这么想的啊!反正我外面还有其他人,晚上等你睡着,我偷偷去找别人好了。”李大壮也开玩笑回应着。
  “哼!”
  林华华故作生气,但还是没有阻拦“去吧去吧,不过要做好措施哦!否则大家都怀了,你只能去找九小姐了!”
  “你大哥这么没有魅力?少了一个九妹子,还没有人给你大哥睡觉觉了?”
  李大壮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吐槽道:“就你大哥这个长相和身家,只要想,可以从这里排队到鹰国!”
  “自恋!”
  林华华笑着抨击,不过心里却知道李大壮说得没有错。
  有钱和有权,还帅,李大壮简直满足了所有女孩子对偶像剧男主角的期待。
  李大壮只要想,应该会有很多女孩子像闻到腐肉的苍蝇,前仆后继的冲上来。
  林华华很幸运,自己还残疾的时候,就遇上了李大壮,还是他刚刚崛起的时刻。
  换成现在,哪怕林华华治好双腿,也不会拥有今天这个地位了。
  ……
  “天啊!这位是国之圣手,叶箫的孙子,叶长乐吧?”
  “听说叶长乐20岁就考上医学博士,25岁的时候已经成为国内顶级专家,参与很多重大疾病。”
  “若不是他还年轻,封为国之圣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估计早就成为新的国之圣手。”
  “不过叶长乐已经是名动海内外的明日之星,未来几十年,进入国字号专家组,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他好帅啊!又那么有本事,我好想嫁给他,给他生猴子啊!”
  “呸,你这个花痴!之前还说李镇长帅,想给他送猴子,那么快就转移到叶长乐身上。”
  “我问你,假如叶长乐和李镇长共同让你选择,你究竟喜欢谁?”
  国内医学交流会,定在五天后,在青山镇举行。
  由于青山镇是目前国内最火的旅游景点,也是人人都想去的网红打卡点,所以部分医学专家,报名参加交流会后,就先一步赶过来旅游。
  顺便可以摸排一下,本次来参加大赛的医学专家都有谁,分析一下,看看自己能不能竞争得过,获得头名几千万的奖金。
  一些知名的医生出现,瞬间就引起围观民众的注意,令他们欢呼起来。
  就好像眼前这个三十来岁,长得很像棒子偶像男团的男医生,叶长乐。
  一个国手的孙子,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
  “叶长乐,给我个签名吧!”
  “您这次过来参加医学交流会,切磋治疗病人的时候,有没有信心拿到第一名?”
  “叶长乐先生,听说青山镇的李镇长也会医术,您期不期待和他切磋一二?”
  一堆记者看到医学界的大咖到来,连忙拿着话筒迎过去,叽叽喳喳的追问起来。
  “当然,我来这里就是想拿第一名的。”
  “这不是因为头名奖金是几千万,而是我想向所有医学界的人证明,我叶长乐现在已经是国手级别的佼佼者。”
  叶长乐显然习惯这种被记者包围,众星捧月的感觉,微微勾起嘴角,露出一副很迷人的笑容说着。
  他简直和棒子国那些偶像男团的明星没任何区别,长得帅,身材高挑,而且保养得极好,就好像个天生衣架子,无论穿什么衣服都显得极为好看。
  自信、帅气,有实力,身材好,叶长乐也符合做一名偶像,应该具备的所有条件。
  “哇,之前就听人说,您参与海外一个小国国王的救治,看来名不虚传。”
  “看来您的医术,真的突飞猛进,按道理,应该可以担当得起国字号的称呼。”
  “我想,您应该会是最为年轻,获得国之圣手的医生。”
  记者们看到叶长乐没有拒绝他们的采访,相反信誓旦旦的表态要拿第一,像闻到腐肉的苍蝇一样,叽叽喳喳追问个不停。
  不管叶长乐有没有拿到冠军,光凭他今儿敢口出狂言,就可以吸引无数人的眼球,成为话题榜第一。
  流量就是金钱,老练的记者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一次宝贵机会。
  “成为国手,我五年前就具备资格了,基本我爷爷会的本事,我全都学会。”
  “过去五年,我一直都在超越自己,甚至超越我的爷爷。在他传授的基础上,不断精进自己技术,加快治疗的时间。”
  叶长乐听到记者们谈起这件事情,玩味的笑了起来:“现在的我,已经不满足获得一个国手称呼。我会变得越来越强,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人物。”
  哗!
  叶长乐此言一处,人群全部震惊了。
  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人物,那就是把所有医学从业者都压下去,变成衬托叶长乐的绿叶。
  那他不就是华佗、扁鹊一般的存在?
  成为一个时代的医王、医神,建立起一个专属于他的时代记忆?
  “天啊!”
  “这也太狂了吧!”
  “成为第一名,这句话已经算狂妄,和得罪无数人。”
  “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人物,那可真是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了啊!”
  “要知道比赛,年年都会有,今年你得第一名没有关系。过几年,我在超越你,相互竞争,相互促进提高。”
  “毕竟医学无极限,任何领域都还拥有巨大的前景,哪怕研究出感冒特效药,都足以成为当年医学界的no,1!”
  “要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人物,那可就无论出现什么大疫,都能解决。同时掉这个时代,还没能解决的疑难杂症,那才有可能青史留名,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代表。”
  “叶长乐先生,你可否知道,自己这句话分量有多么重,又会得罪多少人?”
  记者们再次围住叶长乐,叽叽喳喳的询问起来。
  叶长乐不屑的冷冷一笑,说:“得罪谁又有何区别?他们在我眼里,全是垃圾!”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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