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阚心珠就迫不及待地从手机里调出早早准备好的照片怼到战煜丞的眼前。 照片中,身材姣好的女孩坐在秋千上,花海拥簇,穿着一身水粉的长裙却丝毫不比那些争艳的花逊色。 “你宁伯伯的女儿之前在国外留学,后来毕业就在华盛顿上班,前段时间宁伯伯的心脏检查点问题,宁家又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便把她给叫回来了,想着让她尽早接手家里的一切。”阚心珠对照片中的女孩是越看越满意,滔滔不绝地道。 心想,宁家虽然比不上他们家,可宁老爷子在政界可有不少人脉,宁家也是书香世家。早早就听说宁家女儿知书达理,脾性温顺,是真正被当成名媛培养长大的。若是他们跟宁家联姻,那对战家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而且这样脾气温和的女孩,总是比较好拿捏的。 既能在名声上帮到自己儿子,又能被自己掌握,阚心珠自然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所以在一次聚会中听闺蜜提起宁家女儿归国的消息,她便特地办了一场下午茶,专程请了宁家夫人,又是打听又是试探的。 宁夫人听后,态度不温不火,既没有支持也没有拒绝,只道::“这都是要看两个孩子感觉怎么样,现在毕竟不是以前我们那个年代了,他们在恋爱和婚姻自由这方面在意的很。” “那是自然,要是他们成了,那我们成为亲家,可是一桩喜事。要是不成,做做朋友也行。”阚心珠听完宁夫人这一番话,紧跟着应和。 但话是这么说,阚心珠却是不以为然。 他们战家可比宁家条件好不知多少,战煜丞如今是战氏集团的一把手,人长得更是一表人才。 想嫁进战家的人,多的是。宁家女儿又有什么理由拒绝? 她看中宁家女儿,愿意笑着谈两家联姻之事,那是她看得起他们宁家罢了。 战煜丞视线垂落在那张照片上,随即移开了视线,“我晚上还有几个会议要开,没时间赴约。” 阚心珠见状,收回手机,“怎么没时间了?你今天不还说有时间回来一起吃饭吗?煜丞,你可别忘了答应我的事。” “临时有事。” “那你说说什么会议能比你终身大事还重要?”为了今晚这顿饭,阚心珠可没少费心力,而且今天这么好的日子不庆祝,哪能说得过去。 “进来。”战煜丞没有跟阚心珠多说,只是按下了大班桌上的座机呼叫键。 不刻,一身黑色西装,架着一副黑色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站定在门边。 战煜丞吩咐:“送我妈回去。” “是。”黑衣人听令,当即上前逼近阚心珠。 阚心珠看着面前步步靠近自己的黑衣人,心里莫名的咯噔了一下,转过头看向战煜丞,“煜丞,你……你什么意思!你是想让别人抓我回去不成?” “我没有这个意思。”战煜丞淡声,走到办公桌后坐下,上半身往后一靠,慵懒的掀起眼帘,“我只是想让妈妈你多休息休息,终身大事我会考虑的。” 黑衣人站定在阚心珠的三步之外,战煜丞的话音刚落,他的耳机里也传来声音,随即面无表情的向阚心珠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夫人,请,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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