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南又道,“我做的肉酱粒硬不硬?” 云书接着点了点头。 “你看同样都是肉,为什么会出现两种形态?因为它们要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当做成红烧肉的时候,需要的口感便是软糯,当做成肉酱的时候,太软糯了反而不易存放,反而需要把它炒的硬硬的。” “人也一样,你经历的过往,都是你的财富,而拥有了足够的财富,才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 “每个人的过往不同,每个人被需要的点,也是不同的。” 安以南歪了歪头,看着若有所思的云书,没有再说下去。 看得出来,云书一直在执行任务,在执行任务中她的目标要么死,要么把她想知道的审出来。 但这一次的任务,却是保护任务。 她过了一次从未感受过的散漫生活,甚至有时候出现怀疑,她做错了什么?首长才会将他们派到这里来,是要腐蚀他们的意志吗? 她身边的人都是如此长大,都是如此坚守着,他们不怕死,不怕流血,不怕牺牲,不怕受伤,但怕上不了战场。 她走的时候去问老首长,为什么。 老首长对她说,希望她回去的时候,能告诉他为什么。 她带着疑问来,带着疑问生活,甚至于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疑问。 在安以南的眼里,他们也只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小生活在部队里,受着部队的熏陶,感受着紧绷的生活,他们没有生活、没有自由,只有不断的训练和任务,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使命。 想到那封信,“生而为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着。” 那位首长何尝不是用心良苦呢? 不过看到这封信,安以南也知道云书和云墨为何姓云了。 云书最终摇了摇头,“不太懂。” 安以南笑了笑,“没事儿,时间还长呢。” 他们相伴的时间不会太短,她的使命还未完成。 两个人也不说话,安以南吃饱后,云书把菜汤全都泡在饭上,然后呼哧呼哧的开始吃,每天都要坚持训练,他们的饭量一直很大,而且跟着安以南后,他们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身上隐隐已经有了肉块,让他们不得不每天加大训练量。 尤其是云墨,因为掰手腕输给了安以南,整个人都有些疯魔,训练量让安以南叹为观止。 “等很久了吧?去休息室?”刘梅看到外面没什么人,这才问安以南。 安以南和云书说道,“在这等我,我不出去。” 云书先问了休息室的位置,进去勘察了一番,这才出来让二人进去。 刘梅有些懵,指了指云书的位置,“这是咋回事?” 安以南摸了摸不存在汗,呵呵地干笑下,“那啥,特殊任务,谅解谅解。” 刘梅只是懵,也没多想,“这次带了什么?” 安以南就好像百宝箱,每次都带不一样的东西。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安以南在脑袋累的时候,无聊做的衣服,算是放松脑袋的作品。 “这些是衬衣,有五件女士的,五件男士的,这些是长裙,还有十条的布拉吉。”安以南把衣服都拿出来,女士衬衣做了收腰设计,让腰身曲线更加突出,而男士的设计更加细节,让整体看上去更加板正。 布拉吉的花色很好看,带着淡淡的碎花,整个看上去很温和,而且在前胸和腰身的地方,都有暗线设计,更显身型,却也不太过分。 毕竟这个时代的包容性还没有那么强。 “这也太好看了。”别说别人喜不喜欢了,刘梅看了一眼,这些衣服就心动了。 如果是她,就算跑去县城,也要买到手。 安以南一一报了价格,“下次我过来再一起拿钱吧,今天时间不太够。” 外面还有云书,她也不想等太久。 “也行。”刘梅准备回去就记好账单,下次把钱提前放好,省得妹子来的时候,回回都得跑回家一趟。 “二叔给你蒸了包子和肉笼,还有红烧肉特意给你单独做了十份,老样子,我拿盆给你装回去,下次你把盆给我拿回来。”刘梅细细地嘱咐道。 安以南无奈地点了点头,老样子还是老样子,但老样子却不是老样子了。 她的空间用不上了呀! 看来她有必要和云飞首长说一说了,你的人放我这可以,但要听我的话吧。 过来好像监视自己的,像什么话呀。 没错,下达守护任务的人就是云飞,名义上的大舅。 那封让他们带过来的信,也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而且一个机密翻译师,带两个保镖,这属于标配。 可自己的身份和空间,确实不太方便,需要和云飞首长说一说了。 安以南的背篓里背着包子和肉笼,而在手中还搬着一盆的红烧肉。 秦书看了看安以南,又看了看自己,默默地把红烧肉和背篓接了过去。 “唉,去邮局吧,我给你们首长打个电话,说一下具体情况。”安以南也没瞒着秦书,毕竟这件事还要秦书配合。 两个人去了邮局,安以南在排队打电话的功夫,又让小姐姐把留好的新邮票拿过来,然后送给小姐姐一双袜子…… 主要是她筐里没别的了,只有刚刚去刘梅姐那里,送给大家的袜子,当时顺便又放了两双,也想有个应急什么的。 “谢谢你。”那小姐姐赶紧道谢,无论是安以南送的发卡,还是后来送的一条丝巾,出去买都可贵了,关键是她送的质量很好,一摸就能摸出来,和市场上的不同。 安以南摆了摆手,“应该的,应该的。” 人家回回帮自己留邮票,而且和刘梅姐的情况不同,刘梅姐那边是能赚到钱的,关系更加稳定,但这位小姐姐这里,纯粹是互相帮助的关系呀。 她帮着留邮票,安以南拿邮票的时候,会附赠上小礼物。 现在打电话的人并不多,收费贵,而且信号还不太好,声音失真有些严重。 安以南看到没人后,瞬间拨出了记忆中的号码,她的记忆力一直很好,虽然不算是过目不忘,但很多事情看了两遍也就记在心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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