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为了方便手术,我的病号服是那种快脱式的,只要解开两颗纽扣,便可以全部脱下来。 叶白薇并不知道这个,只是伸手轻轻一扯,我的病号服就被她给扯开了。 我倒没什么感觉,男子汉大丈夫,光个膀子怎么了? 不过叶白薇却是微微吃惊了一下,嘴里甚至无意识地轻嘤了一声。 她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胸膛,柔声问道:“你的伤势真的全都愈合了?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 “放心吧,外伤基本无碍,内伤需要一些重要调理,最关键的是我需要……姐,你能别摸了吗?” 我还在一本正经地向叶白薇解释我的伤势呢,结果叶白薇的“咸猪手”一直不停,摸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过我和叶白薇关系亲密,两人早就没有什么窗户纸这玩意儿了,就算我开了口,叶白薇也没收手。 她捏了捏我的胸肌,欣赏道:“看着还真不像受过伤的样子,你用的是什么药,竟然一点伤疤都不留。” 听到叶白薇这么说,我才低头打量自己的身体。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我身上的伤口全都愈合了,一点伤疤都没有留。 不仅如此,我的身材变得更加精壮,腰间曲线更加完美,就连皮肤也变的白嫩细腻了不少。 也难怪叶白薇会如此爱不释手了…… 我抬头看叶白薇,她果然沉醉其中,别说不肯收手了,就连眼睛都不往别的地方瞟,只盯着我看。 这才是做小白脸的最高境界吧? 其实爱美之心是不分男女的,男人喜欢长腿大波浪,女人也喜欢个子高、身材好、有腹肌的男人。 而这种喜爱,在叶白薇这个素女体质上,又会被无限放大。 我瞧着叶白薇的眼睛都快掉进我的腹肌里了,赶紧咳嗽两声,回答起了问题: “伤疤消失和用什么药没关系,是我个人体质原因。” 叶白薇这才稍微回过神一点,略微惋惜道:“可惜了,要是真有这种消除疤痕的药,不知多少女人要为之疯狂,那能赚好多好多钱呢!” 我想了想,答道:“这种药也不是没有,只不过价格不菲,普通人压根用不起……姐,要不你削个苹果吃吧,求你别摸了。” 叶白薇,你还有完没完了! 别以为你长得漂亮又有钱还很润就可以为所欲为! 以前我觉得我们俩是各取所需,但今天我竟然有一种自己是夜总会里的少爷的感觉。 而叶白薇就是前来消费的富婆。 叶白薇笑眯眯地收回了手,脸上明显升起了两朵红晕。 “你没事儿就好。” 她拿起床头的苹果和水果刀,细心地削皮,而我则是时不时看向墙上的时钟,算着时间。 不行啊。 看叶白薇这架势,一时半会儿是不打算走的。 而我也不能赶她离开。 可她不离开,待会儿萧家姐妹就要来了,本来只是困难难度的副本,加上叶白薇,直接就成地狱难度了。 我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叶白薇用纤纤玉手削好了苹果,抬头询问道:“你喜欢整个吃还是我切片喂你?”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叶白薇招手道:“好姐姐,你先把苹果放一边,我现在想吃点别的。” 叶白薇疑惑地把苹果放下,凑过来问我:“你想吃什么?” 我突然把叶白薇搂入怀中,俯身品尝她的香唇。 “我想吃你!”我低声说道。 叶白薇眼皮微张,两颊发红,其实她早就忍不住了,只是担心我的身体。 现在我主动出击,她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 …… 此战速战速决! 二十分钟后,我俩已经完事,还穿好了衣服。 叶白薇脸上余红未退,整个人看起来更有味道了。 她扣好最后一颗纽扣,抬头看了一眼时钟,随后玩味地对我笑道:“你退步了哦。” 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虚弱地说道:“我大病初愈,身体还没完全恢复。” 这是借口,只不过是反向的借口,我的身体其实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只不过我为了让叶白薇早点离开,这才速战速决。 虽然这次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使出浑身解数。 看叶白薇的样子,似乎也挺满意的,穿衣服的时候甚至还哼起了小曲儿。 她轻笑一声,拿起床头已经氧化的苹果塞进我嘴里,然后俯身在我耳边说道: “虽然时间短,但这一次体验不一样,姐姐很满意。” 我咬下苹果,疑惑道:“为什么?” “因为这个环境,让我很兴奋,”叶白薇对我眨了眨眼睛,小声道,“我知道下回我应该买什么样的衣服了。” 听到这话,我感觉我的呼吸都要暂停了。 还得是你啊,叶白薇! 素女果然名不虚传,根本不需要我要求什么,她已经全都考虑进去了。 每次都能给我带来新的惊喜和期待。 我一边咀嚼着苹果,一边说道:“今天周二,周四我有空,过去找你。” “好,姐姐家的钥匙还是放在老位置。” 叶白薇说完,心满意足地起身,踩着高跟鞋离开了病房。 我则是躺在床上长出了一口气。 果然不出我所料,要不是我主动牺牲,叶白薇短时间内是肯定不会离开病房的。 而我满足了她,她一开心了,就想出去购物打扮自己——尤其是她还有了新的灵感,恐怕已经迫不及待了。 咔嚓! 我咬下一口鲜嫩多汁的苹果,心里暗喜。 副本难度降低不少,接下来只需要应对萧家姐妹就行了。 要不故技重施? 咳咳,牺牲自己这一招,对萧家姐妹似乎不起作用,毕竟她们俩可不是馋我的身子的。 或者再让周灵溪帮忙,把两人分开? 不,这医院实在太小了,两人碰面的概率很大,这么做无疑是在玩火。 事实上,对此我已经早有破解之法。 如果这一计成了的话,我将称之为绝活。 她俩不是要来看我吗? 我就让她们俩看个够,甚至同时出现在我的病房里也没关系! 这就叫艺高人胆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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