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鹰队二十个飞行员,围住野马p51战斗机。 他们抚摸着机身,争先恐后的往驾驶舱看去。 “你们说它真能达到708/小时吗?” “如果速度是真的,它在天上,绝对吊打一切敌机!” “是啊,就怕这东西,中看不中用啊!” 飞行员议论着。 叶安然伫立在飞鹰队外侧。 他们的质疑,在叶安然意料之中。 鹤城轻工业下线的黄油枪,32倍150毫米榴弹炮一样,也曾有过不同的声音。 回应质疑最好的办法不是靠吹。 而是靠实战中回馈的真实数据。 高直航站在驾驶舱前,他被眼前这架飞机精湛的做工,深深地震撼到了。 比起他在法国、意大利驾驶过的所有飞机,都要先进。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试试,它在空中的表现。 转身,高直航看向叶安然。 “叶副主席。” “能让我试试吗?” 叶安然轻轻点头,“当然,不能飞的飞机,叫摆设。” “你大胆的去尝试。” 很快。 工作人员搬来登机梯。 围在飞机边上的人迅速散开。 高直航踩着登机梯进到飞机座舱,整个过程,他都觉得无比的震撼。 他那架霍克2明明是当年服役的新飞机。 坐进野马p51驾驶舱后的第一感觉,他竟觉得那架霍克2,老掉牙了。 他坐在驾驶舱里。 回忆着在模拟训练机的所有经过。 高直航闭着眼睛,手却伸向了飞机总电源。 紧接着,驾驶舱内所有指示灯全部点亮,接着全部熄灭。 他按照当初在模拟机训练的过程,一步步的打开航电系统。 飞机引擎系统。 螺旋桨开始转动,他把飞机瞄准北方航空重工集团的小型跑道,开始缓缓推进。 看着飞机缓缓移动。 现场最为兴奋的人是飞行员。 以泪洗面的人,是那群日日夜夜工作在车间里的工程师们。 飞行员兴奋,是因为新飞机的各项数据,遥遥领先世界水平。 工程师激动到落泪,是因为华夏突破了层层封锁,下线了一架属于华族人的飞机。 唯有叶安然,十分安静。 只有他知道。 这架飞机不属于华夏人。 只是npc提供给叶安然捍卫领空的工具。 在他向刘敬意移交图纸和技术专利的时候。 就曾告诉过刘老。 一定要把图纸研究透彻,一定要把每一项技术,牢牢地掌握在脑海里。 然后去创新。 去生产华族人自己的航天工具。 远处。 高直航驾驶着野马p51停在跑道上。 接着他加大推力,飞机在跑道上加速,接着在众人的观望下成功飞向深蓝。 飞机升空的那一刻,地面响起热烈的掌声。 “成功了!” “这哪是飞机啊,这就是一条重归蓝天的龙啊!” “快看,队长加速了。” 高直航在空中加大推力,机头朝着深蓝,直接旱地拔葱,直冲云霄。 眨个眼的功夫,飞机从人群视线消失。 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简直太生猛了。 没过多久,高直航机头朝下,在空中作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翻滚的动作。 惊呆众人。 叶安然抬头仰望。 他挺佩服高直航的,年仅23岁的他,胆大心细,敢于征服蓝天,敢于探索长空。 在一九三五年,高直航奉命去意大利考察空中驱逐机技术,购买飞机。 他的特技表演成功的征服了酷爱飞行的墨索里尼。 在一九三六年,降先生的华诞大庆上,高直航更是用特技飞行征服了全场的嘉宾。 并获得降先生的夸赞,称他技术很高,赶超世界水平。 高直航驾驶着野马飞机,以贴地几十米的飞行姿态,低空从众人头顶飞过。 众人被飞机掀起的气浪,闹得几乎人仰马翻。 刘敬意情不禁惊呼道:“叶副主席,开飞机这小伙子,谁啊?” “刘老,他叫高直航。” “华夏驱逐机4大队,飞鹰队的队长。” “原来是他!” 刘敬意朝着天空竖起大拇指。 有关高直航的传闻,他一直都有听说。 叶安然抬头,望着深蓝消失的飞机。 不禁想起了降先生对于高直航的评价: “忧患生忍耐,忍耐生智慧。” “宁愿损失一百架飞机,也不愿意失去一个高直航。” 飞机很快降落在北方航空重工的跑道上。 飞鹰队的青年,朝着跑道狂奔。 他们都想知道,高直航对于新飞机的驾驶体验,和对新飞机的评价。 叶安然不紧不慢地朝着跑道走。 刘敬意和他一起,边走边聊。 “刘老。” “眼下要抓紧生产其余的飞机,尽快批量下线。” npc给了六十架飞机的原材料,要好好的利用。 刘敬意轻轻点头,“有些原材料,我们正在分解实验,拿到数据,我们就可以自主生产原材料。” “关于组装方面,需要点时间,零部件太多,每一步都要非常谨慎。” 叶安然:“这些生产方面的事情,您老多费心。” “另外,我们不能只搞生产,还要搞学术研究,实验研究,生产研究。” “一切,都要往自主产权,自主创新上发展!” “放心,你交给我的北航研究院,已经在全国各界招揽科技人才,相信不久之后,我们就能汇聚八方人才!” “到时候,我们会根据你提供的这些东西,搞创新,搞突破。”m.biqubao.com “就是钱的方面……” 刘敬意神情凝重了几分,他看向身边的夏立国。 夏立国轻叹,“不行,我把酒厂卖了。” …… 叶安然心里一慌。 他赶紧握住老丈人的胳膊,“爸,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酒厂不但不能卖,你们还得给我备些好酒,我过段时间,准备去莫斯科,和加仑将军聚一聚,他就喜欢咱家这口酒!” 夏立国:“我和你一起想办法!” 叶安然心里暖暖的,遇到这样的老丈人,那简直就是祖坟上冒青烟。 上辈子积大德了!! :“各位大帅比,大美女,咱就说能不能评分的同时留个书评哇……哭死在厕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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