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进化成超神级BOSS_第二百九十四章 心服口服!离开落日城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真惨……”
  眼看着爱丽丝把叶九歌暴揍成猪头的模样,夜辰却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前世爱丽丝被叶九歌击杀,无数玩家为之叹息,一些爱丽丝的粉丝,恨不得打爆叶九歌,可惜没那能力。
  然而因为自己的出现,命运终于开始有了大的变化,堂堂版本主角只能在爱丽丝骷髅法杖的狂虐下不断求饶,这对比强烈的画面,让夜辰升起了一种异样的爽快感!
  “我这也算是改变了爱丽丝的命运了,哈哈!”
  夜辰心里美滋滋的看着爱丽丝,他重生回来,为的就是改变命运原有的轨迹,现在看来,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果!
  “不过,这只是开始而已!”
  改变命运的爽感让夜辰心中充满了万丈豪情,有种飘飘的感觉,这会儿就算是命运女神来了,他也敢让对方跪在地上唱征服!
  “爱丽丝,差不多得了!”心情大好的夜辰阻止了爱丽丝继续施展暴力的趋势。
  “是主人!”听到自家主人发话,爱丽丝果断停下了不断挥动的骷髅法杖,朝着叶九歌冷哼一声,随即小跑到了夜辰的身边,她就站在那里,一副无比乖巧的样子,跟之前暴力萝莉的风格,判若两人。
  叶九歌则从地上爬出来,恐惧的看了爱丽丝一眼,随即又朝着夜辰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眼神,“老大,以后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绝对没有二话,一定给您办好了!”
  被打成猪头的叶九歌,此时还没像前世那样眼见山河破碎,城破家亡的经历,因此也远没有达到版本主角应有的气质与毅力,被爱丽丝一顿暴打后,瞬间就服了。
  心服口服那种!
  此时,他真就像是一个小弟一般,讨好着夜辰。
  时不时恐惧的看向乖巧无比,站在夜辰身边的爱丽丝。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看起来这么乖,这么小,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就这么暴力呢?
  还有,这个父亲大人要求他跟随的老大,也有点不对劲,对这么小的小姑娘都下的去手……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小姑娘都这么强大,那么作为她主人的夜辰,必然更加强大,跟着这样一个老大,也不算吃亏。
  想到这里,叶九歌对夜辰更加恭敬了,甚至连腰都不由自主的弯了一些。
  叮——NPC【叶九歌】对你的好感度增加500
  叮——NPC【叶九歌】对你的态度达到【尊敬】
  叮——由于NPC【叶九歌】对你的态度达到了尊敬,你提出的要求,他有很大概率选择接受
  “什么鬼,直接增加这么多好感,连态度都达到尊敬了。”
  听着耳边不断响起的系统提示音,夜辰心里感觉有点诧异,又惊喜。
  之前落日城主让叶九歌以后跟着自己的时候,系统可没有任何表示,这意味着叶九歌压根就没把他父亲的要求当成一回事,根本就不想跟随自己,只是迫于他父亲的威严,才叫了自己一声老大。
  可是,现在爱丽丝把他暴打了一顿,这家伙居然不但没有掉好感,反而增加了500点好感值,还直接对自己尊敬了!
  这怎么看怎么感觉不对劲啊。
  夜辰有些怪异的看着叶九歌,
  “这家伙不会有毛病吧,越挨打越开心?”
  原来版本主角居然是这样的人,前世做玩家的时候,还真是没人发现过。
  夜辰有些八卦的胡思乱想着,但很快又反应了过来。
  管他有什么毛病,反正只要版本主角对自己心服口服,愿意听话了,那就是好事。
  毕竟虽然叶九歌天赋一般,最终只进化成了鬼级BOSS,但他在1.0版本结束的时候,可是落日平原正儿八经的新领主,有神圣帝国皇帝承认并册封的那种!
  也就是说,这货也会成为他新领地未来的邻居。
  “如果落日平原的新领主是我小弟的话,那我的新领地就可以更安稳的苟起来发育,而不用担心神圣帝国方面的压力?这是大好事啊!”
  夜辰心中大喜,看向叶九歌的脸色也和善了许多。
  “小九啊,既然你心服口服的叫了我一声老大,那以后你就是我手下的人了,别的不敢说,我保你以后比你父亲更有出息,到时候我捧你做落日平原的领主!”
  夜辰故作大气的拍了拍胸口,反正1.0版本主角的归宿就是落日平原的领主,他这话一点都不算吹牛逼。
  “落日平原的领主?”
  叶九歌眼神亮了起来。
  要知道叶家才是落日平原的本土大家族,而他们家族控制下的落日城,也是原本落日平原的主城,只可惜勇武伯爵的先祖被封在了这里,建立了银月城,因此落日城才失去了主城的地位,渐渐的衰弱成了落日平原的二级主城。
  而他们叶家也由原本落日平原的第一家族,变成了第二家族。
  但即便如此,叶家祖祖辈辈,都希望落日平原能够成为叶家的封地,重新恢复祖上的荣耀!
  如今,眼前这个叫夜辰的人,如此强大,如果有他帮忙,祖上的心愿,很有可能会实现!
  叶九歌满是感激的看着夜辰,有些激动的表态,“要是老大说的真能够实现,不只是我,以后您的意志,就是整个落日平原的意志,您要做的事,就是整个落日平原的事!”
  叮——NPC【叶九歌】对你的好感度增加100
  “嘿嘿,好感度又增加了。”
  听着系统提示的声音,看着叶九歌满是感激的样子,夜辰心里露出坏坏的笑容。
  虽然落日平原,未来本就会成为叶九歌的封地,但除了他,谁知道呢?
  有优势不用才是傻子。
  “这就是重生的好处啊!”
  夜辰美滋滋的在心里想着,要不是重生,收版本主角做小弟这样的事,跟做梦没什么区别了。
  而现在,一切都真实的发生了。
  不得不说,
  真爽!
  ……
  接下来,夜辰又让叶九歌加入了星辰佣兵团。
  叶九歌目前好歹也是紫色级别的BOSS,作为版本主角,战斗力在同级绝对是顶尖的一波,以后少不了要让他去做佣兵任务。
  有壮丁干嘛不拉,又不要钱。
  叶九歌当然非常开心的接受了他的邀请,然后顶着猪头,心情愉悦的离开了夜辰的小院。biqubao.com
  接下来,夜辰又和爱丽丝好好的培养培养感情,
  第二天一早,夜辰才离开了落日城,准备完成血族情报的任务。
  “有爱丽丝坐镇落日城,不会有任何意外,接下来,我就可以安心的去获取血族大军的情报了。”
  坐在小舞身上的夜辰,回头看了看已经变的越来越小的落日城,随即头也不回的向着黄昏峡谷的方向,快速飞了过去。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6_166514/7236666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