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 李大壮摇摇头笑着说。 西餐喜欢烧烤、煎制,用的无非就是那几种肉,主食就是用免费变着玩花样烤面包,披萨。 除了鹅肝、鱼子酱,他们绝大部分都不吃任何内脏,包括头和脚也不食用。 对于李大壮来说,除了食材质量兴许有些惊喜,对于烹饪手法,那是一点都没有惊喜。 “等会你就知道了!” 凯瑟琳故弄玄虚的卖着关子,流利的和店家点了几样菜。 餐厅内放着音乐,不少食客一手端着酒瓶,一边扭着身子跟着音乐舞动。 鹰国这边,似乎许多餐厅都喜欢放着音乐,食客也享受这种感觉。 “第一道菜,肉卷!” 很快,凯瑟琳点的菜,很快就端送上来。 肉卷用着薄薄饼皮包裹,散发着阵阵肉香味。 李大壮早就知道这道菜好不好吃,就看里面的馅料怎么样,一时夹起个肉卷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汁水在李大壮嘴里剥开,一股鲜香嫩滑的食物在嘴里化开,芳香充斥着整个口腔,让人忍不住嚼动。 若不是外边裹着一层面皮,让人感觉到外面有食物存在。 “好吃。” 李大壮露出惊喜的表情,忍不住再咬了一口,却品尝不出这究竟是什么肉。 他用肉眼朝肉卷中间一看,这竟然是全肉,一丝丝配菜都没有,而且肉看起来像是肝脏。 李大壮一时之间,竟想不出这究竟是什么动物的肝脏。 口感好似鹅肝,却胜似鹅肝。 那一口,就是拿鹅肝跟李大壮换,他都不愿意换。 “好吃吧?”凯瑟琳看到李大壮那震撼的表情,嘴角露出来一抹得意。 “这是什么动物的内脏?”李大壮点点头,忍不住好奇询问。 他承认,确实没尝过这种鲜美的东西。 “魔鬼鱼的肝脏,号称海中鹅肝,看起来非常丑陋,但味道极其好吃。”凯瑟琳解释道。 “原来是鱼肝,怪不得那么芳香。” 李大壮是听过,但青山镇内并没有卖,没想到味道这么好。 魔鬼鱼丑陋遭到很多人嫌弃,价格就非常便宜,在国内平时卖十几二十元一斤,在鹰国这里就等于一两块美刀。 用它们内脏做成食材,在餐厅内卖个七八块钱,甚至十块钱一份,都不算昂贵,符合当地的收入。 “青椒酿,这就是华夏菜了。” “不,刚才都肉卷也是华夏菜,因为当初的鸡肉卷,就是京都那边先发明,后面才引入到西餐内。” 第二道菜很快就端上来,是个青椒酿,外表被煎成虎皮,两头金黄,外表在淋上一勺酸甜酱。 “竟然尖椒酿虾滑,而且不是一般的淡水虾。” 李大壮咬了一口,q弹嫩滑的虾肉在嘴里化开,配合上青椒的香味,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人见美味。 李大壮再次一嚼,一股蛋黄的味道又从嘴里弥漫而开。 “这竟然是蟹黄!” “没错,用波龙的肉来做虾滑,而且每一只波龙都是十几斤以上才会被餐厅食用。再加上帝王蟹的蟹黄,极鲜的味蕾就在嘴里呈现。” “奢侈,实在是太奢侈了!” 李大壮看着手里的半根尖椒酿,都有些不忍下嘴。 鹰国波龙泛滥,一个成年人随便捕捞,一天都能捕获上千斤,加上当地人觉得麻烦,也吃腻了,价格就非常便宜,顶多卖几毛钱一斤。 在加上他们当地某海岸,帝王蟹也是泛滥成灾,那就造成当地虾蟹非常便宜。 用来做虾滑酿,可能人工费都比食材还要贵。 “第三道菜是小笼包加带馅烤面包,其实这两样都是同一个馅料。” “烤面包比较符合符合鹰国人的饮食习惯,用来蒸成包子,表皮松软柔嫩,就符合唐人的习惯。” “同样的馅料,不同的怦然手法,出来也是不同的味道。” 听着凯瑟琳的介绍,加上前面两道菜给人的意外惊喜,李大壮倒有些期待这道菜谱。 “好甜!” 仅仅咬了一口,李大壮就感觉像吃了蜂蜜一样,脑袋里的多巴胺立刻就兴奋了。 是蜂蜜,又不全是蜂蜜,内部还有一颗颗肉里。 再交融,浓郁的肉香充斥着整个口腔。 蜂蜜的甜加上烤牛肉粒的芳香,倒是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李大壮却不是很喜欢这个甜味。 偏偏,西方人就是爱吃蜂蜜。 “牛肉配野生蜂蜜,就是将牛肉粒煎向后,在加上蜂蜜搅拌,最后加进去一点洋葱解腻。” 凯瑟琳在旁边解释着。 李大壮却觉得有些黑暗,糟蹋了这些极品牛肉,要是光靠着牛肉加上洋葱喝孜然,味道也非常不错啊! 为什么要放蜂蜜? 还有,这究竟算中餐还是西餐?m.biqubao.com “老兄,你吃东西为什么不沾番茄酱?” 正当李大壮和凯瑟琳有说有笑的时候,一个络腮胡大汉,醉醺醺的从他们旁边走过。 他看到李大壮吃东西的时候,基本所有菜肴都是原汁原味,直接夹到嘴里就吃,不沾任何佐料,脸上就写着一丝不满。 “我吃东西,为什么要沾着番茄酱呢?”李大壮前阵子恶补些鹰语,很是流利的回怼着。 他有神龙决提升天赋,学什么东西都非常快。 “不沾番茄酱就滚回你们东亚!在鹰国吃东西,你不沾番茄酱就是糟蹋食物,就是不尊重厨师。”醉汉气鼓鼓的解释着。 “有病!” 李大壮懒得理会,心想这哥们马尿一定是喝多,连别人怎么吃东西都要管。 这不是和当年某个案子一样吗? 因为吃饺子不蘸醋,从而引发争执,随后锒铛入狱。 “伙计们,这东方来的猴子,吃东西不沾番茄酱,还骂我有病!” 醉汉听到李大壮骂自己有病,瞬间暴怒,朝着不远处那桌搬救兵。 那桌小伙伴,还以为醉汉被欺负,一个个操着酒瓶子走了过来。 “大壮哥,咱们走吧,他明显喝醉了。” 凯瑟琳作为鹰国小公主,明显不喜欢这种纷争,站起来看了李大壮一眼,示意着要离开。 李大壮还没有有表示,那几个醉汉伙伴就把他们围住,摆出一副拽拽的模样质问道:“是谁欺负我兄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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