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人在北凉,以势压人_第144章 先义后情的温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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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
  【以势压人成功!】
  【李白狮当前服软度为60%!】
  【获得音律心得!】
  【音律心得:吟唱任何诗歌乐曲时均能提升士气!】
  ……
  一直听从于黄龙士吩咐的李白狮从未想过自己也是值得被爱的。
  这个麻布粗衫腰挎木剑的游侠儿温华虽然什么都没有,但他却有着一颗最为赤诚的心。
  徐凤年说他重情重义确实没有错。
  他愿意为了她的笑容而守护她,他也愿意为了兄弟情谊而放下她。
  在温华的世界里,情谊可比胸脯四两重得多。
  今日温华愿意为了徐凤年这好兄弟放下她,那么他日温华也会愿意为了她而做出任何事。
  意识到这点的李白狮眼里重新燃起了希望。
  既然黄龙士不在了,那么她也没必要再走老祖宗黄龙士安排好的道路了。biqubao.com
  所谓声色双甲的赞誉,李白狮其实根本不在乎。
  若不是老祖宗的安排,她更愿意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妇人,为那夫君准备上三五小菜,一起在院子里畅想着未来。
  而不是成为一名艳冠三州之地,全天下都家喻户晓的青楼李双甲。
  只是破镜难重圆,温华还愿意再相信她一次吗?
  默默站起身来的李白狮再次望向了站在一边沉默不语的温华道:
  “公子,若是奴家愿意跟公子走,公子可愿为我赎身?”
  听到这话的温良心中一动。
  现在既然黄龙士这个幕后下棋者已经飞升了,那么李白狮也就不存在故意接近他来靠近徐凤年的说法了。
  也就是说现在的李白狮纯粹是在以自己的立场向着温华发出邀请!
  只要这李白狮不再怂恿他与徐凤年交恶,那么温华确实愿意试上一试。
  不过刚要张嘴答应的温华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先看了一眼徐凤年,在见到徐凤年微微点头后,温良这才挠了挠头道:
  “李姑娘,我愿意为你赎身,可我现在兜里没有银子,你愿意等我吗?
  一年之内,我必定会拿来足够的银子赎姑娘出去!”
  李白狮同样也看了一眼徐凤年,见徐凤年没有任何表示后,她这才向着温华施了个万福,微微一笑道:
  “当然,公子有这心就很好了。
  别说是一年了,就是五年十年,奴家也愿意等公子,只是希望公子到时莫要嫌奴家年老色衰从而负了奴家。”
  “不,不管李姑娘变成什么样子,我温华都不会负你!”
  给出了承诺的温华直接转身便想要向外走去。
  “温华,你去干嘛?”
  “去赚银子!”
  “不练剑了?”
  “不练了。”
  “可我有银子啊。”
  “嘿,姓徐的,我可没欠人的习惯。
  这银子我要自己赚。
  走了!别跟娘们一样婆婆妈妈!”
  看着温华脸上坚定的神色以及转身离去的背影,徐凤年轻笑一声转过头来对着李白狮轻声道:
  “如何?你可还满意?”
  被看破了心思的李白狮嫣然一笑。
  身为离阳闻名的花魁,李白狮又怎么可能真拿不出为自己赎身的钱。
  她刚刚的话语只是想要确定温华对自己的心意罢了。
  “世人都说你徐凤年是个草包,大字都不识两个,只会欺辱百姓。
  如今看来那都是假象,世上可没有比你心更多一窍的存在了。”
  说完,李白狮向着那刚刚跨过门槛的温华喊道:
  “公子且留步,奴家刚刚想起老祖宗实际上在别处还留有不少地产。
  既然他人已经不在了,那这些地产留着也无用。
  这些地产变卖来的银钱为奴家赎身应该是绰绰有余,余下的那些正好为公子新添一身行头,如何?”
  温华脚步一顿,有些讶然地回头望来。
  这是要吃软饭的意思吗?
  他脸带犹豫地回道:
  “李姑娘,这恐怕不太好吧。”
  李白狮呵呵一笑:
  “公子既然愿意为奴家放弃成为剑客的梦想。
  那么奴家为何还要死守着那些没有温度的银钱呢?
  奴家说了,只希望公子莫要负我。”
  “李姑娘……”
  “公子……”
  ……
  看着含情脉脉的两人,徐凤年拍了拍欲言又止的陆诩肩头,示意将这处闺房让与两人。
  会意的陆诩脸上带着些许落寞之色从房中走了出去。
  他总归是个不能视物的瞎子罢了。
  收拾好心中本就不该有的情愫,陆诩用那黑洞洞的眼眶‘望’向了徐凤年道:
  “虽说此时已是深夜,可陆诩还是不太愿意做梦。
  敢问世子殿下真是那北凉世子徐凤年吗?”
  “当然,如果本世子不是徐凤年,你觉得黄龙士会选择放下一切飞升吗?”
  陆诩早已确信眼前人是徐凤年,他只是觉得有些梦幻罢了。
  “那世子殿下真的愿意收留陆诩这个百无一用的瞎子吗?”
  徐凤年神色一正,认真道:
  “陆先生不用妄自菲薄,虽然本世子刚刚说那李白狮不过随时可抛弃的青楼女子……
  但实际上能被黄龙士在茫茫人海中选中之人又岂会如此平凡?
  李白狮也好,你也罢,你们都还是那蒙尘的明珠,只待慧眼之人擦去尘埃重绽光明。
  所以应当是本世子问陆先生可愿随我去北凉?”
  感受到徐凤年认真的言语时,陆诩全身一震,心中涌起了一阵感动。
  从他目盲之后,可从没人愿意真心实意地称他一声先生!
  陆诩抱拳躬身同样真心实意地回道:
  “君以国士之礼待陆诩,陆诩必报之以国士之躯!”
  徐凤年微笑着将弯腰的陆诩扶起:
  “能得先生相助,是我徐凤年之幸。
  就让我们携手令这天下变得更好吧!
  黄龙士想要的未来,我徐凤年给他!”
  ……
  等徐凤年带着陆诩刚离开那一片狼藉的白玉狮子楼时,就有数名带刀军伍中人迎了上来。
  躲在人群中的老鸨一行人立即眼露得色,狐假虎威的大喊道:
  “大人,就是他,就是那个穿白衣的公子哥砸了白玉狮子楼!
  快!把他抓起来!”
  “没错,这家伙不仅砸了白玉狮子楼,还打伤了我们九位小厮。
  现在那些小厮可都躺在医馆里起不来啊。
  大人,你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嘿,外地人,眼下靖安王府的卫兵来了,我看你还如何嚣张!”
  听到身后那七嘴八舌、嘈杂不已的叫喊声,为首的士兵一皱眉头,转过头厉声喝道:
  “闭嘴!”
  感受到那股铁血杀气的袭来,老鸨一行人当即闭嘴不言,心里却是嘀咕不已。
  乖乖,好浓重的杀气。
  这一次,那能轻易震飞小厮的闹事者怕是讨不得好了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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