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 后院里,李莫愁在领着小龙女练功。 前院里,宋茜和林黛玉坐在桃树下喝茶闲聊着。 “你明日要去宋州了?” 宋茜有些惋惜的看了一眼林黛玉。 林黛玉的武功是她当年手把手教的,这个小表妹其实武学资质不错,她仅仅只是交了几年就已经有了后天巅峰的修为。 若是自小有名师指点,未来成就绝对不会弱。 可惜,平白在贾府耽误了最好的年华,一步慢,便步步慢,和他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嗯,已经确定时间了,明日一早就走。” 林黛玉眼眸低垂,有些遗憾,“你哥大婚我去不了了,代我向他道歉。” 宋茜叹了口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表妹,你还年轻,多出去走走也好,说不定哪天就想开了。 那时你就会豁然开朗,什么爱啊情啊真的很无聊。” 林黛玉微微笑道:“所以,这就是表姐你一直不曾嫁人的真实想法?” 宋茜将一边泡茶一边笑道:“你如今也算是习武之人,应该多少明白,武道越到后面,每一个境界都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我如今已是无缺宗师,按照我哥的说法,我就算自此趟平,未来也能踏入传说中的天人境界。 武道天人,寿元千年起步,说是陆地神仙都不为过。m.biqubao.com 武道到了高深境界,一次闭关或许就是沧海桑田,你觉得,我有必要给自己找个累赘吗?” 林黛玉有些羡慕的看着她,“表姐你已经有了自己的道,而我,却还在这红尘中看不透情网。不过能为一人心动过,我倒也不枉此生了。” 为一人心动过? 宋茜怔了怔,而后摇了摇头。 她没有心动过的感觉,不理解那是一种什么情绪,而且她也不想有。 过多的情绪,只会影响她拔剑的速度。 她修罗剑宋茜,可是要站在武道之巅的存在,老哥说过,这世界很大,多的是精彩可以探索! “我听我哥说过,这次你们前往宋州,他选择的一等玄衣卫名叫周不言,是一位成名百年的老前辈。 虽因为有些缘故没能踏入大宗师境界,但可以说是实力仅次于无缺宗师的存在,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应该能护得住你们的安危。 除此之外,还会有一名副指挥使带队,实力也是没的说,只要大宗师不出手,在宋州你们绝对可以横着走。 不仅如此,在宋州他还有位好友,剑圣叶孤城,顶级宗师级高手,他也去了一封书信,请他暗中护佑你们的安危。” 她语气一顿,笑道:“小玉儿,我哥虽然对你没什么男女之情,但对你这个表妹还是很看重的,若非大宗师确实不好随意调动,他说不定连大宗师都会派出去。” 说到这,宋茜语气变得凝重起来,“再提醒你一句,此行真的很危险,你们查不到赵匡胤的把柄也就罢了,若是真查到了什么,那赵家兄弟可绝对不是善茬,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 她冲着后院抬手一招,一道流光倏地一下闪烁而来,漂浮在半空中。 林黛玉抬眼望去,赫然是一件荧光流转的内甲。 “此甲是我在玄衣卫宝库里找到的,我哥看后都极为赞赏,乃是一件极有灵性的护身宝甲,我哥推测应该可以硬抗大宗师一击。” 林黛玉连忙推辞,“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不是要送你!”宋茜不由分说,将她拖到厢房内,开始扒她的衣服。 “是借给你先穿着,等你回来再还我,这可是我哥送我的,你想要我还舍不得给呢!” 林黛玉有些手足无措的任由宋茜折腾着,待换好了内甲穿好衣衫后,表姐还不忘在她脸上捏了一把。 “滑腻如琉璃,感觉捏一把能出水!” 林黛玉羞的满脸通红,嗔道:“要说水嫩,表姐你的肌肤比我还要好,武道修炼到高深境界后,人是不是会变得越来越完美?” “是有这么一回事!” 宋茜解释道:“修行,本质上就是生命的一次次蜕变,修为越高,人体内的杂质便会越少,直至最终无尘无垢无灾无劫。” 拍了拍林黛玉那因为习武而逐渐有了些规模的胸口,她叮嘱道:“虽然可能性不大,但还是要提醒你一句,如果真遇到了大宗师袭击,周不言他们估计也撑不了多久。 我在内甲上留了一道元神烙印,应该可以帮你抵挡一下,记住了,但凡有一丝机会,就往天渊逃,只要能跳进天渊,就还有一丝生机。” “天渊?”林黛玉一愣,“那是什么?” “不必多问,到了宋州你自然能看得到,那地方你想看不到都难。” 她揉了揉小表妹的长发,叹气道:“若是在平时,我或许可你陪你一起去,但我哥快要成婚了,作为妹妹,自然不可能离开帝都。 站在表姐的立场上,我是不希望你去的。但我也明白,让你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人娶了别人,对你来说太过残忍。 希望此行你能有所收获,能够真正的成长起来,或许打开心结后,下次归来,你就是先天武者了! 说句难听点的,就算我哥哪天真对你有点意思,就你如今这点实力,他稍微一用力你就得散架,实力不够,你们就算在一起,也只能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林黛玉前面听得还有些感动,到了后面,则是羞的满脸通红。 “表姐,所以表哥要娶陆家嫡女,是因为她撑得住?” 宋茜笑道:“真聪明,一下就看出了问题的关键。 我哥和她,不仅仅只是青梅竹马多年的感情,更重要的是,这世间,能经得起我哥折腾的,可能也就她这么一个女子。” 林黛玉愣了愣,半晌后,方才闷闷道:“表姐,你是会安慰人的,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感觉心里更难受了。” 本以为,自己只是输在了没能和表哥青梅竹马上面,结果现在你告诉我,我就算是和他有青梅竹马的感情,也还是没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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