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宋玄兄妹二人在吃早餐。 当然,那脑袋似乎能发光的阿飞很是自来熟的坐在了对面,眼神在宋茜吃过的菜上不时的停留一会,似乎是要记住她爱吃什么。 吃过早饭,几人带上了斗笠,便向着刘正风的庄园走去。 路上,不时能看到一些佩戴着刀剑的武林中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一边交谈一边向着刘府赶去。 “刘三爷一生也算是威名赫赫,今日却要金盆洗手,真是武林一大损失啊!”有武林中人感慨道。 “谁说不是呢,少了刘三爷,衡山派整体实力又弱了几分啊。” “其实也还好吧。打打杀杀一辈子,总归会感到疲倦,退隐江湖不问世事,其实也算是一件喜事。” “一入江湖身不由己,想要全身而退太难了。刘三爷若真能成功在武林群雄的见证下金盆洗手,确实算是件大喜事。” 宋玄走在路上,听着这些交谈,不由得点了点头。 一家人团团圆圆,死的整整齐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喜事了。 对于爱吃席的人来说,更是一件大喜事。 几人来到刘府时,府邸外已经聚集了不少江湖中人。 刘正风,衡山派实权人物,外界传言是因为和掌门莫大先生起了矛盾,所以才选择退隐江湖。 当然,这都是外界的传言,真正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刘正风和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关系匪浅,为了不牵连衡山派,才选择退隐江湖。 刘府前接待来客的,是衡山派弟子,一身的书生气,倒不像是武林中人,更像是个读书人。 宋玄三人腰间佩剑,头戴斗笠,乃是妥妥的江湖中人打扮,瞧见几人走来,那迎客的弟子连忙上前抱拳一礼。 “三位贵客且里面坐,家师已经备好了酒水和点心,三位且随意品尝。” 宋玄点了点头,踏步走了进去。 此次刘正风金盆洗手,巴不得来观礼的武林中人越多越好。 见证他金盆洗手的人来的越多,那他金盆洗手退隐江湖的事情便算是坐实了。 等洗手后若是还有武林中人来找事,那就是在挑战江湖中历代传承下来的规矩,破坏规矩者,自然会有想要维持规矩的人去处理。 刘正风虽是衡山派弟子,但在衡山城,却是有名的大户,刘家中人不少人选择经商做生意,家中颇有资产。 进了府邸,但见刘家那偌大的院子内,摆满了桌椅,数百名前来观礼的江湖中人随意的分坐在各处,喧哗声不绝于耳。 宋玄看着桌子上摆放的酒水,不由得有些感慨。 衡山派的实力如何先不说,单单人家经营财富的水平就远超岳不群。 以华山派那大猫小猫三两只的程度,岳不群哪天若是想要金盆洗手退出江湖,恐怕连招待武林中人来观礼的钱财都不够。 在场的都是武林中人,这人一多聚在一起,自然就会吹牛扯淡,扯着扯着,不少人便为谁才是明州武林中先天高手第一人争执了起来。 他们没有争谁是明州第一高手,这个不用争,数十年前死在张三丰手里的那些武道宗师,已经告诉了世人答案。 而关于谁才是武道宗师之下第一人,很多人,都有着自己心目中的人选。 “要我说,最厉害的当属白云城主叶孤城!” 一位虬髯大汉高声道:“在下侥幸远远见过一次叶剑圣的天外飞仙,那绝对是堪称当世仙人的一剑。 一剑出,哪怕我隔着数里之外观望,心神都在那股剑意中沉浸不可自拔,甚至还会生出一种渴望死在那飞仙一剑之下的冲动。 我就问,这样的剑,谁能挡得住?” “那可未必!”有人不服气,“天外飞仙虽厉害,但剑神西门吹雪也是以剑入道的高手,他的剑据说快如闪电,凡是交手者无一活口,未必就不如叶孤城。” “嘿,我就不服你们这些吹剑道的。要我说,最厉害的还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至今为止还未曾听说有人能躲开李寻欢的飞刀,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近战虽然厉害,但若是李寻欢远远就来上一记飞刀,不知阁下又该如何应对?” “哈哈,还有人吹李寻欢?”一位瘦小老者起身,不屑道:“诸位别忘了,前不久,那李寻欢就被他的好大哥龙啸云给下套捉拿了。 若非那位神秘的玄门之主出面,连少林高僧都不得不给面子,李寻欢当日就得被当成梅花盗给打死。 就这,也值得吹?” “那是李寻欢受了暗算,被最信任的人给出卖了!”有人出言解释。 “那又如何?”那瘦小老头嘿嘿笑道:“真正的高手是没有弱点的,能被人暗算就说明他有弱点。 你们可曾听说过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被人暗算过? 还有,你们说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个我承认,但他的飞刀虽准,穿透力却差了一些。 当日在保定城,大欢喜女菩萨前去找李寻欢的麻烦,李寻欢一连出了数次飞刀,虽刺中了对方,却根本杀不死,甚至连他射出去的飞刀都被人给嚼碎吃了。” “什么?” 很多人并不知晓此事,听到这老者所言,一个个聚拢而来,催促他仔细讲讲。 但见那瘦小老者从怀里掏出一块惊堂木,在桌子上重重一拍。 “且说那大欢喜女菩萨,乃是魔教有数的高手,修炼的魔功名为嚼铁大法,乃是魔教至高魔功之一。 修炼到高深处,刀枪不入以金铁为食,就算是小李飞刀,都只能刺中而无法击杀,可见其肉身防御到了什么程度!” 众人闻言一片哗然。 “嚼铁大法,以金铁为食,这世间竟有此魔功?” “连小李飞刀那等高手都奈何不得,那大欢喜女菩萨,岂不是无敌了?” “老哥,快继续讲,后来呢,后续如何?” “后续啊!” 老者喝了口茶,悠然道:“大欢喜女菩萨死了!” “死了?你不是说李寻欢奈何不得对方吗,那魔教妖人又是如何死的?” 老者沉声道:“死在了剑下,被人一剑刺穿了头颅,当场死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346/72255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