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婉晴有次傍晚过来找长欢,在楚府蹭了一次晚膳。 从此以后,她也开始隔三差五过来蹭饭了。 完颜察察几乎每晚都过来,一天都不落下。 几乎将楚府当成了他自己的家,每天晚饭和小星星吵得不亦乐乎。 长欢要是哪天没有听见他俩吵架,还觉得不适应呢。 这天国子监放学后,慕容婉晴又来了,还将她喜欢的男孩给骗了过来。 男孩长得眉清目秀,不苟言笑清高冷漠,一副弱不胜衣的书生模样。 虽然慕容婉晴对他态度很热情,然而他对她却十分冷淡。 慕容婉晴一双美眸恨不得黏在人家身上,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就差将自己当成他的小丫鬟去讨好对方。 活脱脱一副花痴的模样,看得长欢直叹气。 这位少年看上去似乎对慕容婉晴并没有意思,她估计慕容婉晴没戏。 少年看见长欢倒是眼神一亮,对她恭恭敬敬拱手行礼,文绉绉地道, "在下国子监学生张恒之,拜见楚神医,久闻楚神医大名,今日一见,果然风采斐然,令在下敬佩之至。" 长欢客气地笑了笑,有心促成他俩好事,拉着慕容婉晴的手道, “张公子不必客气,婉晴是我好朋友,张公子乃婉晴仰慕对象,以后和婉晴一起经常过来玩。听说你们都喜欢诗文词赋,婉晴可是长安城第一才女,你俩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张恒之淡淡地看了慕容婉晴一眼,眼底平静无波充满冷意。抿着薄唇没有说话,态度十分冷漠。 慕容婉晴并不在意他的态度,拉着长欢的手撒娇, “欢欢,你能帮恒之看看病吗?他说他最近手腕疼痛,夜里疼得睡不着觉。” 其实这事她也是听别人说的,张恒之并没有告诉他。 她今日能将他骗过来,只不过告诉他,自己是楚神医的好友,经常晚上去蹭饭。 张恒之听了后,不知怎么想的,竟随她一起过来了。 张恒之闻言皱了皱眉,感觉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伤害,不由有些生气。不悦地看了慕容婉晴一眼,脸色十分尴尬, “不用麻烦楚神医,在下家境贫寒,出不起那么昂贵的诊金。不要说五万两银子,在下连五百两银子都拿不出来,能考进国子监已是侥幸。” 长欢连忙摆了摆手,客气道, “婉晴是我好朋友,而你是婉晴的同窗好友,给你治病是免费的。张公子,你过来,我帮你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吧?” 慕容婉晴见张恒之还在犹豫,便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袖子,将他拽到长欢面前, “欢欢都已经说免费了,让你看你就看嘛,何必那么客气呢?你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别扭?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恒之将袖子不着痕迹地从她手中挣脱出来,不情不愿地露出胳膊给长欢检查。 长欢捏了捏他的手腕问道, “你最近可是提了重物,还是运动时拧到,或是吹了凉风?” 张恒之迎着那双灿若星辰的美眸,感到耳根一阵发烫,一颗心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霎时羞红了脸, “前几日帮母亲买米,不小心拧到了。” 长欢仔细检查着他的手腕,细心问道, “是左边痛,还是右边痛?还是中间的筋脉痛?” 张恒之感受着那双小手碰触自己手腕的温软触觉,一颗心差点跳出嗓子眼,脸上如同施了脂粉般越发涨红,连说话都不利索了, “是、是、是中间经脉痛。” 长欢心中了然,放下他的手腕, “没什么大问题,只是经脉有点拧伤,我送你点我做的药膏,敷几天就好了。” 她看向丁香吩咐道, “丁香,你把我做的药膏拿一罐出来送给张公子,让他带回去敷用。” 丁香立刻取了一罐药膏出来,递给张恒之。 张恒之小心地捧着药膏,脸色更红了,连声道谢, “谢谢楚神医,谢谢楚神医。” 此后,张恒之又主动随着慕容婉晴来了几次楚府。他看向长欢的目光,越来越炽热,长欢心里有些不喜。 有一次他主动找到长欢,吞吞吐吐道, “楚姑娘,不知你是否婚配?在下,在下想和你……” 迎着对方炙热而期待的目光,长欢立刻打断他的话, “小女子早已被皇上指婚给夜王,和他有了婚约。” “可是,那不是因为陪葬而指婚的吗?再说,夜王他克妻啊。万一你被他……” "小女子和夜王之事,不需外人操心。" 从此以后,张恒之再也没有出现在长欢面前。 听说他后来突然主动追求慕容婉晴,慕容婉晴则闹着和原娃娃亲对象解除婚约。 还被他爹关了起来,一直都没有放出来。 ...... 春日宴还未到,东方玄夜也未回来,沈仙儿却到了。 自从沈兰舟拉着长欢去了一趟群芳阁,为见花魁花了十万两银子。东方玄夜将此事告诉了沈兰舟他爹沈向文。 沈兰舟他爹得知此事,一激动差点没打断沈兰舟的狗腿。 沈家乃大容国四大家族之一,家财万贯,不缺银子。但是,沈家家教极严,决不允许沈兰舟上青楼鬼混败坏名声。 从此以后,沈兰舟他爹便限制了他的大额开销。 沈兰舟除了自己的俸禄能自由支配,如今已经不能随便胡乱花钱。 虽然他名下有不少地产房产,但是,这些东西是万万不能随便变卖的。 他一直对复紫衣念念不忘,为了此事差点抑郁,但是对方对他避而不见,他也无可奈何。 这天,沈兰舟心情郁闷,想来看望长欢,顺便向她倒倒苦水。 东方玄夜启程边城前,曾委托他多加照顾长欢,不要让人欺负了她去。 又加上前几日有人用死尸陷害长欢,沈兰舟到底有些不放心。 沈兰舟今日过来时,沈仙儿得知非要跟来看看长欢开的医馆。 无奈之下,他只好将沈仙儿一起带了过来。 两人刚刚到达长生医馆大门口,便看见长生医馆大大的匾额。 沈仙儿狐疑地打量着医馆,拉住沈兰舟的衣袖,疑惑道, “哥哥,这不是夜哥哥的宅子吗?我们小时候多次来玩过的。这里何时变成楚长欢的医馆啦?" "是不是她把夜哥哥的房子骗走了?不行,我得去找她算账,让她将房子还给夜哥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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