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了玉佩之后,萧可锦的心情立刻阴转晴,脸上也露出灿烂的笑容,对于出国参加时装周的事情也不抵触了。 萧承财忍不住感慨:“小安,还是你有办法,我现在才发现,我既不懂女人,也不懂女儿。” 杨淑娴白了萧承财一眼:“某人现在懂了,也不知道表示表示。” 萧承财干咳两声:“好好好,回头我就推掉之后的所有安排,陪你们母女俩去参加时装周,这样行了吧?” 杨淑娴这才露出满意之色,转头对我说道:“小安,杨阿姨欠你一个大人情,等我们回国之后,阿姨亲自下厨,请你吃饭。” “那我可是走大运了!” 我这三言两语外加一个小礼物,不仅哄好了萧可锦,还给萧承财杨淑娴两人的好感度拉满,甚至邀请我参加家庭宴,这是什么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现在萧可锦对我有情,我对她有意,我俩不仅有婚约在身,岳父岳母还贼喜欢我,以后想分开都难了。 不过我可没打算在一棵树上吊死,正好趁着萧可锦他们全家出国的时间里,到萧可韵那儿刷刷好感度…… 不要说我是渣男,我也不想这样,但师父曾经跟我说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难道我要眼睁睁地看着萧可韵投入别人的怀抱吗? 当然是全部拿下! …… 从萧家出来,萧可锦一路相陪,甚至还要亲自开车送我。 走出电梯,我调笑道:“怎么,还没出国就已经舍不得我了?” 萧可锦俏脸一红,嘴硬道:“谁舍不得你了?我只是看你腿受伤了不方便而已!你要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那你送我去大学城吧。”我随口说道。 萧可锦一愣:“去大学城做什么?你是不是去找小妹妹?” 我冷哼一声,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腿:“我陈安是那种人吗?我去大学城,自然是有正事儿要办。” 其实我就是去找小妹妹啦! 但是以萧可锦的性格,我表现得越心虚,她越会怀疑。 反倒是我理直气壮,她就不会想太多了。 有道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萧可锦,我就是要在她眼皮子底下跳舞,她反而不会怀疑。 萧可锦恐怕是想到我的那些特殊本领,便打消了疑虑,反而担心地说道: “那你自己小心点,千万不要再受伤了。” “放心,这次不打僵尸了,可能只是打女鬼。”我笑道。 “要是打女鬼,就要小心不要被女鬼给迷住了!” “我的定力你放心,轻易不会被迷住。” 除非忍不住。 我俩坐上车,傲娇的萧可锦还是没什么表示,于是我指了指自己的脸,问道: “上次我送你护身符,你都知道亲我一口,今天怎么这么不懂规矩啊?” 萧可锦顿时羞红了脸,没好气地说道:“你送礼物难道就只是想要我亲你吗?” 我故作惊讶:“你的意思是我还可以想更多?” “不可以!” 萧可锦赶紧捂住我的嘴,生怕我又说出什么虎狼之词,让她羞得无地自容。 我被她捂着嘴,却还是笑眯着眼睛,意思不言而喻。 萧可锦没办法,只能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这才作罢。 我满意地靠在椅背上,说道:“去国外要矜持一点,别让那些小金毛以为你好接近。” 萧可锦撇了撇嘴:“咱俩的关系还没确定呢,你管得着我吗?” 我直接伸手探进萧可锦的胳肘窝:“那我得抓紧时间,趁你出国之前赶紧确定一下咱俩的关系了!” 萧可锦被我挠得咯咯直笑,一边捶打我一边说道:“现在来不及啦,我是明天的飞机。”biqubao.com “不用办婚礼,先把事儿给办了就行!”我嘿嘿笑道。 萧可锦立刻老实了,不敢嘴硬造次,生怕我把她就地给办了。 …… 坐着萧可锦的车,我很快就来到大学城门口。 与萧可锦告别,看着她远去的奔驰,一想到未来一周都见不到萧可锦,我心里不免有些失落。 但一想到待会儿能见到萧可韵,我又兴奋起来了。 我掏出手机,联系萧可韵。 今天是周四,乖乖女萧可韵肯定在学校。 没想到电话通了以后我傻眼了,萧可韵居然不在学校,而是在校外的学生街。 因为大学城远离市区,但又都是年轻有活力的大学生,有消费需求,所以每个城市都会有那么一条繁华无比的街道,名为学生街。 学生街里开的都是小摊小铺,卖的都是廉价货物,深受大学生们的欢迎。 此时萧可韵就在和她的舍友一起逛街呢。 萧可韵得知我来大学城了,一点都没有逃避的意思,直接邀请我陪她一起逛街。 我反倒犹豫了:“可是你舍友也在……” 萧可韵道:“不用怕,我的舍友才不是那种大嘴巴的八卦女呢。” “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你舍友漂不漂亮,主要是我还单身。”我笑道。 “呸!那你别来了!”萧可韵没好气地说道。 我赶紧打着哈哈道歉,然后问清楚了地址,便向着学生街走去。 在学生街入口,我远远地就看到了一双白得几乎要反光的小嫩腿,正是萧可韵无疑。 萧可韵的身边,还跟着一位绑着辫子、戴着眼镜、化着淡妆的女同学,应该就是她的舍友了。 这位舍友颜值不错,属于耐看型,要是丢到理工科大学去,当个班花不成问题。 只可惜她站在萧可韵的身边,也只能沦为陪衬了。 萧可韵远远地看到我,就忍不住朝着我挥手,差点把手里的奶茶给晃了一地。 我走近以后,萧可韵直接把早就买好的奶茶塞给我一杯,同时介绍道: “这位大美女就是我的舍友啦,你叫她姗姗就好。” 我把手里的奶茶还给萧可韵,又把萧可韵喝过的那一杯抢了过来,浅尝一口以后才对着姗姗打招呼: “你好,我叫陈安。” 姗姗瞪大了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萧可韵,最后露出了然之色。 她忍不住责怪道:“可韵,原来你已经名花有主了,居然连我也瞒着,我还是不是你的好闺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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