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让你驱逐倭寇,你马踏樱花?_第67章 我还以为发了多大财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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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伟也给自己倒上一碗,对于这次的战绩,他相当自得。
  确实,就这样的缴获数量,已经可以装备一个团了。
  而且,还是豪华配置的纯日械部队。
  如果放在几个月前,李云龙听到这个数字,一定会眼红不已的。
  但他李云龙现在已经今非昔比,在听到丁伟的吹嘘之后,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李云龙抿了口酒:‘就这?我还以为发了多大财呢?真是小家子气。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那五百条枪你也不用还了,就送你了!’
  李云龙说完这番话之后,还故作深沉地摆了摆手,做出一副不屑于提的样子。
  此刻,李云龙的内心爽的一批。
  他现在有点体会到财神爷的快乐了。
  果然,当土豪就是爽啊。
  “什么?还小家子气?还不用还了?我说老李,那可是五百条枪啊。接近两个营的装备,而且还都是三八大盖,你就这样送我了?你不会才喝两口酒就醉了吧!”
  说着,丁伟还特意将酒瓶子凑到自己眼前仔细观察,并小声嘀咕道:“这看着也不像假酒啊!”
  “你才喝多了呢!我说老丁,你以为你很富余是不是?”
  李云龙直接从床底下摸出了一把加兰德步枪,熟练地压上了八发子弹。
  李云龙得意地道:‘三八大盖?那种垃圾枪老子已经不稀罕了!看到没有,正宗的美械步枪!一次性能打八发子弹的半自动步枪!老子全团三千多号人,人手一把!
  怎么样?我这新一团可比你之前那什么28团强多了吧!’
  说着,他又让张大彪拿来了一把mp40,夸耀道:“这可是正宗的德械货!威力比花机关不知道强出了多少!老子团里有几十把呢!还有mg42重机枪,你老丁见都没见过吧。
  呵,咱老李现在是真正的地主老财,有钱人!怎么可能还看得上你那仨瓜俩枣的?”
  看着李云龙显摆着一件件武器,丁伟瞬间感觉,自己手里的装备就不香了。
  自己刚才还激动得像个什么似的,可和人家李云龙一比,自己啥也不是啊。
  丁伟直接凑到李云龙面前,笑着说道:“我说老李,你这些东西,都是在哪弄的?据我所知,就这些武器,国军那边也没多少吧。”
  “国军?呵呵!他们有我徐坤老弟厉害吗?”,李云龙伸出空酒碗,丁伟非常识趣地给他满上。
  李云龙又喝了口才说道:‘你还记得,你刚上任那会来老子这里喝酒,你还满脸的不情愿呢。
  还说什么,又没犯错,咋还把自己这个团长给撤了,来组建一个新团。
  我告诉你,那是副总指挥看得起你,才对你这样安排的。
  别的团长,想调到咱们团来任职都想疯了,关键他们进不来啊,你小子,就偷着乐吧!’
  丁伟是何等人物,虽然李云龙说得非常含糊,但他还是从中听出了点蛛丝马迹来。
  “徐坤我知道,咱们旅很能打得一个团长,但也不至于……”
  说到这里,丁伟恍然大悟道:“这些武器,不会已经可以实现自产了吧!”
  “你小子脑子就是聪明,汽车轮子都撵不上。现在你也不是外人了,我可以告诉你,就在狼嘴山,有三条生产线。这其中一条,就是这种大八粒的!一个月可以生产五千多支呢!”
  “我的天,真是没想到,这个徐坤不但打仗厉害,还是个搞生产的好手。”
  “那是,徐坤老弟可是我拜把子的兄弟,哦不对,比亲兄弟还亲。所以咱老李的装备能差了?”
  徐坤的狼嘴山根据地有生产线这件事,绝对是八路军的最高机密。
  除了总部首长和师长旅长这个级别的高级指挥员之外,其余人是不知道的。
  当然,386旅的几个团长是除外的。
  他们的口风都很严,不是自己旅的,就算是像李云龙和丁伟这样的关系,李云龙和孔捷都没有透露过。
  至于这原因嘛,很简单。
  一来,是怕知道的人多了,容易将消息给走漏。
  让敌人知道了,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向狼嘴山发动进攻的。
  这二来,就是私心作祟了。
  狼嘴山的生产线产量就那么多。
  别的团知道了,他们还怎么让自己的部队优先装备上好武器?
  别看新二团虽然是新组建的团,一旦与财神爷绑定在一个旅,不出几个月功夫,至少也是全员加兰德的配置。
  听老李分析一波之后,丁伟忽然也觉得,自己的这个战绩好像还真没啥意义。
  “好嘛,搞半天我是白忙活一场。”
  听到丁伟这番话,李云龙故意板着脸,严肃地说道:“老丁,我这当哥哥的可要批评你两句了。什么叫白忙活一场?打鬼子还有白忙活的?你这觉悟太低了,还需要加强思想学习啊。”
  “去去去,你小子真是守着财神爷说话不腰疼。有这种好事儿都不告诉老战友,真是太不够意思了。”,丁伟假装不满地说道。
  “得了吧,狗咬吕洞宾,
  你别不识好人心,老子可是还有个好事儿告诉你呢。”
  丁伟好奇地问道;‘啥好事儿?’
  “我徐坤老弟虽然没法生产那些德械,但他还是有路子能搞到不少德械枪的,老丁,你懂我意思吧?我可是看在老战友的份上,才告诉你这事儿的,咱老李够意思吧、”
  “老李,够仗义!”
  丁伟给李云龙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又将他的空酒碗满上:“兄弟我也不是小气的人,既然枪你不要了,还送了我这么大一个消息,我决定送你一份大礼!”
  “你小子穷的叮当响,连老婆都没有,哪来什么大礼?”,李云龙直起身子:‘是不是搞到了一把好枪?我可告诉你,我这里可是不缺好枪的。’
  ‘好枪能叫大礼吗?’,丁伟嘿嘿一笑,低声说道:‘我送你一个骑兵营!怎么样?这份礼够大吧?’
  “骑兵营?真的假的?”
  “你小子没骗我吧?”
  现在枪炮他是基本不缺了,一般的鬼子武器也已经无法入他的眼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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