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看出来了她眼神里的怀疑,苏婉若笑了笑说道:“你也不用太惊讶,我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你应该可以看出来我并不会住这种小房子,但是又因为某些情况和身份的特殊,我必须要一套这种房子来应付狗仔和采访,所以我才需要买。” “当然我也不是白帮忙,多出来的那十万是我给你们的封口费,我希望我们买房子的事情你们谁都不要提及,至于买房子给你的钱你要用在你们自己身上,而不是母爱泛滥随便送人,包括您的女儿,可以吗?” “啪嗒!”刚刚掉的药瓶,再次掉在了地上。 乐康瞪大了眼睛看着苏婉若,手指都在颤抖,这次连捡药都忘记了...... 完了,婉若小姐这是知道了? 苏婉若却比他淡定的多,看了眼地上的药瓶,挑了一下眉道:“乐特助,麻烦把药捡起来。” 乐康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弯腰偷偷抹了把冷汗后,才将药瓶捡起来。 但是刚直起身子,就看到总裁冷如冰窟的眼神。 乐康手指再次一抖,药瓶差点再次掉地上:“......” 完了,总裁肯定是觉得自己的演技太差所以婉若小姐才猜到了...... 呜呜呜,冤枉啊,他也不知道婉若小姐怎么那么聪明。 现在考电影学院还来得及吗? 其实苏婉若真没想那么多,她做这些只是为了给自己铺路,反正采访视频早晚得播出,一播出苏盈盈肯定会猜到些什么,这个是瞒不住的。 按照苏盈盈的脾气,她知道后肯定大发雷霆,千方百计的让赵兰把房子退回去,毕竟她那么多疑且虚荣,怎么甘心让自己背后和她一穷二白的亲生父母有联系。 她给的这十万,就是让赵兰到时候看在这钱的面子上不好意思退钱,那苏盈盈就得疑神疑鬼的自己把自己吓死。 那主动权不就掌握在她手里了,苏盈盈就算是想搞手脚,都得掂量一下。 赵兰没有注意到他们气氛的不对劲,听到他们没有恶意后也松了口气:“可以的,您买了这个房子您想怎么处理都是应该的,是我们还得感谢您呢。” 看苏婉若的眼神就跟看救苦救难的菩萨一样。 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会瞧不起人,还有一些是心地善良的好人...... 不由得就想到那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女儿,她和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一般大,也是身着华丽,但是她来到后却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话里话外的埋怨他们为什么想要找回她,打破她的富贵生活。 为什么想要找回? 她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是她拼了命也要留下的孩子,怎么会不想找回呢? 当年,她生她的时候早产,医生都告诉她不要保小孩了,但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想要留下这个小生命,结果孩子平安生下了,她却大出血,躺在急救室三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他们一家人把所有的幸福都寄托在了这个小生命身上,可是祸不单行,在女儿一岁多时因为在楼下玩耍被人贩子抱走,那个时候他们感觉天都要塌了。 再之后,就是无休止的报案,奔波,甚至会为了陌生人一句玩笑话,说在哪里见过一个小孩和他们长得像,他们就马上动身去那个城市找,就这样一找就是十年。 因为寻找女儿,他们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直到后来家里的老太太因为寻找孩子的艰辛染上了疾病,不得已他们只能暂停下来慢慢的赚钱看病,这一看就是五年。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可怜他们不能再生育,还是怜惜他们丢失了孩子,在他们寻子期间意外在一个垃圾桶里捡到了一个男孩弃婴。 因为弃婴当时太小了,再加上明显呼吸薄弱,根本没法送去孤儿院,他们连夜带着婴儿去了医院,借钱看病,慢慢的照顾,终于一个星期后,男孩成功脱险,在这期间他们也和小男孩产生了感情不愿意再送到孤儿院,于是便收养了他。biqubao.com 但是在这期间他们也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在各个地方极尽所能的打探着她的消息,可是却一直微乎其微。 直到,前几天。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找到她们,递给了他们一堆的照片,说是找到了他们的孩子,因为只是通过大数据的对比,所以还需要带他们的毛发进行dna检验进行最终的确认。 这话瞬间给他们一潭死水的生活注入了亮光,他们根本不敢去怀疑他们是真的还是假的,马上尽可能的提供了所有能提供的东西,那几天他们夜不能寐,祈祷着这次奇迹的发生。 几天后,那个男人又找到了自己,给他们看了文件,匹配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确定他们嘴里的那个女孩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并且还告知自己,她很快就会来跟他们见面。 他们一家人欣喜若狂,当晚就通知了所有的亲朋好友,满怀期待的等着亲生女儿的到来,就连老太太都开心的坐了起来。 和她想的一样,自己的女孩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漂亮,懂事,眉目像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可是...... 她来到后却发了好大的脾气,指责着他们的不对,说她们故意破坏了她的生活,是他们想要攀龙附凤,是他们想要当吸血鬼,并且警告他们不要再去找她,她一看到他们这穷酸样就恶心。 因为这,家里的老太太受到了刺激,病情加重了,所以无奈下他们只能选择卖房子看病,好在遇到了他们这群好心人,一下解决了燃眉之急。 而到现在,他们甚至连自己亲生女儿叫什么都还不知道…… ............ 因为记者认识苏枭和苏老爷子,所以苏婉若便让他们先开车离开这里,毕竟一辆迈巴赫停在小区门口太过于显眼了。 他们前脚刚走,记者后脚便赶了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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