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所有药材都已备齐且被磨成粉送到长欢手中。 满满一大包,足足有四五斤。除此之外,还有几大卷干净的棉布。 关于长欢将要为小荷治疗毒疮之事,迅速在夜王府传了开来。 长欢小心地帮小荷清理好毒疮挤出脓包,又用烈酒冲洗了几遍。 小荷胆子虽小却性格坚韧,一直咬紧牙关忍着疼痛,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长欢对她很是刮目相看,这个丫鬟性格十分讨喜。 她将药粉用温水调成糊状,又剪了一些棉布备好。 她将药糊仔细敷在小荷的毒疮处,用纱布细细地帮她绑好。 处理好毒疮之后,她扶着小荷坐起身仔细叮嘱, “这几日不要干重活,不要让伤口沾水。我每日会帮你换一次药。大概换个三五次就好了。另外,另一包药煎服即可,一日三次。” 小荷“噗通”一声跪在她面前,对她“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眼泪汪汪地道, “小姐大恩大德,小荷没齿难忘。小荷情愿一直跟着小姐,当牛做马服侍小姐。” 长欢急忙将她扶起来,不以为意地笑道, “不用这么客气,举手之劳而已,也不用你当牛做马来服侍我。你还是待在王府跟着王爷的好。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你跟着我,会让你受苦的。” 小荷崇拜而又感激地望着她,如同望着心中的神祇。 她并未多加争辩,而是暗暗下定决心。 若她能医好自己,今生今世,她都愿意跟着她。 无论吃糠咽菜,她都绝不后悔…… 当日下午,商铺送来五大筐西域香梨。 亦初一收到香梨,便让人全部搬进长欢的卧室。 长欢望着散发出浓郁香气的五大筐西域香梨,顿时高兴坏了, “哇,这么多香梨,我的最爱呀。” 她拿起一只香梨咬了一口,满口都是香甜香甜的感觉,味道好极了。m.biqubao.com 她前世最爱吃的水果便是香梨,那个年代交通发达,水果便宜。 而这一世交通不便,很多水果都是稀有物品,这玩意儿貌似十分稀少。 有一次不知谁给夜王府送来一小筐香梨,她当时一口气吃了五个,还觉意犹未尽。 没想到,这次一送就是五大筐? 终于可以饱饱地吃一吃香梨了。 她边啃着香梨,边热情地招呼其他人, “小荷,丁香,小翠,你们赶紧吃啊。” 众人都知道这香梨是奢侈品,谁敢拿来吃? 小翠羡慕地盯着五大框香梨,咽了咽口水酸溜溜地道, “这香梨可贵了,这一框香梨至少要五两银子呢,赶得上我娘一个月的工钱了。我一个月才二两银子的工钱。而且,这香梨普通人根本吃不到,一般都是进贡到宫里的贡品。就算长安城能买到,也是极其稀罕之物,价格贵的不得了。你治好了王爷的病,王爷对你可真好。” 长欢一口香梨噎在嘴里,顿觉这香梨也不香了。 她留下一框香梨,剩下的让小荷和丁香分给了众人。 一框给东方玄夜,一框给了侍卫们,两框分给了下人。 众人本来就对她十分尊敬,这下对她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过,东方玄夜的那框香梨,最后还是留给了长欢。 他舍不得吃,只喜欢看着她吃…… 傍晚,铺子里送了十套雪蚕丝做的衣裳过来。 当小荷和小翠抱着两大箱衣裙走进来时,长欢都惊呆了。 雪蚕丝织就的布料,又轻又薄还散发着水波一样的光泽。 穿在身上轻薄透气,舒服极了。 上次东方玄夜曾送过一套雪蚕丝布料的衣裳给她,她十分喜欢经常拿来穿。 当时小翠就告诉过她,这种布料名为雪蚕丝,价格昂贵。 没想到东方玄夜这家伙这次一送就是十套? 这也太财大气粗了…… 小翠看着足足十套雪蚕丝做的衣裙,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语气更酸了, “我的天,这可是价格比金子还贵的雪蚕丝布料,一套衣裙至少百两银子,百两银子啊。十套衣裙就是千两白银,我的天……我的天……” 长欢一听,急忙跑过去找东方玄夜, “王爷大人,你为何送我那么多衣裳?这也太浪费了。不要以为你送我衣裳,我就不搬出去了。你送我一座金山,我也是要搬出去的。还有,以后别送了东西给我了,送多了浪费。” 东方玄夜深深地看着她,眼底满是宠溺, “只要是送给你,便不是浪费。本王二十万两银子的诊金都出了,还缺这点东西?就算将整座夜王府送给你,也是值得的。” 长欢:“.…..” 她避开他炙热的目光,不知为何心里有些发慌。 她本来打算为他治完病,收完诊金便两讫,以后便再无瓜葛的。 若再这样下去,若再这样下去…… …… 长欢为小荷换过三次药,小荷身上的毒疮便迅速瘪了下去。 五日后,小荷身上的毒疮便开始消肿痊愈。 长欢为小荷免费治病且医好毒疮之事,迅速在玄夜王府传播开来。 此后,便不断有王府的下人来找长欢治病。 无论是发烧打摆子还是头痛脑热,就没有难得倒她的。 基本上都是药到病除,手到擒来。 就连王嬷嬷的陈年头痛,也在长欢帮她施过几次银针后得到了缓解。 反正长欢为他们治病,用的都是夜王府的药材,她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王嬷嬷如今见到长欢,比见到亲生女儿小翠还要亲热。 王府的下人见到长欢,都恭恭敬敬尊崇有加,如同见到夜王府的主子般。 大家私下里都亲切地称她为“楚神医”。 所有人中,除了小翠对长欢一直看不顺眼颇有微词。 她敏感地察觉到,自从楚长欢来到夜王府,王爷对她便与别的女人不一样了。 亦初将下人们的议论讲述给东方玄夜听,忍不住笑道, “王爷,大家都将楚大夫当成神医来看待,见到她比见到您还要恭敬。据说小荷打算以后跟着她当牛做马服伺她。王爷,若她真是奸细,王府的下人都已被他收买,岂不是很危险?” 东方玄夜一身玄色衣袍风华无双,正端坐桌前握笔写字,一笔一划苍劲有力。 这些天,他的身体恢复得越来越好,基本上已经恢复到中毒前的巅峰状态。 东方玄夜闻言停下笔,看着亦初高深莫测地一笑, “好嘛,连小荷都被她拐跑了,大家都这么喜欢她?甚好,甚好……” 亦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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