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医王_第四百四十六章 原地待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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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凡好奇的问道:“陈叔,为什么啊?”
  林凡知道,陈天南当时是在港岛得罪了人,不过,具体的原因资料上并没有描述。
  只听陈天南长叹一声,说道:“唉,都是当年年轻气盛惹的祸!!”
  接下来,陈天南便将当年往事告知林凡。
  原来,当初陈天南在港岛就是有名的才子,曾经有人说,得陈天南者得港岛!
  虽然有些夸大的成分,但陈天南的才华在整个港岛都是有目共睹的。
  因为陈天南仅仅用了几年时间,就把天豪集团从一个市值仅仅记忆的公司,做到了近千亿的规模!
  所以,当时陈天南在港岛名声大噪!!
  只不过,后来陈天南爱上了他老板唐天豪的女人,并且还趁着酒醉两人发生了关系。
  当东窗事发,唐天豪极其愤怒!
  于是,他不惜发布江湖追杀令,要把陈天南置于死地!!
  陈天南走投无路之下,便打算跟唐天豪的女人雁雪私奔!
  毕竟,两人是两厢情愿,真心相爱的。
  所以,他们两人连夜就乘船逃出了港岛!
  若不是后来萧默然得知这件事情,与唐天豪进行洽谈,并施加压力,恐怕当初陈天南就算躲在米国,唐天豪也会不遗余力的派人追杀,不可能活到现在。
  林凡看了看四周,疑惑的问道:
  “陈叔,按您说的,应该还有那个雁雪吧?她人呢?”
  陈天南苦笑一声,脸上满是沧桑与自嘲:
  “雁雪是我曾经爱过的女人。她当年义无反顾跟我来到米国后,一开始我们过得还很幸福,情投意合。”
  “但是,自从你母亲失事后,我也没什么心情在萧家做事。打算归隐。所以,我就雁雪提起这件事。她也答应了。”
  “我们两个一起离开芝加哥,来到洛杉矶。我用半年的积蓄开了这家狗肉店。”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雁雪她曾经跟在唐天豪身边,过惯了锦衣玉食,奢华的生活。又怎么可能跟着我吃苦呢?”
  “更何况,我还要每天起早贪黑,在这脏兮兮的狗肉店营生。所以,不但三个月,雁雪就不辞而别了…”
  林凡问道:“她去了哪里?”
  陈天南摇头苦笑道:“我过了好几年,才从一个港岛朋友那里得知。她离开我后,就直接返回港岛找唐天豪去了。如今,他们已然结婚生子,幸福美满…”
  说着,他看向林凡,问道:“侄儿,你会不会觉得,这很荒唐?还有,我当时是不是做得不对?才沦落到现在这个下场?”biqubao.com
  林凡笑笑,说道:“陈叔,没有什么荒唐的,谁人年轻的时候不疯狂?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而去。你不用愧疚。更何况,当初你跟雁雪在一起,她也没有跟唐天豪结婚,你是有追求的权利的。”
  陈天南长叹一声,说道:“曾经,我以为这世上有美好的爱情。但现实却给了我狠狠一巴掌。”
  “再美好的爱情,也比不过金钱的魅力!”
  林凡问道:“陈叔,这辈子,你不打算回港岛了吗?”
  林凡很看中陈天南的能力,这样的人若是为他所用,今后定能够让他更上一层楼。
  林凡已然想到,母亲失事背后的人,一定是庞然大物。
  这样的庞然大物,金钱,人脉,势力肯定非常恐怖。
  而一切的起始,都离不开金钱!金钱是线!
  而陈天南能够在短短时间,把天豪集团做大做强,达到千亿集团的地步,足以证明他的超凡能力。
  所以,林凡打算将陈天南收入麾下,让他与雷虎,王冬雨,玫瑰等人,一起把林氏养颜集团做大做强!
  闻言,陈天南苦涩一笑,说道:
  “不是我不想回去。而是根本回不去!!”
  “当年唐天豪在港岛放话,若是我返回港岛,就一定让人取我的命!”
  “如果不是当年你母亲对其施压,禁止他派人来米国,恐怕我现在已经遭到暗杀。”
  林凡沉吟一番,心中暗自想道:“看来,我要去一趟港岛,当面跟那个唐天豪谈谈。”
  不过,林凡并没有立即跟陈天南说起此事,而是打算等一切搞定后,再给他一个惊喜。
  “陈叔,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
  林凡起身说道。
  陈天南擦去泪水,点点头说道:
  “凡侄儿,这段时间有空的话,就多过来坐坐。”
  林凡嗯了一声,回道:“好的陈叔,一定。”
  回到酒店,林凡就给朱雀打去电话:
  “今天夜里,你立即来米国。我有事去一趟港岛,到时候你就帮我照看好我老婆。”
  朱雀回答道:“好的,战神!”
  挂断后,林凡又给万贪狼打去电话,说道:
  “贪狼,你立即调动天王殿的成员,不用多,几百个足够,直接前往港岛,然后原地待命。”
  万贪狼毫不犹豫的说:“是,林先生!属下这就赶往港岛!!”
  林凡又说:“对了,顺便用你们天王殿的情报网,查一查一个叫唐天豪的人。在港岛什么地位,有多少资产,家里几口人等等。然后一起汇报给我。”
  “好的,林先生!”
  做完这一切,凌清璇刚好回来。
  林凡看她一脸疲倦的样子,笑道:“老婆,今天第一天上课,感觉怎么样?”
  凌清璇无奈的说:“那个老师很有水平。只是当初我读大学的时候,才过了六级英语,有些地方都听得不是很懂…看来我要恶补一下英语了。”
  林凡笑笑:“老婆,一切顺其自然,别太辛苦了。”
  凌清璇轻轻点头:“嗯,我知道的老公!”
  林凡说,“看你这么累,我让人点餐吧,今天就不出去吃了。”
  凌清璇乖巧的点头说道:“嗯,好的,老公!”
  一夜无话。
  第二天,朱雀就到了洛杉矶。
  林凡让她住进了同一家酒店,就在他跟凌清璇酒店的对面。
  而万贪狼的人马也到达港岛,原地待命。
  中午的时候,林凡趁着与凌清璇用餐的时机,对她说道:
  “老婆,我可能要去一趟港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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