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张小瑜下逐客令,禄东赞着急了。 这特么的礼物都收了,自己的事还没说呢,就这么走了?那自己不就成了冤大头了吗? “南国公,关于和亲的事,还请南国公多多关照一二。” “好说,好说,和亲嘛,公平互利,本公定当竭力促成,你就放心吧。” 不就和亲吗,当初高丽的李宁浩是怎么被自己坑的,自己很清楚,大不了再来一次呗。你们吐蕃也有公主的吧,让你们的公主嫁过来啊,大不了给你们几块肥皂做彩礼得了。 “南国公大恩大德,外臣没齿难忘。事成之后,定送两位我们吐蕃女人给南国公换换口味。” 什么情况?送你们吐蕃女人给自己。一年洗一次澡的女人?!就你们那高原上特有的肤色?!皮肤能当砂纸用?!孩子的粮袋子硬的跟牦牛皮似的?!这尼玛自己还真消受不起。 “大相言重了,这万万不可。本公促成和亲完全是为了我们两国长期发展的考虑,绝对不是本公贪恋你们吐蕃的美人。” “南国公仁义,在下佩服。不知南国公有没有为自己的以后考虑一二?你们汉人有句话说的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南国公你年纪轻轻就立了不世之功,就不怕你们的皇帝…………” 禄东赞说到这,就停下了,正阴恻恻的对着张小瑜笑。 什么意思啊,这是要招揽自己的意思啊。这尼玛得多不自量力才能说出这话啊。去你们吐蕃有什么好的?就为了天天吃肉干吗? 跟你们混还不如当初跟世家混呢,至少人家有钱啊,而且小姑娘长的也不错。 你们吐蕃有什么?看看你们带的这些个礼物,除了几个破石头还上得了台面,其他的都是什么玩意。 “南国公有没有想过到我们吐蕃来啊,只要南国公你过来,我这大相的位置就让给你。老夫给你牵马坠蹬也使得。实不相瞒,我们赞普还有一妹妹——露珠公主,长的是真不错。犹如早晨的露珠一样,晶莹剔透。而且露珠公主比我们二人还干净,一个月就要洗一次澡。如果南国公愿意到我们吐蕃去,老夫愿意做媒,让我们的赞普把露珠公主下嫁于南国公。” 嘿,还真有公主啊,那就好办了。等你提出要和亲,就让你们的露珠公主嫁过来。 “大相的好意本公心领了,只是本公已经有九位夫人了,这辈子也值了。” 看到张小瑜态度已决,禄东赞也只能极不情愿的带着博兴告辞离开。 “把你们的肉干都带走,还有青稞酒也带走。” 张小瑜冲着禄东赞的背影喊着。 这帮吐蕃人真没点眼力见,自己早就下逐客令了,要是汉人早就自觉的告辞。可是他们倒好,硬是死乞白赖的不走。 可不能再给他们好脸色了,不然这还不得蹬鼻子上脸啊。 到现在,张小瑜也算是看明白了:越是牛逼的人物,那脸皮就越是厚。 反过来说,想要成功做牛逼的人物,就必须要脸皮厚。 看来自己的脸皮还不够厚啊,以后得多加练习才是。 此时的暗卫也在像李世民禀告禄东赞他们拜访张小瑜的事。 “你是说张小瑜没要他们的礼物?” 李世民纳闷的问着。 “没有,一点都没要。小的虽然没有进南国公府里去,可是他们抬进去的礼物小人都看到了。那帮吐蕃人离开南国公府时,可是把礼物全带走了,小人看的很清楚。” 禄东赞送给张小瑜的那袋石头是禄东赞贴身携带的,暗卫远远的怎么可能会发现。 “他们都带了什么礼物去南国公府啊?” 李世民纳闷的问着。 当初东岛人送礼物过去,张小瑜可是照单全收的,后来又转送给了自己。 现在自己正准备发财呢,还想着你等下要送礼物进宫呢。现在你竟然不收,这太不合常理了吧。m.biqubao.com “都是些肉干和青稞酒,还有两张牦牛皮。” 听到暗卫这话,李世民也明白了。 怪不得张小瑜不收这礼物呢,全是不值钱的破烂货。谁要啊,谁还差这点吃食吗? “吐蕃人都穷成这样了吗?给我大唐国公爷送礼物就送这个?!” “陛下,你是不知道那帮吐蕃人有多恶心。身上那味,想想就恶心。那天禄东赞上朝离陛下你远,陛下没闻到。刚刚吐蕃使臣从南国公府里出来时,南国公还送给他们两块香皂呢。” 嘿,这个小瑜行啊,用香皂打人家的脸。这就等于是明说了,你们回去洗澡吧,身上味太重了。 听到暗卫的话,李世民幸灾乐祸的想着。 其实李世民不知道的是,张小瑜哪里是暗示啊,都直接明说了,人家禄东赞还磨蹭着不走呢。 看来禄东赞的脸皮比李老二想的要厚啊,怪不得历史上吐蕃国能娶到文成公主呢。就冲人家这厚脸皮,成功率就高多了。 吐蕃使臣这边。 禄东赞和博兴带着一堆肉干回到鸿胪寺。 “大相,这个南国公也太没礼貌了。竟然瞧不上我们。” 回到鸿胪寺,博兴气愤的发牢骚。 “他能收了我们那么多九眼天珠,自己是天大恩惠了。平时你给人家再多的钱,人家也不见得会收,毕竟人家家产万贯。” “可是南国公说是破石头啊,我们是不是掉坑里了啊?” 博兴心疼的不得了。 “这个我们就别担心了,他们唐人就这样。他们唐人说话都是遮遮掩掩的,既然他南国公收了我们的礼物,就不怕他不为我们办事。如若不然,我们就揭发他收受贿赂,他也麻烦。” “大相,我们是不是还要去拜访其他人啊,不能把宝全压在他南国公一人身上。他们唐人不是讲究广撒网多捕鱼吗。” “这话说的不错,是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可恨的是我们的天珠都被南国公给收了,本来我的意思是让他挑几个成色好的,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实在,全收了。没有了天珠,我们只能带着特产去拜访那些不入流的小官员了。大官员可瞧不上我们的特产,明天我们就提出和亲的事,省的夜长梦多。” 听到禄东赞这话,博兴就忙碌开了,珍藏许久的牦牛皮全拿出来了。 “大相不用担心,他们唐人喜欢吹牛皮,有这牦牛皮足够了。” 博兴是一点都不担心,信心十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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