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即便如此,林凡不但能够拿出两万亿,甚至还让得伊莉莎这样国际财阀的千金大小姐直接送上一万亿的血色之恋。 为什么? 众人想不明白。 韦美莎更是想不明白。 此时,韦美莎心中害怕得要死。 不说伊莉莎对林凡恭恭敬敬,送上血色之恋,单就林凡拥有两万亿,就是她无法企及的。 两万亿,普通人世世代代不知道要奋斗多少辈…… “韦美莎,你有没有说过,若是我买得起血色之恋,就任凭我处置?” 这时,林凡一双凌厉无比的眼神盯向韦美莎。 “我、我……” 韦美莎被林凡盯着,紧张害怕得身体乱抖。 “怎么,还敢说没有?” 林凡厉喝一声。 韦美莎吓得差点瘫坐在地上。 “自己明明说了还不承认?” “就是,我们都听到了!” “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 这时候,周围众人纷纷道。 韦美莎脸色一阵煞白。 她突然冲林凡扑通一声跪拜下来,哭道: “林凡,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狗眼看人低!” 林凡却一脚把她踹开:“既然承认,那就要接受惩罚!” 其实以林凡如今的身份地位,犯不着跟韦美莎这样的小人物计较。 只不过,在林凡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他深深明白,任何人一旦犯错,就必须接受惩罚! 同样的,若是有功,就必须好好嘉奖! 这是军纪,这是铁律,已经在林凡脑海中根深蒂固。 伊莉莎这时候道:“林先生,您要怎么处罚她?要不要我帮忙?” 林凡笑笑:“我自会有办法。先把她开除吧。” “好。” 伊莉莎点点头,然后冲韦美莎娇喝道: “韦美莎,你现在被开除了!赶紧滚!” 韦美莎咬牙,怨毒的看了一眼林凡,说道: “林凡,你给我记住!” 说完,从地上爬起灰溜溜的走了。 林凡立即在赵黑龙耳边低语几声。 赵黑龙听后,笑道:“林先生放心,我马上让人去办。” …… 韦美莎跑出商厦,脸上全是恶毒: “林凡!你这个狗东西!得意什么?不要给老娘逮到机会,不然一定把你往死里整!” 韦美莎快要气疯。 好不容易在米歇尔珠宝店混到经理的位置,年薪百万,衣食无忧。 如今却一下失去所有,她怎会不恨林凡呢? 就在韦美莎骂骂咧咧的时候,突然路边停下一辆面包车,紧接着,几个蒙着头巾的男子打开车门冲了下来,二话不说,就直接把韦美莎往车里推。 韦美莎吓得大声尖叫:“你们要做什么?救命啊!救命啊……” 很快,面包车扬长而去。 车上,韦美莎看着眼前凶神恶煞的男人,战战兢兢的说道: “你、你们到底要做什么?” 其中一个蒙面男冷冷的说道: “你得罪了人,有人要我们把你送到西山煤窑!” 什么?! 西山煤窑?!! 轰!! 韦美莎脑海轰鸣一声,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 西山煤窑她听说过,那可是人间炼狱!!! 据说,一些女人被送到那里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苦力活不说,还没肉吃,还要饱受包工头的凌辱…… 韦美莎有一次在逗音上看到过相关报道,那个包工头又丑又老,是个秃子,牙黄,在他那个工地里,有两母女每天都要遭到地狱般的凌辱跟折磨,痛不欲生…… “不要啊。不要啊!你们快放开我……” 一想到那炼狱般的生活,韦美莎就不寒而栗,感到无比恐惧!!! “闭嘴!再嚷嚷,信不信老子现在就让兄弟们在车里把你给轮了?!!” 韦美莎吓得赶紧闭嘴,一脸的绝望。 …… 米歇尔珠宝店办公室内。 此刻伊莉莎正亲自招待着林凡。 林凡坐在办公椅上,伊莉莎跟赵黑龙都是站着。 “林先生,这就是我们米歇尔珠宝店的镇店之宝血色之恋!” 伊莉莎将一个精致的礼盒放到林凡面前。 林凡拿过礼盒,然后缓缓打开。 只见礼盒内,此刻正静静躺着一枚璀璨的钻石戒指。 钻石有拇指般大小,其周围,更是有帝王绿衬托,雕工可谓鬼斧神工。 看到这雕工,林凡都忍不住赞叹。 即便是以他如今的实力,要做到如此完美的雕刻,也是要耗费一些心神的。 只不过,雕刻这枚钻戒的,只是普通人啊! “林先生,这枚血色之恋已经有几百年历史,其雕工更是我们米歇尔家族的创始人亲自雕刻。不知道您可还满意?” 伊莉莎微笑说道。 林凡点点头,说道:“的确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一万亿的价格,还真不算贵。” 伊莉莎好奇的问道:“林先生,您买这枚钻戒,是要送给心爱的人吗?” “嗯。” 林凡点点头,笑道:“我打算准备向她求婚。” 伊莉莎笑道:“那就祝福林先生求婚成功!” 林凡看了一眼伊莉莎,问道:“伊莉莎,你怎么会在炎国?” 伊莉莎道:“是贪狼让我过来的。他说您在炎国这边出现了点状况,若是您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 林凡又问:“你的家族已经原谅你了吗?” 当初伊莉莎是逃出家族跟随万贪狼的。 伊莉莎点点头:“是的。我父亲知道我被血王殿抓住,很是愤怒。派人前往地狱岛要救我。” “只不过,他们来晚一步,我跟贪狼已经被您救下。” “我父亲知道我这么危险,差点还被凌辱,就原谅了我。毕竟……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也同意了我跟贪狼的婚事。” 林凡笑道:“等你们大婚,我会送上厚礼的。” 闻言,伊莉莎冲林凡深深一躬:“多谢林先生!!” 林凡看着手上的血色之恋,颇为爱不释手。 他相信,姜倚天一定也会喜欢的。 血色…… 代表着战火…… 可以说,这枚血色之恋无论对于林凡还是姜倚天来说,都很有纪念意义。 然后,林凡就向伊莉莎告辞。 伊莉莎亲自送林凡。 …… 商厦一楼。 此时人山人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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