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归一攻打龟兹都城一样,博兴带着五千吐蕃大军也在攻打高昌城。 其实当博兴他们还没有接近高昌城时,城楼上的霍问海就看见了他们。手里的望远镜可不是开玩笑的。 霍问海和强壮用望远镜观察了半天,最后两人确认这帮吐蕃人绝对不过万。 强壮和霍问海对视一眼,也没说话,同时笑了。那意思太明显了,放进来关门打狗。 博兴带着五千吐蕃大军赶到高昌城南城门,看到城门竟然没关。而且也看不到士兵把守,博兴就停下纳闷的看着。 看着,看着博兴就乐了: 嘿,这不就是大相经常说的空城计吗?看来大相说的对啊,这《三国演义》确实是兵书。这大唐人真傻,这么好的兵书竟然外传,真是傻媳妇回娘家,傻到家了。 如果你没有把《三国演义》印刷卖出去,现在自己不是就上当了吗?你卖就卖吧,还卖的那么便宜。为了这么点三瓜俩枣的小钱就把绝世兵书给卖了,真是傻到家的土老帽。biqubao.com 唐人到底有没有仔细的看这《三国演义》啊,此时的城楼上不应该整个人在弹琴的吗?门口也得弄俩人在扫地啊?你这啥也不安排,是不是太敷衍了?能不能走点心啊?! 还好自己的大相熟读《三国演义》,而自己也恰好听大相说过这空城计的典故,不然哪里知道这是空城计啊。 看来唐人真的是倾巢而出了,连个弹琴扫地的人也不剩了。十几万大军攻打多日的高昌城,没有拿下不说,还损兵折将。现在被自己兵不血刃的就给拿下了。这足以让自己吹嘘一辈子了。 此时埋伏在城楼上的霍问海和强壮心里那叫一个急。你特喵的还在犹豫什么呢,赶紧进来啊。 “兄弟们,还等什么呢?冲进去烧杀抢掠,发财啊。大家都注意点素质,谁抢到就是谁的,不可自己人打起来。我身为主帅,以身作则,最后一个冲进去。” 听到博兴这话,吐蕃这帮愣头青就纵马冲进去。 博兴也有自己的考虑:自己拿下高昌城,现在已经是成名人物了。这成名人物要有自己的傲气,怎么能为了这么点钱财就和上不了台面的小兵痞子去抢呢,忒掉价。再说了,自己身为主帅,也不用动手,自己那帮手下怎么着也会把抢到的钱财大头拿来孝敬给自己啊。 要是有上道懂事的给自己抢两个美人过来就完美了……不,四个。 博兴闭着眼睛正在做白日梦,这可把城楼上的霍问海和强壮急死了。 “将军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这帮吐蕃人就要冲过这条街道了。一旦他们冲出这条街道,就算我们能灭了他们,那也会伤及无辜百姓的。” 听到强壮这话,霍问海也知道不能再等下去了。看着博兴还在火枪射程之外,霍问海也还是勉强的放了枪。 不用说,这枪打偏了。听到霍问海的枪声,城内一万名狼骑直接开枪,并且城门也被关上。 刚刚霍问海那枪直接打在了博兴面前的沙土地上,博兴没有见识过火枪的威力,对这个很不为意。可是当看到城门被关,而且城内自己吐蕃大军鬼哭狼嚎的,博兴就知道上当了。 去特么的空城计,去特么的大唐兵书,这都是骗人的。大失所望的博兴直接调转马头往南飞奔而去。 城内的吐蕃五千人马就是活靶子,前几日他们联合西突厥攻打高昌城时没少在城下跳着脚骂自己祖宗,现在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高昌城内的一万狼骑哪里还会客气。那子弹跟不要钱似的射出去,吐蕃五千人马哪里够一万狼骑射杀的。 在城门上听到狼骑的火枪响个不停,霍问海就大喊着: “别打了,只要他们跪地投降就别打了,把他们留下来干苦力。不然这苦活累活就让你们干了。” 本来强壮对于霍问海不让开枪是很反感的。前几日自己祖宗十八代都被人家骂了个遍,现在哪里能放过他们。后来听霍问海说要干苦力,这才扯破喉咙的喊着让手下的小兵痞子停止射击。 等到狼骑全停下来,五千吐蕃大军已经被杀的所剩无几。 看着几十个吐蕃人被吓的瘫坐在地上瑟瑟发抖,而且还是被吓的大小便失禁,霍问海看了都头疼。 “别留了,就这么几个人能干啥苦力。咱们好人做到底,让他们黄泉路上也成群结队的吧。” 听到霍问海这话,强壮就做了个手势。狼骑的枪声又响了起来。 接下来的事就不用霍问海和强壮安排了,狼骑都熟门熟路的开始翻倒在地上的吐蕃人口袋,翻完了,直接抬到城外给烧了。 强壮可没有去翻人家口袋,按照强壮自己的话说,咱也是成名的人物了。自从跟着张小瑜下江南崭露头角被张小瑜提拔重用,再到跟着霍问海接管狼骑,强壮的的思想境界也在提高。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那个阶层。 惊慌失措逃跑的博兴,心里那叫一个绝望。本来想着能够一战成名,功成名就的,结果赔的连老婆本都没有了。 人家吃败仗总不至于真的全军覆没吧,再不济也能留两个小跟班不是。自己呢,真的就剩个光杆司令了,这唐人真尼玛的狠啊。要不是自己在装逼……不对,要不是自己深谋远虑肯定也要折在高昌城了。 博兴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比不上禄东赞。看看人家禄东赞,在吐谷浑对唐军时使了招回首掏,对着唐军的屁股就是咬,自己这边几乎没有损失。 后来围攻高昌城,虽然也没拿下,那是因为唐军的援军来的太快,如果他们援军再晚来半天,高昌城就已经拿下了。 博兴想到这就快马加鞭的往南跑去,一定要赶紧和大部队汇合。不然在这兵荒马乱的乱世,自己一个人。又是肩不能扛枪,手不能提刀,手无缚鸡之力的斯文人。稍有不慎就要死翘翘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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