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米冲锋枪是一九三一年被芬兰军队正式列装。 在苏芬战役当中,老毛子的军队可是在他的手下吃了不少的亏,也算是这个年代最优秀的冲锋枪。 有效射程两百到三百米,重量大约是四点六公斤,理论射速能够达到每分钟九百发,当然实际射速并没有那么高。 弹夹有二十发和五十发的弹夹,当然还有更加强大的七十一发的弹鼓。 战场上的老兵都知道,持续的火力输出才能够更好的杀伤敌人,也能够保住你自己的性命。 所以罗为民根本就没有想着兑换二十发子弹的弹夹。 五十发子弹的弹夹和七十一发子弹的弹鼓才是以后的主流。 这款冲锋枪的兑换价格是四十点功勋点,配备十个弹夹,子弹也是一个功勋点兑换一百发子弹。 刚才虽然验证了捷克式轻机枪的可靠性,但是罗为民也知道捷克式轻机枪的缺点,那就是太重了。 如果要是奔跑当中前进的话,轻机枪还是比不上冲锋枪的。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当中,罗为民仔细的思考了一下,还是得按照德意志军队的组成模式。 本来按照罗为民的想法,应该给所有的士兵都装备冲锋枪,不过罗为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给扔出脑外了。 冲锋枪单位时间内发射的子弹虽然多,但是射程不够远,而且对后勤形成的压力比较大,尤其是在没有机械化运输工具的时候。 所以罗为民准备大部分的士兵还是使用毛瑟九八k步枪,同时配备一把毛瑟手枪,让所有的人身上都是双枪。 远距离作战使用毛瑟九八k步枪,近距离作战就使用毛瑟手枪。 这样火力也能够得到弥补,毕竟毛瑟手枪也是可以连发的,在五十米之内的战斗当中,毛瑟手枪可以说是威力非常强悍。 “队长在屋子里干什么呢?我听说路上遭遇了小鬼子的暗杀,没出什么事儿吧?” 赵铁柱从城外的训练营回来了,赶紧的来到了罗为民的办公室。 “我正要说这个事情呢,你得给下面的兄弟都提个醒了,小鬼子在咱们的手里吃了不少亏,他们什么下作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以后兄弟们出门的时候一定要带好足够的武器才行。” 罗为民头也不抬的说道,他现在正在做一个军队的长远规划,尤其是小规模的火力配置,这可是十分重要的。 赵铁柱一边洗脸一边答应,等会儿就出去开会,洗完脸之后就对罗为民写的东西感兴趣了。 “这可是正规部队的编制,咱们就是个保安队,难道也能用这些编制吗?” 赵铁柱指着罗为民手里的纸说道,这家伙认识几个字儿,虽然不能够认全了,但大部分还能够看得出来,上面又是步兵班又是步兵排的,这不就是正规军队里的那一套吗? “这年头还有什么正规非正规的,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你过来看看我这个设置有什么问题,回头再给他们几个看看,大家取长补短。” 按照罗为民所列出的这份规划,每个步兵班十五个人,设立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 班长和副班长装备索米冲锋枪。 机枪手和副机枪手装备捷克式轻机枪。 十名士兵装备毛瑟九八k步枪。 一名士兵担任运输员,只装备毛瑟手枪。 除运输员之外,其他人都装备一支毛瑟手枪用于自卫。 “我说队长,咱们这个火力有点猛了吧,仅仅十五个人的一个步兵班,就给他们配备一把轻机枪?” 赵铁柱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他还不知道索米冲锋枪的威力,如果要是知道的话,恐怕会更加吃惊的。 按照金陵国防部的整军方案,就算是校长的嫡系部队,也不可能十几个人就配备一把轻机枪,至于冲锋枪这玩意儿,恐怕也就是几名大长官身边的卫队才有。 至于那些杂牌军,有的士兵都拿不到一把枪,就算是拿到的话,手里的子弹也只有不超过十发子弹。 和他们比起来,咱们当真是富的流油。 “我这是加强小股军队的输出,以后有什么事情的话,尽量以步兵班为单位让他们出去,一旦遇到鬼子的偷袭,也能够坚持一阵子支持到援军的抵达。” 说句实在话,罗为民当真是没感觉到自己这只步兵班的火力有多么的强。 要是按照罗为民的配置的话,毛瑟九八k步枪至少要换成突击步枪,就算是没有突击步枪的话,那也得换成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可惜的是咱现在还没有那个能耐,只能是先用毛瑟九八k顶着了。 “你傻笑什么?我和你说话呢!” 罗为民看到赵铁柱在这里傻笑上去推了他一把。 “我在想着咱们要是全部都按照这样的标准装备,碰到岛国军队的时候,得把他们揍成什么样,别忘了咱们还有重机枪和迫击炮呢。” 赵铁柱这家伙刚才在脑子里已经模拟了一下了。 罗为民也呵呵的笑了一声,他知道岛国步兵班使用的是大正十一式机枪,也就是俗称的歪把子机枪。 这种歪把子机枪的缺点如果要总结的话,能够写出好几张纸来。 而且士兵们也没有配备手枪。 至于说冲锋枪在岛国军队当中一样是个稀罕玩意儿。 只要咱们这边训练得当,双方一个步兵班碰上的话绝对能够吊打他们。 罗为民也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队长,我记得你不是说要先弄一个团吗?咱们现在有了一个班的编制,剩下的是不是也都写出来?” 赵铁柱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事情,罗为民已经是跟二十九军的王连长说好了,改日要过去拜访,想通过二十九军的关系弄一个民团的编制。 并不是说罗为民多么重视这个编制,主要也是不想和其他的龙国武装起冲突。 大家都在这个四九城里混,原来的时候你只是个小小的保安队,现在扩充的那么厉害,难免就有些人过来找事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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