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捡了一本神功,宋玄心情很不错。 摸尸小能手宋茜完成了任务,也是心满意足的擦了擦手,而后一脚将木郎君的尸体踢飞。 “理解不了这人的脑回路,敢跑到咱们身旁来打探消息,这人究竟是对自己的实力自信到了什么程度啊?” 宋玄道:“江湖中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估计此人就是如此想的。” 叶孤城呵呵了两声,“这道理本没错,但江湖中知道的人多了,这道理也就成了错的。 行走江湖,经验很重要,但也不能迷信经验。若不能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只依靠过往的经验来处理事情,只会把自己送上绝路!” 宋茜似有所悟,点头道:“如此说来,这木郎君死的倒也不冤。咱们三人,怎么看我都是最容易下手的,结果他好死不死的选了个最厉害的,也是佩服!” 宋玄和叶孤城对视了一眼。 得了吧。 那木郎君就是把我们两个全都选一遍,也轮不到你。 大气运加身,你以为是开玩笑呢。 ...... 江湖中最近发生了很多事。 除了玄衣卫重新制定江湖秩序规则外,如今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大事,便是东海白衣人的故事。 最近一个多月,这位东海白衣人从东海而起,一路杀到了中原,所过之处,江湖群雄无一是其对手,颇有横扫南宋武林的架势。 而最新的消息,则是白衣人驾临西域,约战白驼山庄之主,老毒物欧阳锋。 这等高手决战,自然是武林中的盛事,数不清的江湖中人纷纷动身,从南宋各地向着西域赶去,只为一睹为快。 此次交战之地,并不是华山,白衣人将位置选在了终南山。 得知交战地点后,宋玄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因为他初来南宋时,最初的打算,便是在终南山苦修数年,白衣人专门将地点选在此处,莫非也是有什么打算? 一连走了数日,几人方才来到终南山外围。 这片区域,情况很复杂。 终南山方圆千里范围内,聚集着不少部落族群,虽名义上是大周子民,但实则各自为政,朝廷的统治力,早已辐射不到这里。 也因此,这里的族群之间,时常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比如一路走来,宋玄几人已经不止一次看到,蒙古和金人两个大型族群互相厮杀,动辄就是上万人的大规模打斗,那架势和战争也差不多了。 “真是乱啊!”宋茜感慨了一声。 叶孤城呵呵了两声,“这些族群,当初也只是慑于大周的强大选择了归顺,骨子里是不服的。 朝廷若是一直保持强势,他们或许还能老实些,但这些年,朝廷对地方的掌控力度逐年下降,这些族群名义上还是部落,但实则和小型国度也没啥区别了。 他们之间,会为了土地,为了水源,为了人口,为了牛羊而发生战斗,当地知府对此更是睁只眼闭只眼。 对南宋的地方官员来说,只要这些部落族群不打出直接造反的旗号,官府巴不得他们互相拼杀多死一些。 收不上税的人,在官府眼中,从来都不算是人!” 宋玄嗯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 若是换做华夏历史上的南宋时代,如今正是蒙古族开始崛起之时,之后的蒙古人在成吉思汗的带领下横扫一切,成为横扫欧亚大陆的恐怖势力。 但在这个武道大世界,这些所谓的族群争端,什么成吉思汗铁木真,压根就无人在意。 就算是叶孤城说起各族间的争斗,也只是用个乱字来形容,谁也没有把这些小族群当回事。 没办法,武道世界,个人的武力值,才是决定天下大势的决定性力量。 这个世界的真正决策权,从来都是掌握在最顶尖的那一批大宗师手里。 纵然是天子,名义上是天下之主,但本质上,也只不过是维护大宗师利益的代言人罢了。 地方上的小打小闹,帝都那些大宗师压根就不在乎。 真若是闹大了,随便一尊大宗师出马,随手就可覆灭。 ...... 终南山下,可以看到,有蒙古人和金人在互相拼杀,将山脚堵得严严实实的,血腥而又混乱。 四周,不少武林中人,一个个抱着兵器在看戏,有些人更是直接开盘下注,赌双方之间的输赢。 “开盘了开盘了!” “我押蒙古鞑子赢,这些人骑射水平要超过女真野人。” “我押女真野人,这群家伙在山野老林里单凭肉身之力就能生撕虎豹,若是被近身,鞑子应该不是对手。” 看着四周乱哄哄的场景,宋茜低声问道:“哥,要管管吗?” 宋玄反问道:“怎么管?” 玄衣卫虽权力大,但主要针对的是江湖武者和官场中人,像这种地方族群之间的争端,他们是向来不插手的。 这些,都是地方官府的事情,或者说,是朝廷里那些文官需要决策之事。 若是事事都需要他玄衣卫来操心,那还要朝廷干什么,直接把玄衣卫衙门改成朝廷得了。 宋茜指了指远处正在交战的双方,可以看到,一些下了注的武林中人,为了不让自己押注的那一方输,有些人已经换了衣服混进了战场中厮杀。 “哥,这算不算是武林中人残害百姓?应该属于咱们玄衣卫的管辖范畴了吧?” 宋玄摇了摇头,“我玄衣卫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 他指了指那些正在火拼厮杀的两族人马,“你觉得这些人,哪个是良善之辈?哪个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 宋茜看了一眼那些把金人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蒙古人,再看看那些浑身浴血,手撕鞑子的女真野人,也是无语的叹了口气。 “不来南宋是真不知道,地方上已经乱成了这个样。 我知道大周很大,治理起来不容易,可看到如此景象,我还是想说一句, 朝廷那些官老爷们,可真是废物!” 说着,她嘴唇动了动,又补充了一句,“天子,更是废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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