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虽然历史悠久,最远能追溯到夏商时期,但因为地靠长安,所以这么多年也没发展起来。 说得好听点儿,也就剩下一个历史悠久的噱头。 自打贞观改元以来,崔明远上任泾阳县令,到今天,足足五个年头。 倒不是说他没有升迁的机会,相反,朝堂几次想给他升迁,最终都被他拒绝了。 用他的话来说,这几年治下天灾频频,民不聊生,作为当地父母官,他属实没有什么脸面加官进爵。 这倒不是他的托词,而是他真的这般认为。 一大早,还没上衙,崔浩就急急忙忙地找上门来。 崔明远很是无奈的在正厅会见了自己这位族兄。 两人虽然同年,但一个是年尾,一个是年头。 “明远啊,我们这位太子殿下可不好对付啊!”崔浩摇着头说道。 昨天,李承乾离开后,他一个人在竹林外细细琢磨了大半个时辰,都没琢磨明白李承乾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不,一大早,他就来找崔明远了。 他两人,一个是崔家在泾阳官面上的代表,一个是崔家在泾阳私产的代表。 这些年,两人合作谈不上愉快,但也算得上融洽。 “昨日长安就来信了,但我尚有一事不解,还望兄长解惑。”崔明远说道。 崔浩闻言,愣了一下,这语气,过于正式了啊,搞得他都端坐了几分,这才说道:“明远请问,愚兄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辈读书人,自幼习圣人之言,立匡扶社稷、造福黎民之志,缘何今日,兄长却告知,太子殿下不好对付?”崔明远是一点儿不客气地问道,“是小弟愚钝,还是小弟听差了,什么时候,我们竟然要对付太子殿下了? 是太子殿下荒淫无道,还是太子殿下祸国殃民?还请兄长告知!” 听完崔明远近乎质问般的语气,崔浩顿时就愣住了,一时间居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心里头却是狂骂,这个书呆子,读书读傻了不是? 但崔明远却不管他,继续说道:“如今,大唐初立,天下百废俱兴,老百姓尚有食不果腹,衣无寸缕之惨状,兄长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却陷入朝堂斗争之中,何其不智啊!” 对于崔浩,崔明远是又爱又恨。 每当灾年的时候,崔浩都会带着大量的粮食来帮泾阳度过难关。 但同时,崔浩也从老百姓手里用粮食换走了大量的良田。 就他出任泾阳知县的五年,泾阳老百姓手里已经有超过两成的良田都落到了崔家的名下。 但就算是这样,你都找不到任何的理由来指责他们,因为一应文书都有据可查,就算你去问那些卖了地的老百姓,他也只会说,崔家给的价格公道! 读书人干起这种恶心事儿来,真叫一个滴水不漏。 崔明远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但他也没办法改变这一切。 因为这就是士族。 自他出任泾阳知县以来,崔家借着便利便不停的在泾阳置办产业。 士族之所以会如同滚雪球一般的,千年不倒,就是因为他们拥有着旁人没有的便利。 还是拿他们崔家来说,虽然名声在外的只有清河崔氏和博陵崔氏,但如果你真以为他们崔家就这两支,那才是大错特错。 如果不出意外,照此发展,不出几十年,天下定会再多一支崔氏,名曰:泾阳崔氏! 作为泾阳的父母官,这不是崔明远想看到的。 所以,当他接到长安传来的消息,便怒不可遏。 他只想用尽全力治理好泾阳一地,杜绝那些不可言之的惨剧,是以,当崔浩找上门来,说什么太子不好对付的时候,怒火终于再也无法克制了。 “明远此言差矣!”虽然心里气得要死,但崔浩的脸上,却是笑意盈盈,读书人的涵养,那是相当的到位,“朝堂不宁,天下又怎会安宁?” 崔明远冷哼一声,不愿意说话。 他也是崔家人没错,但并非每个崔家人都是那般只为了自己或者家族的利益蝇营狗苟,至少他不是。 年幼之时,因为本家不过是青州崔氏一旁支,日子过得和普通农户无异,不过是得益于姓崔,有幸进入崔氏族学进学,这才一路走到今天。 虽然从心底感激家族的栽培之恩,但并不代表他就认为士族所做的一切就是对的。 尤其是在他出任泾阳知县这几年,他是切身体会到了士族的危害。 两成良田啊,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合理合法的变成了崔家良田! 如果再有个五年、十年、二十年整个泾阳一地的老百姓,不都成了崔家的佃户? 老百姓何辜啊! “兄长所虑深远。”良久,崔明远苦笑着拱手作揖道,“但兄长所虑,却是与我泾阳一地无太大干系,说到底,我泾阳不过是一中县,而我官职也不过是正七品上,实乃是无心也无力朝堂之事。” 他是真不愿意插手这档子事,不是说怕事。如果说李承乾在泾阳搞得天怒人怨,你看他怕不怕事,他只是想把有限的精力,都用到泾阳之地罢了。 朝堂? 正如他所说,他一个正七品上的蕞尔小官离朝堂还太远。 不过,崔浩却被他这话气得不行,但脸上还不能露出什么不满之意,读书人的脸面终究还是要顾及的。 “是为兄唐突了。”崔浩挤着笑脸说道,“贤弟一心为国,当是我辈读书人的楷模,为兄不过是一介布衣,倒是让贤弟看了笑话。” 跟着,两人很没营养的恭维了几句,崔浩也就起身告辞。 等崔浩走了后,崔明远摇头叹息了一声:“士族啊……” 昔年,他以出生崔家为荣,哪怕直到今天,依然如此。但只要想到泾阳一地有将近两成的良田,在这几年变成了崔家的良田,他就愁肠百转。 他知道崔家这么做是错的,但好巧不巧,他就出生于崔家! 一方面,是培养了自己的家族,一方面,是他自幼就立下匡扶社稷,造福黎民的志向。 这就像两架背道而驰的马车,不停地撕扯着他作为读书人最后的良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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