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李大壮闻声转过身,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厨师服饰的中年人,小跑着朝李大壮跑来。 中年人一副西方面孔,白色皮肤、金黄色头发,高挺的鼻梁和一双蓝眼睛。 他大概四十岁这样子,身体很健壮,看起来魁梧有力的模样,根本不像长期待在厨房,而体态臃肿。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家餐厅灯老板兼任主厨,米尔斯。” 中年人来到李大壮面前,很是恭敬的自我介绍着。 他看向李大壮的眼神,充满了崇拜和喜欢,就跟平时凯瑟琳看着李大壮的眼神一般无二。 “哦,不好意思,我们刚刚在这里打斗弄坏了你的餐具,还有饭也没有付钱。” 李大壮以为老板过来找自己付钱,掏出支持外币的银行卡就递了过去。 米尔斯双手推开李大壮的银行卡,摇摇头说道:“尊敬的先生,您能来的我们餐厅用餐,并除暴安良那是我们的荣幸,我怎么还能要您的钱。” “那你是?”李大壮疑惑的皱起眉头。 他心中也有些奇怪,刚才那些似中餐又像西餐店菜谱,米尔斯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 “实不相瞒,我从小就特别热爱武术,也是听着小龙先生的事迹长大,对他那是无比的崇拜。” “我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一名绝世高手。为此,我十六岁还跑去参军。后来发现,军中所学的武术,与我想象中差别太大,我就从军中退伍。” “我理想中的武术,就是以一当百,一人横战千军万马。无论面对多少人围攻,都能见缝插针,随机把人击退。” “就好像华夏龙哥拍的电影一样,主角不动则已,一动惊人。” “为此,我还千里迢迢跑去华夏学习功夫。却发现,功夫有是有,各种流派都有,但和我想象中那个差距太大。” “直到看到您,我才发现,原来这就是我想象中武术。” “求您把我收为弟子,传授我华夏武术吧!” 噗通! 米歇尔说到这里,直接就朝地上跪下来,一脸真挚的朝李大壮哀求着。 “我……” 李大壮一脸懵逼,出来吃个饭,还能遇到个便宜的傻徒弟? “师父,你就行行好,把我收为弟子吧!” “我真的很热爱华夏武术!” 米尔斯见李大壮久久不愿回答,再次出声祈求,并朝着李大壮磕了几个响头。 “那个,你先起来!” 李大壮连忙扶起米尔斯,很是不好意思的解释着:“学武是需要天赋的,并不是我一教你,就能学会。而且习武,要吃的苦头特别多,你确定自己真能受得了吗?”biqubao.com “我不怕师傅,只要你愿意教我,再苦再累我都愿意。” “我已经四十岁了,再不疯狂一把,等我老了的时候,就再也没有能力习武。” 米尔斯坚定的看着李大壮,并没有因为他说苦,就选择放弃。 他当年去参军,千里迢迢跑去华夏,找几个门派去拜师,受的苦会比现在少吗? 站桩、打木桩、蹲马步,甚至提着水桶,双手直立,他都有干过。 至少,基本功所受的苦,他百分之八十都有体验过。 只是没有学习到想象中的飞檐走壁,迅疾如雷的身法,就失落的回到鹰国。 武术高手也要吃饭,回到鹰国后,米尔斯就把家改造成一个公路旁的餐厅,结合中西饮食习惯进行改造。 加上附近是加油站,来往停靠点车辆很多,应该会挣到一点钱补贴家用。 只是他怎么都想不到,就是这么无心插柳柳成荫,一下成为名动鹰国的公路餐厅,引来很多人打卡。 “受徒不仅仅是看天赋,还要看缘分。等机缘合适,该怎么发展,事情都会何命中注定的一样。” “而且,我来鹰国只是出差,过阵子就要回去。我是不能收你为徒,因为收了以后不能教导,也枉为人师。” 李大壮摇摇头,随便找个理由就打发米尔斯。 “我可以跟着师傅前去华夏,甚至把房子卖了,居家搬迁去华夏。” “茫茫人海中,师傅能来到鹰国,并到我餐厅吃饭,再到有不法分子挑事引我从厨房走出来,那不是一种缘分吗?” “师傅你就收下我吧!” 米尔斯苦苦哀求着李大壮,见他还不愿意答应自己,立马就转向凯瑟琳:“那个师娘,你就帮我说说情,将来我一定好好听你们两个人的话,孝敬好你们。” 凯瑟琳听到米尔斯称呼自己为师娘,脸蛋一下就红了起来。 她羞涩的看了李大壮一眼,小心翼翼的提议道:“大壮哥,米尔斯也是一片诚心,要不你就答应他吧!” “我问你,做小笼包为什么要放蜂蜜?你在华夏内,有见过甜口的小笼包吗?” 李大壮不想纠结这个问题,连忙转移话题的出声询问。 “呃,那个我见鹰国人喜欢甜口,就想着用优质的牛肉,掺和起一些野生蜂蜜,会引起他们的喜欢。” 米尔斯不知道李大壮为什么会这么问,以为他不满,连忙解释说:“师傅要是不喜欢,那我可以改进,改成师傅喜欢的口味。” “那个,我不是你师傅,你不要乱叫了!这东西除了缘分,还要看天赋的。” “咱们就此别过吧!待会警察来了,我们想要回去,可不是那么轻松。” 李大壮摆摆手,拉着凯瑟琳就朝外面走去。 他最讨厌做笔录。 目前人在鹰国,还是华夏医疗团队的成员,要是因为这件事情,引发一系列争论,那对整个团队的影响都非常大。 “师傅,等等我师傅!” “你不要怕,我店里有摄像头,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米尔斯看到李大壮离开了,立马焦急的跑上去。 可见到店里还有那么多食客,店门也没有关,他一下就变得为难。 “那个,今儿我米尔斯找到师傅,高兴,全场我就给你们免单了!” “待会警察来了,你让他们自己调监控,走的时候并帮我关一下门和电灯哦!” “不然谁看上我的店,也可以接手。我要去华夏,跟师傅学习功夫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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