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归一不吱声,张小瑜继续问道: “不敢?还是没信心?” 前两天你还口口声声的说要光大门楣的,靠着你那两百来人要奋斗到猴年马月啊。现在机会给你了,如果你不敢,那就活该你碌碌无为了。 “大帅,我等这个机会望眼欲穿,如何不敢。只不过现场的各位将军都比我有经验,怎么轮也轮不到我啊?老实说,我从来没有带领一万人马打过仗,我只能说会全力以赴。” 听到归一这话,程处默和薛仁贵他们也都也都看着张小瑜。这可是灭国战,功劳可不小。自己这帮老兄弟没轮到,怎么能轮到这个新人呢。 这也是归一担心的,自己根基太浅。现在寸功未立,和大家又不熟,突然之间得了这么大的馅饼,这可是让别人眼红的。以后自己还怎么在御林军混啊。 “我也知道让归一去太冒险了,老鬼他没有领兵经验。但是现在只有老鬼合适去偷袭龟兹国都城才能骗过禄东赞。禄东赞去过长安城,以他的精明能干个性肯定把我们御林军的底细,人员配置摸的一清二楚。如果后天在正面战场上没有看到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他都会起疑心的。老鬼刚刚加入我们,禄东赞根本就不认识。只有归一去抄他们的后路,才不会引起禄东赞的疑心。” 听到张小瑜这话,众人就不吱声了。 看到大家不吱声,张小瑜继续对归一说道: “你不要想太多,虽然你没有领兵经验,但是你能在西域这乱世组织出一支两百人的队伍,这足以说明你是有天赋的。后天当我们在正面战场和他们打起来时,你就绕到龟兹城。以禄东赞多疑的个性,他一定会留一个城门不关闭,以防万一他们失败可以第一时间躲进龟兹都城。他们划定的决战地点在龟兹城北边,那么这个不关闭的城门一定是龟兹都城的北门。你要以最快的速度拿下城门,然后兵分四路严守城门。不必要进城内,就在城墙上守着,龟兹都城不进不出,违抗者直接射杀。后天万一他们没有倾巢而出,城门有大量的兵力把手,或者龟兹都城四个城门都禁闭不开,你们就从他们联军的后方冲杀。总之就一句话,首先要保全兄弟们的性命,万不可硬着头皮胡来。” 张小瑜说的话,归一都认真的记着。 看着归一认真的模样,张小瑜也稍稍的放心。 机会已经给你了,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你自己的了。虽然这么安排很冒险,可是兵行险招,富贵险中求,不冒风险,哪里会有大的收获。自己这么安排就是在赌,赌归一能成事。 人生处处是赌,大赌小赌而已。明天的事谁知道呢?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必多想。 众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直到天色擦黑才都散去。 张小瑜回到房间没多久,麻子双刀就来了。 “南国公,我们兄弟是来向你辞行的。” 听到仇万刀这话,张小瑜疑惑的问着: “辞行?你们要去哪?” 听到张小瑜这话,仇万刀和慧中懵逼了。这是什么情况,当初说好了的啊,我们帮你送信,你送我们大宅院的。现在高昌城保住了,你也带着大军到来了,我们当然是回长安住大房子享受生活了。 “南国公,我们兄弟是准备回长安城的。你送给我们的宅院,我们还没看过呢,这西域的事情也办完了。接下来打仗的事我们兄弟也帮不上忙,在这也是给你添乱,还不如回长安城去。” 听到仇万刀这话,张小瑜就动起小脑筋了。拿下龟兹国和铁勒国这两个反骨仔是板上钉钉的事。吐蕃在高原就不想了,西突厥必须拿下。不然他们还不要经常的来骚扰高昌,铁勒和龟兹啊。以前就算了,无所谓,现在不同了,这可都是大唐的国土。还是拿下西突厥一劳永逸的好。 对于西突厥,自己可是两眼一抹黑,啥情况也不知道。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必须要有情报才行。到敌对国打探情报这么危险的事,还是麻子双刀他们在行。必须把他们留下来到西突厥去,想留下这两个大混混,没有酒怎么能行呢。 想到这,张小瑜就开口说道: “哎,你看这事弄的。你们九死一生的帮我守住了高昌城,这可是大功劳。这几天一直忙,也没时间请你们喝酒,这都是兄弟我的错。你们也出来多日,想回去也情有可原,我这里还有点酒,咱们一起喝了,就当是为你们践行了。” 张小瑜不由分说的把慧中和仇万刀拉到桌边坐下,然后从床头箱子里拿出一坛八粮液,又拿出一包花生米摆在桌子上。 看到张小瑜忙活了半天,就整出这么点东西,仇万刀和慧中大失所望。这高昌城天天节衣缩食的,自己肚子里哪里还有油水。起初还以为张小瑜能拿出什么好东西呢,原来就是个花生米,这有啥啊?还藏在床头柜子里跟宝贝似的,真是的。 “也不怕你们笑话,就这点酒食还是我辛辛苦苦藏下来的,不然早就被偷了。” 听到张小瑜这话,仇万刀和慧中就更懵逼了,还有人敢偷你的东西?!你当这八万大军是吃干饭的啊。 看到麻子双刀一脸不信的表情,张小瑜继续说道: “怎么?你们还不信?程处默他们几个家伙的为人你们是知道的吧?那就是属狗的,鼻子灵着呢。都是自己家兄弟,我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张小瑜一边说一边给仇万刀和慧中倒上酒。 “这也不怪他们,现在粮食短缺,谁都不能敞开了吃,馋着呢。用这个给你们践行,确实寒酸了,现在条件艰苦,你们也要体谅一二,等你们回到长安城,到我的醉香楼,敞开了吃,报我的名号,好使。” 听到张小瑜这话,仇万刀和慧中共同和张小瑜干了一晚酒后,仇万刀开口说道: “这已经很好了,现在的情况我们也知道。这碗酒喝完,就不喝了。我们兄弟明天就回长安城去吃香的喝辣的了,南国公你还要在这西域吃苦受累,这剩下的酒,还是留着细水长流。” 听到仇万刀这话,张小瑜就不乐意了。想忽悠你们,不把酒喝透了怎么能行呢。 “说这什么话,我们都是光明磊落的性情中人,怎么能喝酒喝一半呢。今天必须把这酒喝好,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子。” 张小瑜一边说一边帮着仇万刀和慧中把酒满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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