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宫门之后,李承乾就带着四个亲卫在长安城的各个坊市中漫无目的溜达,目的就是想听听长安城老百姓对他酿酒这件事儿是一个怎样的看法。 听是听到了一些,这年头嘛,能编排一下皇帝家的事,那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乐子。但是让他大跌眼镜的是,一路走来,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沿街乞讨的乞儿,说起他大肆收购粮食酿酒,都是笑意盈盈的打趣。 为此他专门买了些馒头凑到一堆乞儿中间,问道:“刚听你们说起太子靡费粮食酿酒,你们就不觉得可惜么,要是这些粮食能分给你们,怎么着也不至于让你们饿肚子不是?” “你这人好生无礼。”年纪大的那个乞儿说道,“别人的东西,为什么要给我们,我们饿肚子,是自己没能耐,跟旁人何干?” 说完,这乞儿还咬了一口手里的馒头。 他这话把李承乾给听楞了,好是硬气的一番话啊,笑了笑,李承乾继续说道:“你们看,我这不就是给你们了么?要……” 他话都没说完,刚把嘴里馒头咽下去的乞儿就说道:“小爷如今是落了难,你给了小爷一个馒头,小爷记得你的恩情。至于太子殿下,他愿意给我当然要,我又不傻,他不给我也可以去讨,这不是没机会碰到么? 但是,不能因为太子殿下还没给我,就说人家太子殿下不好,这不对吧?他酿酒又没花我的一个大子儿,人家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真要触犯了大唐律,自然有他皇帝老子收拾他,跟我们一群要饭的有什么关系?” “哥哥说得对,别人愿意给,我们就拿着,那是好人心善,不给我们就自己想办法找吃食,可不能怨别人。”另一个乞儿也是一边吃着馒头,一边嚷嚷着。 其他的乞儿也是跟着点了点头,若不是嘴里的馒头实在没咽下去,估计也得说两句。 而他们的几句话,真的是让李承乾很震惊。 细细琢磨之下,他终于对了唐朝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不吹不黑,唐朝的确是一个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时代。 这不是从上而下的一种姿态,相反,这是从下而上的一种底气,或者说是有着千年文明熏陶过后的一种骄傲。 不管他在东宫里怎么折腾,也不管朝堂上那些文武百官对他的行为有多么痛心。 但是长安坊市的老百姓对于他的所作所为,除了羡慕却没有任何的怨言,哪怕他们中有的人食不果腹,而李承乾却在靡费粮食大肆酿酒,可能酒在他们眼中除了贪一时之欢,再没什么卵用。 但就算是这样,李承乾还是没听到任何的抱怨。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一个骄傲的时代。 人们不屑于将希望寄托在别人的施舍上面,他们更想依靠的是自己,至于别人是浪费粮食酿酒也好,还是纸醉金迷也罢,对他们来说,终归只是茶余饭后拿来吹牛逼的一个故事罢了。 至于别人奢靡的生活,在他们看来不是人家自己努力了,就是人家祖宗努力了,不管是谁,努力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让子孙,过上更好的生活么? 羡慕可以,怨恨就不对了。 这就是大唐人的心思,也是他们的骄傲。 “受教了。”拱了拱手,李承乾起身离开。 刚走出去没两步,一直在四周保护他的亲卫也跟了上来。 “刘三,大唐的百姓都是这样么?”李承乾问了一句。 刘三,也就是四个亲卫中的一个,本来就是家中行三,他爹索性就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对啊,都是这样啊。”刘三有些茫然,这有什么不对么? 李承乾点了点头,没说话。 朝堂上的文武百官大多数都觉得自己此举于国朝不利,一个二个正在为弹劾自己的折子奋笔疾书,而在这些普通人眼中,这仿佛好像不是多大个事儿。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苦笑了一声,李承乾说道:“也是,去年阿史那思摩被俘投降,现在都成了怀化郡王,这该死的大唐,真的包容万象啊……” 突然之间,他有些烦躁,就大唐的包容性,但凡他穿越的不是太子,又怎会还没在这土地上混得风生水起就要琢磨着跑路呢? 就在李承乾感慨这些的时候。 蜀王李恪府上这会儿却是颇有几分热闹。 李恪,李世民第三个儿子。 因为他的母亲是杨妃,前朝公主,这也使得身负两朝血脉的他,天然就成了那些前朝遗老亲近的对象。 “蜀王殿下,这可是个好机会啊。”有人说道。 他们这些前朝遗老虽然不是说要重现隋朝,但拥护有着前朝血脉的李恪,确实恰如其分。 李恪心里其实也乐开了花。 虽然说这点儿事儿,还不至于让李承乾被废,但这也确实是一个让李承乾减分的好机会。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当然,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是没有任何的表现。 别看李恪今年也只有十三岁,但从小就在帝王家长大,其心思城府绝非后世十三岁的孩子可以比拟。 “什么机会不机会的,太子不过是偶有失德罢了。”李恪说完,又吩咐道,“不要多事,做好我们自己的就行,你们又不是言官。” 几个前朝遗老一听,顿时就明白了。 不单单是李恪府上如此,越王李泰府上也在上演着类似的一幕。 李泰本来就备受李二偏爱,加之他自身确实是有几分才华,身边也笼络了一大群人。 这就让他生了彼何不可取而代之的想法。 这次东宫出了这么大的岔子,他就想看看到时候他那个太子哥哥怎么收场。 而在同一时间,琢磨着东宫近来行径的人可算不得少,这会儿,满长安的文武官员不是在奋笔疾书,痛斥太子殿下靡费粮食,贪图享乐,就是在关注着东宫的一举一动。 没办法,这就是大家对于储君的重视。 等李承乾回到东宫的时候,长安城已经是暗流涌动,颇有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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