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龄走后,张小瑜也不耽搁,直接回家继续研究显微镜。 长安医科大学快要开课了,这个显微镜可得给他们整上。虽然不知道有多大用处,但是万事开头难,起点要给他们整好。 刚开始肯定会很难,也会走很多弯路。但是也不能不做啊,一定领先欧洲那些个流氓国家。 此时的鸿胪寺里,禄东赞也在和吐蕃使使团副团长博兴商量着求娶晋阳公主的事。 “大相,这招能行吗?虽然我们放出风去了,可是这明面上不提,这可不行啊。” 对于禄东赞的这套做法,博兴很是疑惑。 “你啊,还是不了解大唐人,他们最在乎的就是面子。皇帝更是如此,尤其是女孩子的声誉。现在长安城都传遍了,晋阳公主要嫁给我们的赞普和亲。这叫先入为主,再过几天我就面见大唐的皇帝提这事。大家都知道了,就算大唐的皇帝不愿意,那也由不得他了。我们再贿赂他们几个官员帮我们说好话,到时候肯定成。” 禄东赞是信心十足。 “大相,那我们要贿赂谁啊,这大唐的官员可是不少。总不能全都贿赂吧?” 博兴很是担忧,使团的钱财可都是他在管理的。禄东赞那么牛逼的人物怎么会管这破事。 “当然不能全都贿赂,我们只要拿下三个人,这事就成了。首先是他们的两个宰相,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南国公张小瑜。只要这三个人帮着我们说好话,不但公主能娶回去,就连嫁妆都多的超乎想象。” “大相,据我所知,南国公张小瑜还是个新人,也就这两年才斩落头角。贿赂他是不是太浪费了。就算贿赂他也不能和长孙无忌,房玄龄这两个宰相一个标准啊。到时候也不用你出马,我送两张牦牛皮给他就得了。一个半大孩子,得了两张牦牛皮,还不得乐坏了啊。” 玛德,这话也就是张小瑜没听到,不然肯定要暴打博兴这厮,这特么的也太埋汰人了。还两张牦牛皮自己就乐坏了,我要你那牦牛皮有吊的用啊。咱又不是程处默他们那样的喜欢吹牛皮。 “你可别小看这这个年轻人,在我看来,大唐最让我忌惮的就是这个南国公。” “不至于哈,大相,你是不是太瞧得起他了。就算世家现在日落西山了,可是大唐还有不少武将呢,这可都是功勋卓著的老将。在大唐皇帝那,应该是很有面子的。” 博兴非常不满禄东赞高看张小瑜。 “你啊,还是太嫩了。虽然那帮武将功勋卓著,可是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的大唐军队里,南国公的御林军那绝对是主力中的主力。虽然大唐打败了东突厥和薛延陀是李靖挂帅出征的。可是在这两场战争中大放异彩的是这个南国公的御林军。听西突厥人说,他们有魔杖,隔空伤人。这次我们一定要搞几条回去研究一下。最好能把公主给娶了,让李世民把这魔杖作为嫁妆送给我们。这样,我们吐蕃就财色双收了。” “大相,这种鬼话你也信?魔杖这种事肯定是西突厥败军之将为了推脱罪责故意说的,反正我是不信。” 博兴哪里会信这个。 “就算不是魔杖,那也一定是厉害的兵器,我们绝对不能放过。我刚刚说的只是南国公的领兵才能,真正让我忌惮的就是南国公的谋略。《三国演义》就是出自他手,这哪里是普通的书啊。这是兵书,最实用的兵书。别看他们汉人有不少兵书,可是都不实用,模棱两可的让人去猜。还是这《三国演义》好用,一看就懂,而且还有不少案例让你去分析。比如这次我们先入为主的求娶晋阳公主,就是老夫受到了《三国演义》里的刘备娶孙尚香的策略引发的。虽然《三国演义》中把诸葛孔明写的无所不能,但是你要知道这书可是南国公写的,这些个计谋也都是出自南国公之手。你说,能写出《三国演义》这样兵书的人,会是简单的人吗?老夫助赞普统一整个高原,靠的就是这《三国演义》。不然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统一整个高原的。” “大相,要是照你这么说,南国公可是大才啊。我们为什么不把南国公给带回去呢?要是南国公愿意为我们吐蕃出力,那我们占领这东土大唐就指日可待了。” “你终于开窍了,我就是这个意思。本来我们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娶晋阳公主,不过现在改变策略了。我们首要任务就是吧南国公给带回去。就算带不回去,也不能让他活着。有他在,我们吐蕃再过一百年也别想占领东土大唐。” “大相,属下还有一事不明。既然这《三国演义》是南国公写的。那么里面的谋略也是南国公想出来的了。这就是说明他是知道我们的意图的。” 博兴的话让禄东赞如梦初醒。 对啊,既然人家能写出《三国演义》,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意图。自己还班门弄斧的在人家面前装逼,这特么的不跟耍猴的差不多吗。 就在禄东赞纳闷之时,外面来了个吐蕃使团的随从。 “什么?现在坊间传闻晋阳公主不和亲?!” 听到随从的话,博兴惊讶的喊着。 “这一定是南国公的主意了,除了南国公,别人根本就发现不了。这招本来是死局,没想到南国公竟然提前知道了。事不宜迟,老夫现在就去拜访南国公。一定要得到南国公的支持。快,准备李物,要丰盛。” 见自己的谋略被识破,禄东赞就着急了。 “大相,我和你一起去。再带两张牦牛皮,这是我们高原上的特产。大唐这有钱也买不到,南国公肯定会喜欢的。” 博兴是特么的认准了张小瑜会喜欢牦牛皮了。 此时的张小瑜正在书房里组装显微镜,正装好一台,三叔就过来禀告,说是吐蕃使臣来拜访。 卧槽,禄东赞来了啊。这得去会会这老小子,看看这老小子能恐怖到什么地步。 “把他们带到偏厅去,我马上就到。” 张小瑜放下手中的活就走了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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