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苍茫,华灯初上。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繁华,潘天旺和孙超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世面,两人眼睛瞪得滚圆,目不暇接,犹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叶大龙带着众人来到一家饭店,进了一个包厢,先解决肚子问题。 由于天色已晚,距离租界还有一段距离,叶大龙不得不按捺住自己急切的心情。 众人每人叫了一辆人力黄包车,让车夫将大家拉到日占区与公共租界的边缘,找了一间旅店住下。 洗完澡后,众人换上了自己原来的衣服。 潘天旺拍了拍衣服,笑道:“还是穿自己的衣服舒服,鬼子的衣服总感觉有一种骚哄哄的味道。” 次日早上,叶大龙等人吃了早餐,穿着便服来到日占区和租界的交界处,排队进入租界。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叶大龙等人将武器弹药留在旅馆里,空手进入租界。 大家运气不错,顺利进入租界里。 叶大龙记得清清楚楚,墨子君的住处在公共租界的南京路上,于是迫不及待的赶过去。 来到墨子君的住处,叶大龙神情激动,用力拍门,大声叫道:“娘,小鱼,快点开门。” 不一会,大门“呀”的一声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上上下下打量着叶大龙,皱眉道:“你们是谁啊?乱叫什么呢?谁是你娘了?” 叶大龙微微一怔,此人非常陌生,自己没有见过,但是也不排除是墨子君新招的下人。 他顿了顿,迟疑道:“这里。。。难道不是墨子君小姐的住处吗?” “啊。。。” 中年男子恍然大悟,笑道:“原来你是大明星的朋友啊?墨小姐一年前就已经搬走了,她在上海滩大红大紫,怎么可能还住在这个破地方?” “搬走了?” 叶大龙不由得一呆,愕然道:“大哥,你知道她们搬到哪了吗?”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微笑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也不用紧张,你们既然是墨小姐的朋友,晚上去新世界歌舞厅找她就是了,她就在那里上班的,我前几天还见过她。” 叶大龙微微一笑,暗暗松了一口气,向对方拱了拱手:“大哥,谢谢你,打扰了,告辞。” 他转身离去,脸上神情轻松听对方的语气,墨子君一直好好的,可能是有钱了,换了更好的房子,自己要找到她也很容易。 郭东楼快步追上叶大龙,笑道:“师座,你不用着急,听那人的口气,墨小姐近况不错,我们晚上去歌舞厅找她也不迟。” 叶大龙摇了摇头道:“我等不及了,我想见我娘。” 郭东楼微笑道:“你们都那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也不急在一时,再说了,我们也不知道她们在哪啊!” 叶大龙摇了摇头,笑道:“我们不知道,有人知道啊,你别忘了,墨子君是一个大红大紫的公众人物。“ ”她的新闻肯定少不了,别说是她的住处了,就连她去哪里买衣服,去哪里吃饭,都会被记者狗仔队扒出来,大家跟我来。” 郭东楼虽然曾经在上海读书,但是他对这些明星的花边新闻不感兴趣,潘天旺等人更是不清楚城里人的套路,一脸迷茫的跟在叶大龙身后。 来到大街上,叶大龙径直奔一个报纸杂志亭而去。 “老板,给一份新闻早报。” 他不等老板反应过来,丢下一枚铜板,拿起一份报纸,翻到娱乐版,上面赫然出现了一个大标题:青云路五号,两个富家公子争风吃醋,在墨子君家门口大打出手。 叶大龙指了指上面的标题,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郭东楼张大了嘴巴,摇了摇头道:“师座,真有你的,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墨小姐的出处。” 叶大龙微微一笑,看到有一辆黄包车跑过,立即伸手拦住,不到一分钟,就拦住了三辆黄包车。 半个小时后,三辆黄包车出现在青云路五号门前,叶大龙等人从车上走下来。 叶大龙给了钱,转过头来,只见一栋气派的三层洋楼出现在眼前,洋楼前面是一块大草坪,草坪外面用铁栏杆围起来。 透过铁栏杆,可以看到整个洋楼的全貌,里面有三三两两的佣人活动。 郭东楼抬头看着这气派的洋楼,微笑道:“今时不同往日,墨小姐可真会享受生活。” 叶大龙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道:“以墨子君的薪水,应该住不起这样的房子,多半是新世界歌舞厅老板沈海的手笔。” 他话音刚落,二楼的阳台上走出一个穿着华贵的妇女,眉清目秀,体态匀称。 “娘。” 叶大龙脱口而出,喜极而泣,拼命的挥手。 阳台上的妇女正是叶大龙的母亲谢群芳,其实她来到阳台也没有什么事,只是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让她走出阳台。 她忽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凝神看去,不由得喜出望外,铁栏杆外面的那个人,赫然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儿子叶大龙。 “大龙,大龙。。。” 谢群芳眉开眼笑,在阳台上拼命的挥手,过了一会,才慌慌张张的冲入房间,一路飞奔下楼。 在草坪上工作的几个佣人看到谢群芳的举动,纷纷大吃一惊,议论纷纷,不知道平时娴静平和的她为什么如此失态。 谢群芳飞快的打开大门,怔怔的看着叶大龙,喜极而泣,泪水悄悄的从脸庞滑落。 叶大龙缓缓走过来,脸上充满了笑容,只觉得心里平安喜乐,心满意足。 他轻轻擦拭母亲脸上的泪水,柔声道:“娘,我回来了。” 谢群芳用力点了点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叶大龙,好像怕他飞走了似的。 “大龙,你回来就好,娘天天都挂念你,来,进屋,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吧?一起进来。” 郭东楼走上两步,笑呵呵道:“大娘,你还记得我吗?” 谢群芳微笑道:“这不是小郭吗?我当然记得,一起进屋吧!” 叶大龙也招呼潘天旺,孙超和张新年一起走进大门。 谢群芳兴高采烈,叫道:“刘妈,给客人沏茶。” 一个妇女点了点头道:“是,太太。” 叶大龙微微点头,从母亲的表现,以及佣人对母亲的称呼来看,墨子君对自己的母亲还不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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