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医王_第二百四十六章 陌生男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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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说,那个上门女婿叫林凡,跟他老母住在贫民窟…”
  “天吶,贫民窟的房子,还不够我们家一个卫生间大,这怎么住哦…”
  “啧啧,凌清璇可是号称咱们江城跟唐家的唐楚楚媲美的美人,号称‘江城双姝’,没想到最后竟然要嫁给一个贫民窟的屌丝…”
  “真是笑死我了…”
  凌家人纷纷在私底下嗤笑,窃窃私语。
  凌清璇太过优秀,这些年来凌家化妆品公司欧莱雅,一直由她掌控。
  年轻,漂亮,有能力,甚至哈获得过江城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称号。
  很多人都人都嫉妒她。
  凌家人巴不得她从公司总裁的位置上掉下来取而代之。
  可惜凌家老太太一直力挺凌清璇。
  跟凌清璇办理了结婚证后,林凡在这段时间,就住进了凌清璇家。
  好巧不巧的是,凌清璇家的位置,竟然也在云顶山别墅区。
  只不过,凌家的别墅在山脚,而林凡的别墅在半山腰。
  山脚别墅跟山腰别墅的区别不可同日而语。
  山脚别墅的价值也就几百万到一千万左右。
  而山腰别墅,最少都是八千万以上。
  凌老太太第一次见到林凡的时候还算满意,用她的话来说,林凡虽然普通,但挺合他眼缘。
  “林凡啊,你在什么地方上班?”
  客厅的沙发上,凌家人都在,凌老太太笑容可掬的冲林凡问道。
  众人都将目光落在林凡身上。
  凌清璇也有些好奇的看着他。
  林凡不卑不亢的说道:
  “回奶奶,我在…林氏养颜集团上班。”
  “什么?林氏养颜集团?”
  凌老太太惊呼一声,喜不自禁:“这可是一家咱们江城最近崛起的大公司啊!”
  “听说,林氏养颜集团的业务,都已经扩展到楚州,京城,甚至是国际上了!”
  凌家人也吃惊。
  他们没想到,林凡看起来普普通通,竟然在林氏养颜这样的大集团上班?
  而据说,林氏养颜集团现在进入公司的要求、条件极为苛刻!
  没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凭,以及一些工作经验,根本不可能进去。
  一时间,凌家人本来幸灾乐祸,此时却又是有些酸溜溜。
  本以为凌清璇嫁了个穷屌丝,却没想到人家在林氏养颜集团上班。
  在场的凌家后辈,曾经有好几个去应聘林氏养颜集团,最后毫无例外的被淘汰。
  凌清璇也是有些惊讶,她本以为林凡最多在餐厅当服务员,却没想到竟然在林氏养颜上班。
  这么说来,她这个便宜老公,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凌清璇的堂弟凌飞宇有些气不过,试探性的问道:
  “那个,林凡姐夫,你在林氏养颜集团,担任什么职务啊?”
  众人也纷纷好奇的看过去。
  就算是在林氏养颜集团工作,职位也是分高低的。
  说不定,林凡只是一个保安什么的呢?
  这个想法同时在凌家人脑海中冒出。
  因为在他们看来,林凡实在是太过如普通了!
  凌家一些后辈子弟,比林凡优秀无数倍,可是他们都没能争取到林氏养颜的一个名额。
  更何况林凡呢?
  林凡想了想,回答道:“我在林氏养颜集团,主要是负责保护整个集团。”
  林凡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是林氏养颜集团的幕后老总,但是这个身份太过惊世骇俗,说出来恐怕凌家人也不信。
  所以他干脆说,他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保护整个林氏养颜集团。
  这样说也没错,毕竟林氏养颜就是他的,他不保护林氏养颜集团,谁保护呢?
  闻言,凌家人都是面面相觑。
  保护林氏养颜?
  什么意思?
  难不成…真是个保安?!
  凌飞宇急忙问道:“那个林凡,你说的保护整个林氏养颜集团,该不会说,你是做保安工作的吧?”
  凌家人也都纷纷好奇起来,只不过看向林凡的目光,开始微微变化。
  林凡听闻,不由一怔,眉头皱了一下:
  “也可以这么说。”
  他是幕后老板,保护整个林氏养颜集团,也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噗嗤——”
  却不料,凌飞宇捂嘴笑了出来。
  凌家人也都哄堂大笑。
  凌老太太跟凌清璇的脸色也不好看。
  凌飞宇夸张的笑道:“还以为是什么高级职位呢,再不济,也是个销售经理吧?竟然是个最底层的保安?!”
  凌家人也七嘴八舌:
  “哎呀,飞宇,你也别这么说人家,就算是保安,我听说每个月的薪水,也有七八千呢!”
  “是啊是啊,保安不错了,虽然是最底层,但好歹也跟林氏养颜集团挂钩嘛!”
  “哎呀,不愧是咱们凌家的女婿,清璇的老公,就是有本事啊!”
  凌家人每一句话都好似在夸林凡,但每一句话,又好似在讽刺林凡。
  凌老太太脸色不好看,冲凌清璇说道:
  “清璇,先带林凡去熟悉熟悉咱们家。既然是当了咱们凌家的女婿,以后就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争取早点生个孩子出来。”
  “是,奶奶。”
  凌清璇嘴里答应着,但心里可没这么想。
  她冰清玉洁,守身如玉这么多年,又怎么可能把第一次给一个陌生男人呢?
  “跟我去房间。”
  凌清璇黑着脸冲林凡说道。
  凌家人的议论,她自然都听在耳中,对于林凡,更是不屑跟鄙夷。
  如果不是凌老太太,她甚至都懒得跟林凡多说一句话。
  林凡无奈,随便这些人怎么说吧,反正这种误解以及白眼,他早就领教过无数次,见怪不怪了。
  在一众凌家人的嘲讽目光中,林凡跟着凌清璇上了别墅二楼,来到一个房间。
  凌清璇的房间。
  进入房间,林凡发现房间内早已经布置好了。
  在主床的旁边,有一个地铺…
  凌清璇指着地铺,面无表情的说:
  “以后你就睡这,没意见吧?”
  林凡笑笑,点头说道:“没意见。”
  他答应凌清璇,跟她结婚三年,不过是为报答当年的恩情。
  等报恩完毕,他会主动跟凌清璇离婚。
  两人毕竟没什么感情基础,所以,在林凡看来,凌清璇所作的一切,也无可厚非。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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