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我会派人去做的。”,冈村宁次连忙说道。 “不,不需要你出手,这次,我们特高课会派出一批精锐特工赶赴晋省,并且,特高课课长藤田先生也会亲自操办此事。 不仅是针对918团,对于其他八路军和晋绥军,我们也要加强拉拢分化,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用最小的代价夺回晋省,继续帝国的霸业。”,石原莞尔侃侃而谈,继续说道:‘我现在也有几个对付徐坤的初步计划,就和冈村将军分享一下吧。 在我看来,徐坤的部队之所以那么难打,其主要问题就出在对方的装备上面。 对方不仅单兵火力强悍,最关键的是,对方的坦克部队实在是太过厉害。 所以,如何限制此人的装甲部队,就成了我们这次作战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除了你们装备升级的师团各自增加了一个反坦克炮联队之外,我还有几个想法……’ 冈村宁次与石原莞尔两人从下午谈到晚上,又从深夜谈到凌晨,足足商谈了近十五个小时这才罢休。 第二天一早,看着石原莞尔意气风发的背影,冈村宁次的表情复杂。 “石原,虽然你已经在尽量改变自己了,但你骨子里的傲气依旧没变。即使你很有才华,但可惜了,最后的胜利果实,依然还是我冈村宁次的!” 冈村宁次扶了扶眼镜,开始筹划除掉徐坤这个心腹大患的计划。 即使一夜未睡,他也是干劲满满。 如果他能干掉徐坤,立下此等大功的话,别说自己升任陆军总长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就算是以军人的身份组阁,担任内阁首相,都是相当可能的事情。 到了那个时候,他心中的理想和抱负才能真正开始实现。 安化县,358团团部。 “钱伯钧,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之前我以为你只是倒卖点军火,可你这次居然打起了太原兵工厂的主意,你想干什么、你想造反吗?” 一大早,楚云飞就开始训斥起钱伯钧来。 太原兵工厂被搬空,八路军那边又查不出什么结果。 所以,楚溪春他们,自然就让钱伯钧这个倒霉蛋出来背锅了。 钱伯钧听到楚云飞的话,那是既委屈又愤怒:“团座明见,这件事真不是我做的啊。” "不是你?当时只有你的部队在那附近,又不是人就八路军干的,难道还是我干的?" “团座,这事儿有古怪,我感觉,这件事还真是那个姓徐的小子干的。” ‘好啊,那你有证据吗?’ 钱伯钧哑口无言。 ‘行了,这次的事我给你压住了,我也不指望你感激我,我只希望你回去能好好想想,看看你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了。 贪生怕死,只知道升官发财。 我楚云飞手下可不需要这样的人,记住没有?’ ‘团座,我会好好反省的。’,钱伯钧低着头,嘴上虽然应承了下来,但眼珠转动,心里却已经有了别的打算。 “好了,赶紧滚蛋,我不希望还有下次!” ''是!'' 看着钱伯钧离去的背影,楚云飞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件事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钱伯钧就是个背锅的,就像钱伯钧说的,虽然不知道徐坤用了什么手段,可这件事绝对和他脱不了干系。 可楚云飞依旧在拿此事责备对方,原因也简单,他想通过这种恩威并施的手段,好好敲打敲打这个已经变得完全陌生的老部下。 楚云飞还想给他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够聪明的话,还能痛改前非,那楚云飞会继续对他给予重用。 可如果对方还是如此做派的话,不好意思,楚云飞也不介意一脚将他给踢开。 ‘团座,一营长那边,我们要不要派人盯着。’ 这个时候,副官孙铭走了上来,小声说道。 孙铭担心钱伯钧只是面上服气,万一报复楚云飞,那可就麻烦了。 一旁的方立功也是点点头道:"孙副官的担心是正确的,这年头人心叵测,不得不防啊。" “钱伯钧是我的老部下,我干连长的时候,他就是我手下的排长。 如果派人盯着他的话,那些老兄弟们会寒心的。”,楚云飞摇头说道。 “可如果他起了反叛之心,对您造成威胁,那可就麻烦了啊。”,方立功继续劝说道。 ‘哼哼!’,楚云飞不屑地冷哼一声说道:‘能杀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呢!我借他钱伯钧几个胆子,量他也不敢对我动手!’ 很显然,楚云飞这次是自信过头了。 钱伯钧回去之后,还真的开始在谋划对付他的计划。 ‘营座,团座也是您的老长官了,为什么会这样对您?’ 回到一营营部之后,副营长张富贵便愤愤不平地说道。 钱伯钧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我就不明白了,那个当官的不借此时机赚点小钱,可就这个姓楚的管得那么严。 并且,这次事件很显然就不是咱们做的,可他楚云飞在做什么?居然用如此小儿科的剂量来敲打我,真是可笑。 看来,咱们的计划,还真要考虑考虑了。” “营座,你的意思是,咱们真的要投靠脚盆鸡人?”,张富贵惊讶地说道。 ''是的,我钱伯钧前半辈子那么拼死拼活的,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四个字吗?既然在楚云飞这里实现不了,就只能去脚盆鸡人那边试试去了。'',钱伯钧咬牙说道。 “可是,日军现在连连失利,连晋省都丢了,你真觉得他们能赢得最后的胜利?”,张富贵担心地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正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咱们现在加入,才能谈出一个好价格来。 脚盆鸡国比咱们种花国不知道强大了多少,暂时的失利,对大局是没有太大影响的。你没看出来吗?就算是咱们闫长官,一开始,甚至是现在,对于咱们国家的前途,也是不抱希望的。 你看满清够烂的了吧,还不是统治了种花二百多年的时间,脚盆鸡人再不济,统治种花一百年,也够咱哥俩活到那时候的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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