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葬夜,我让战神王爷起死回生_第32章 接姐姐回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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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欢走到一边净了手,又用干净的纱布擦去手上的水珠。
  这才将用过的银针小心地收起来放好等着消毒后下次备用。
  忙完这一切,她细心叮嘱亦初,
  “亦大人,王爷的治疗周期暂定为十五日,每日一次针疗。十五日后我再视情况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明日下午我再过来,针疗前记得先为王爷沐浴。另外,针灸完注意保暖,不能着凉受冻,坚持喝药吃药膳。针灸完十二个时辰后方能洗澡沐浴……”
  亦初一一用心记下,点头如小鸡啄米。
  他现在对长欢又是佩服又是尊敬,哪里还有半点怀疑?
  东旭奉上香茗,双手恭恭敬敬递到长欢手上。
  众侍卫对长欢佩服得五体投地,看向她的目光尽是崇拜之情。
  长欢喝了几口香茗,这时,一阵“咕噜咕噜”奇怪的声音响起。
  长欢尴尬地摸了摸肚子,这才发觉她忙了半日,不知不觉又饿了。
  王府伙食实在太好,她今日真想赖在这里不走了。
  回去后除了白粥清汤面,实在没什么能吃的……
  外面天色已近黄昏,要不要找个理由住下来?
  长欢正思忖着如何找借口,听东方玄夜道,
  “天色已晚,长欢姑娘不如用完晚膳再回将军府。”
  王嬷嬷一直守在门外,听闻王爷情况好转,激动得喜极而泣。
  听到东方玄夜的话,急忙推门进来躬声道,
  “王爷,晚膳已备好,这便请长欢姑娘过去用膳。”
  长欢正愁回家没饭吃,也不矫情立刻顺水推舟笑道,
  “如此,长欢谢过王爷大人。”
  正在此时,东旭进来禀报,
  “王爷,天赐小公子来了,说是来接姐姐回家。”
  天赐?那个肉包子便宜弟弟?
  早不来晚不来,偏要这时候来。
  长欢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想赖在王府的计划,看来是泡了汤了……
  不过便宜弟弟来接她,她还是很高兴的,急忙问道,
  “我弟弟呢,他人在哪儿?”
  那欣喜的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东方玄夜的目光从那张清纯的容颜上缓缓移开,垂下深邃的眼眸。
  东旭指着房门外笑道,
  “天赐小公子就在门外,说是想顺便看望一下王爷。”
  楚天赐,楚承运和大夫人生的儿子,今年八岁,刚刚入学国子监。
  据说楚承运恶武喜文,楚老将军后继无人,便让孙子楚天赐从小习武并悉心教导。
  楚天赐从小聪明伶俐,悟性极高,文武双全,在国子监一众小朋友中也小有名气。
  楚承运却因嫌憎大夫人,并不怎么喜欢这个唯一的嫡子。
  世人传言楚天赐乃是楚老将军捡来的孤儿,只是寄养在楚承运名下。
  也有人说,那个孩子其实是楚老将军的私生子。
  然而,楚老将军对外,一口咬定楚天赐是楚承运的嫡子……
  东方玄夜心思一动,也想见见这个孩子,于是吩咐道,
  “请天赐小公子进来。”
  东旭急忙出去,领进来一位粉雕玉琢的小公子。
  小公子一身国子监学子衣裳,头戴学子冠,眼神清澈器宇不凡进退有度。
  他进来后看见长欢,先对她微微颔首,圆嘟嘟的小脸露出欢悦的笑容。
  接着走上前正了正衣冠,对东方玄夜行了个标准的学子礼。
  小大人一样拱着手,脆生生地说道,
  “国子监学子楚天赐拜见王爷,祝王爷早日康复福泰安康。听闻姐姐在王爷府上,天赐特来接姐姐回家,还请王爷准许。”
  这孩子年纪虽小,却极懂分寸,教养极好。
  不知楚承运有如此乖巧伶俐的儿子,为何会不喜?
  东方玄夜淡淡打量他,见他不卑不亢淡定从容,颇有大将之风。
  一见之下心生好感,柔声道,
  “起来吧,不必客气。你姐姐在为本王治病,你们在王府用完晚膳再走不迟。”
  楚天赐这才抬起头来,又对他行了一礼,
  “如此,天赐便谢过王爷。”
  他走到长欢身边,扬起天真无邪的小脸关切地问道,
  “天赐见过姐姐,姐姐今天身体如何?还有没有难受?”
  楚天赐今日刚刚下学回到家,便见父亲大发雷霆,摔了几个杯子。
  说是长欢打伤丫鬟和楚若蝶,还跑到玄夜王府装神弄鬼招摇撞骗,令楚将军府蒙羞,等她回来要对她家法处置云云。
  楚天赐偷偷询问,得知长欢被东方玄夜接去为他治病。
  他担心姐姐痴傻,在玄夜王府受人蒙骗欺负。
  于是便偷偷跑来玄夜王府接她回家。
  顺便告知她父亲生气之事,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长欢望着出天赐那张稚嫩却严肃的小脸,伸出衣袖帮他擦去额上的汗水,牵上他的小手便往外走,
  “姐姐没事,这不活蹦乱跳的?赐儿,王爷为我们备了晚膳,我们一起用完晚膳再回去。”
  两人亲密地牵着手,一路上说说笑笑,跟着王嬷嬷去隔壁房间用膳。
  东方玄夜目送二人离去的背影,不由若有所思。
  据说,楚天赐一直都很护着他这个痴傻姐姐。
  看来传言非虚……
  亦初瞅了瞅东方玄夜,欲言又止。
  东方玄夜看了他一眼,
  “你想说什么?”
  “王爷,”亦初斟酌着字句,小心地道,
  “属下总觉得,楚长欢不像奸细。奸细咱们见过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一个个贼眉鼠目老奸巨猾的。可是,长欢姑娘目光清澈举止磊落,真无半点奸细的城府。若真的楚长欢已死,如今的楚长欢是假冒之人,为何楚天赐看不出来?”
  东方玄夜眸光闪了闪,淡然冷笑,
  “正因如此,本王才觉得此事有蹊跷。奸细的脸上,并不会刻上我是奸细二字。若她真是奸细,在日常行事中不露任何马脚,那才是最可怕的。若她不是奸细……”东方玄夜顿了顿,疑惑地道
  “她死而复生性格大变。你相信傻子会变天才吗?”
  亦初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东方玄夜意味深长地冷笑,
  “她都不急,你我急什么?是奸细就会露出马脚。她不是还要继续为本王治病么?看看她将如何表现,其实也蛮有意思的……”
  亦初瞅了瞅王爷阴险的笑容,想起王爷对待奸细的残忍手段,不由打了个寒颤—
  长欢姑娘,你医术那么高强,做什么不好?可千万不要做奸细啊……
  ……
  隔壁房间,灯笼高挂,满桌佳肴香气扑鼻,令人馋涎欲滴。
  不知是不是因为长欢为东方玄夜治病有了起色之故,王嬷嬷今晚准备的饭菜比午餐还要丰盛,什么浓香狮子头,雪花火腿,五香酱鸡,黄金雪蛤,鸳鸯五珍烩,香汁参鲍,汤清蒸鳜鱼……足足二十八道菜,摆了满满一桌,比中午的菜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王嬷嬷让人布置完便知趣地退了出去。
  长欢,天赐,丁香喜悦地望着满桌佳肴,口水差点流了一地。
  长欢拿起筷子,为天赐和丁香一人夹了一根大鸡腿,笑眯眯地道,
  “来,赶紧干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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