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暗下去,御林军经过一上午的搬尸体,一下午搬石头,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 虽然北门外的烧尸体堆还冒浓烟,可是御林军再也不受这味道影响了,那饭菜吃的贼香。 没有体力劳动的张小瑜还是吃不下,就到处晃悠。这时张小瑜看到归一那小子在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就走了过去。 其实张小瑜是挺佩服归一的,作为西域的地头蛇,人家归一不可能不知道高昌城的情况。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参与守城,这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侠肝义胆了。 “归大侠,想什么呢?” “啊,南国公,是你啊。” 对于张小瑜主动过来和自己打招呼,归一还是很意外的。 “听老仇说,你是汉人?” “嗯,苏州人。” 张小瑜在归一旁边坐下继续问着: “在家乡活的好好的,怎么想着到这西域来了?” “南国公,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啊。我们归氏一族人丁单薄,而中原又被五姓七望把控,很难有出头之日。我归家祖训就是光大门楣,既然中原没机会,我就带着族里年轻人到西域来闯荡。混了好几年也没有混出名堂,哎,可能我们归氏一族命中注定是要永远碌碌无为的。” 听到归一这话,张小瑜就回想着历史上归姓的名人,思来想去,张小瑜只想到了归崇敬,这可是个牛人: 历史上,归崇敬,字正礼,苏州吴郡(今江苏苏州)人。经业擢第。天宝末对策高第,授左拾遗。为起居郎、主客员外郎,均兼史馆修撰,并参议国典大礼。大历初出使新罗。官至工部尚书、翰林学士。 这个归崇敬可是唐玄宗明皇李隆基年间的牛逼人物。从时间上来看,搞不好还就是这个归一家族的。 “你已经至少两年没有回中原了吧?” “南国公,你怎么知道的?” “现在五姓七望已经大不如前了,而且慢慢会更落魄。几家独大的局面不符合大唐的利益,当今陛下英明神武,定会继续瓦解他们。中原其他氏族会慢慢崛起的,而且会很多。” 刚刚归一在看月亮就是思乡了,现在听到张小瑜这么说,归一更是想回家。 “是不是想回家了?这次你能挺身而出帮着朝廷守住高昌城,只要你想回家,我举荐你为官。现在五姓七望影响力下降,你又有官命在身,到了你的家乡,定能光大你归氏一族。” 听到张小瑜的话,归一明显心动。这可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事啊。 归一想了一下问道: “南国公,你们不回去吗?” “会回去的,但是不是现在。吐蕃和西突厥杀了我们这么多兄弟,这个仇要替兄弟们报了。吐蕃远在高原上,我们暂时没办法,只能把他们躲在龟兹国的那几万人马给留下。西突厥不一样,这次不但要把西突厥东征军这十万大军给留下,就连西突厥这个国家也要给灭了。还有龟兹和铁勒这两个反骨仔,也要灭了。顺利的话,要不了多长时间这整个西域就都是我们大唐的领土了。” 本来想着回家的归一听到张小瑜这话,顿时就断了回家的念头。乱世出英雄的道理大家都懂,和平年代利益都划分完了,哪里还有平民百姓的出路。想出人头地,就要到战乱的地方去拼。 现在铁勒,龟兹,西突厥三个国家等着去灭,这得多大的功劳啊。一心想出人头地的归一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 “南国公,我那帮兄弟还剩下一百多,我想带着他们为朝廷多出一份力,还望南国公成全。” 听到归一这话,张小瑜就懂了。虽然自己会举荐人家为官,那都是地方小官。如果能够跟着御林军一起灭了铁勒,龟兹,西突厥,搞不好都能受到李老二的接见。到那时候哪里还需要自己举荐啊,人家就算不能在长安城为官,至少也是地方大员了,岂是自己举荐的小官可比的。 “年轻人有理想是好事,但是你要想清楚了,这打仗可不是儿戏。看到城外那些尸骨未寒的将士了吗,他们当初也是和你一样有这个想法的。” “南国公,富贵险中求的道理我懂。我从老家出来到西域来,就没想过怕字。不然也不会过来兵荒马乱的西域谋生活。以前没门路,我自己都敢摸索着出来,现在你就在我面前,机会也送给我了,我哪里还会有退缩的理由。” “好,本公就喜欢你这样敢拼的人。你就带着你的兄弟加入我御林军吧,等下你去找王玄策将军要装备,还有那火枪,你们要放低姿态,跟老兵多练习。” 张小瑜说完就起身准备离开。 “南国公,昨天你跟我说,我已经和霍问海仇万刀他们一样是你兄弟了,这是真的吗?” “怎么,归大侠你不相信?” “信,南国公一言九鼎,在下信的过。只是你称呼他们都是老仇,老霍,为何称呼我就是归大侠呢?这听着生分。” “他们称呼我都是大哥,兄弟的,你为何称呼我为南国公呢?这听着也不亲近啊。” 听到张小瑜这话,归一都长扇自己两嘴巴子。大好的机会差点就被自己浪费掉了,天天还说别人是棒槌憨憨,现在想想自己也差不多啊。 “南国公,哦,不,大哥。” 嘿,这小子没有那么死板吗。听到归一喊自己大哥,张小瑜笑着想着。 人家称呼自己为大哥了,照理自己要称呼他为老归的,可是“老归”这称呼太也难听了。还是称呼他为老鬼吧,这样还霸气。 想到这,张小瑜就开口说道: “老鬼,赶紧带着你的兄弟们去王玄策将军那报到。” 听到张小瑜这么称呼自己,归一先是一愣,然后又喜从心来。领导都给自己起外号了,这关系妥妥的。 就这样,程处默,薛仁贵,王玄策他们后来也都称归一为老鬼。 让张小瑜没想到的是: 自己就这么一说,后来御林军就出了一位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鬼见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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