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让你驱逐倭寇,你马踏樱花?_第64章 徐坤的新外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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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面目刚毅,表情却是非常和蔼的中年人大步走在前面。
  而在他的身后,则都是徐坤的老熟人,陈旅长,李云龙、孔捷等一众386旅的指挥员。
  “首长,来到狼嘴山,我保证,你会不虚此行的!”
  依旧是一身皮夹克,脚蹬长筒军靴的陈旅长走在左副参的身边,笑呵呵地说道。
  “是啊,还没靠近狼嘴山,我已经感觉到防守森严喽。”
  一行人刚进入狼嘴山范围的时候,就已经被外围游弋的特战连战士所发现。
  随后,熟悉陈李云龙他们的特战连战士纷纷出来敬礼。
  看着一个个从非常的地方冒出头来的战士,左副参非常欣慰地点了点头。
  他打了十几年的仗,绝对是战场经验丰富的老行伍了。
  可他却并未发现这些战士的存在,这就不得不让人惊叹狼嘴山外围防御之犀利了。
  “小同志,将你的枪给我看看可好?”
  一名特战连的战士将手中的63式突击步枪递给了左副参。
  左副参反复把玩,还试射了几发子弹。
  “不错不错,这种枪射速高,射程又远,可是比一般的冲锋枪好用多了啊。”
  随后,他又打量了一下特战连战士的一身装备,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不愧是外国回来的高才生啊,这训练部队的手段就是不一样、”
  一旁的陈旅长也是点头道:‘是啊,这支小部队别看人数少,但他们装备精良,身上也做了很好的伪装。搞不好,能在战场上发挥出出其不意的效果呢、’
  如果徐坤在这里,肯定会会赞叹一句,这两位不愧是行家,一眼就看出了自己这支小部队的职能。
  要知道,“特种兵”这个词在后世虽然已经烂大街了,甚至是个孩子都知道啥叫特种兵。
  可在这年头,这还绝对是一个很新鲜的概念。
  就算是在欧洲战场上,这个概念也有大把指挥官没听说过呢。
  左副参他们一行人继续往狼嘴山根据地走去,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除了一些隐蔽的碉堡和迫击炮火力点外,就是挎着stg突击步枪,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来回巡逻的的918团战士了。
  “首长们好!”
  见到左副参与陈旅长一行人,他们齐齐立正敬礼。
  “咦?这种枪与外面战士用的好像不一样。”
  左副参再次要了一把stg突击步枪在手上把玩,这枪性能虽然比起之前的63式略差一点,但其恐怖的火力也不是加兰德可以比拟的。
  “看来徐坤老弟这是又发财了,这种枪就算是常来串门的我,也没有见过呢、”,作为徐坤资助最多,也是打交道最多的人,李云龙看到这种枪,也是非常吃惊。
  “老孔,看到没有,你最近虽然也开始搞副业了,但依旧是小打小闹啊。”
  一旁的孔捷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上次在狼嘴山看到徐坤的部队装备之后,他这个乖宝宝也开始变得不老实了起来,开始学着李云龙带着部队四处搞副业。
  最近,他们也打了不少仗,缴获了一些武器装备独立团。
  经过几个月的发展,独立团装备水平也提了起来,完全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了。
  孔捷以为,自己已经够努力了。
  可看样子,和徐坤比起来,他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看着孔捷沮丧的表情,左副参笑了笑:‘孔团长不要灰心嘛,说不定啊,918团也只有外围的精锐部队装备了这种武器呢。’
  说着,一行人便正式进入了狼嘴山的内部。
  一路走来,看到在各地训练的八路军身上的武器,众人已经震惊得彻底说不出话来了。
  原本,他们与左副参的想法一样,也以为那种被称为“突击步枪”的新式步枪只有少量列装了部队。
  但看起来,是他们小瞧了徐坤了,这何止是少量装备啊。
  他们已经看到,就算是扛着东西的后勤运输部队,每人脖子上都挂了一支这种枪。
  “老李,说实话,我是真的眼馋了。”
  一旁的程世发看的眼睛都直了,他恨不得做一场美梦,让自己部队也列装上这种武器。
  “是啊,就这种步枪的高射速,就相当于每人发了一把机关枪突突啊!我们团要是有这些装备,老子敢硬干他一个师团!”,李云龙也是羡慕得不行。
  “得了吧老李,我刚才问了一句,这种枪每分钟就能打五六百发子弹,别说全团装备了,就算是一个连,我们也养不起这玩意啊。”
  孔捷还是冷静的,他做出了非常客观的评价,将两个老战友从美梦之中拉了回来。
  ‘害,你个孔二愣子真没想象力,万一哪天我们八路军也阔气了!老子就让战士们人手一把,也不练什么刺杀了,见到鬼子就是一顿突突!’
  “好了你们几个,徐团长已经拨付了不少加兰德,你们啊,别这山望着那山高,先把加兰德玩明白再说吧。”
  陈旅长送上一发暴击,让李云龙直接闭了嘴。
  一行人继续往里走,一路走来,看着918团内部的防御设施,都是连连称其。
  李云龙更是感叹,虽然他经常光顾财神爷家,可每次来,都有一种重新认识狼嘴山的感觉。
  尤其是远处山头上隐隐约约的炮位,彻底让众人开了眼。
  “我的天,这得有六七十门榴弹炮吧!这也太壮观了吧,我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仗呢!”,程世发指着远处的炮兵阵地,兴奋地说道。
  “我说程瞎子,老子这个外号就没给你起错!看仔细点!那可是足足八十多门火炮!不过你说得对,财神爷实在是太阔了,老子连榴弹炮都没见过几门,就更别说这么多,还这么大口径的了。”,李云龙也是感叹了一句。
  没错,徐坤除了有个“异父异母亲兄弟”的外号之外,还多了个一个财神爷的外号。
  说起来,这个外号可不是李云龙给取的,而是386旅很多团长,甚至是陈旅长的共识。
  没办法,这样一个动不动就给友军发一大批武器,发的武器还都是没见过的高级货,很难不让大家伙将他当成财神爷一样的人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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