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薛仁贵和秦怀道各自带着一万御林军进去大森林。 两万御林军小兵痞子一边走一边问候着禄东赞祖宗十八代。一帮当兵的粗人,骂来骂去也就那两句经典台词。虽然就那么两句,可是都是非常经典的那种,听了会让人抓狂的那种。 薛仁贵和秦怀道走后,张小瑜也没闲着,先是把镇中的几万居民聚拢到一个山洞里,然后派了几百个御林军看着。 虽然居民不乐意,可是那又怎么样?面对着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御林军,他们还敢反抗吗?再说了,也让他们见识到火枪的威力了,一枪撂倒一头一百多斤的大野猪,他们哪里还会不老实。 然后张小瑜又吩咐御林军全都猫在镇里,只留一千人在镇门口。 禄东赞这厮疑心病太重,肯定会试探的。如果让他看到城里有一万御林军,怎么可能会上当。必须留下一千人以备不时之需,麻痹一下禄东赞。这样做虽然有点冒险,但是这个风险冒的值得。想要有大收获,不冒险是不成的。 安排好一切,张小瑜就从镇中找了一把破马尾琴摆在小镇的围墙上,然后又找了个破凳子坐在那盯着不远处的森林发呆。 此时的禄东赞和博兴正带着一万残兵败将吐蕃大军在森林里吃烤肉。虽然食材不错,正宗的纯天然无添加的野猪肉,可是心急如焚的禄东赞吃的也形同嚼蜡,难以下咽。 “大相,刚刚斥候来报,唐军又进入森林了。这次来了差不多两万人马。” 听到博兴这话,禄东赞先是一愣,然后开心的笑了: “通知下去,准备出森林回家。” “大相,这事不可鲁莽啊。先前唐军在森林外面只有一万人马,现在又两万人进入森林,说明他们来援军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来了多少人,我们就这么贸然出去,恐怕不妥吧?!” “派人先把唐军往森林深处引去,然后再派人出去探听虚实。如果外面有唐军把守,我们就不出去了,反正在这大森林里也饿不死,我们就在这耗死他们。如果外面没有唐军,我们就出去。呆在这虽然饿不死,可是这滋味也不好受啊,天天被蚊虫叮咬,你还没受够吗?” 听到禄东赞这话,博兴就赶紧起身去安排。 听到有希望能回家了,吐蕃小兵痞子兴奋的不行。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待的,蚊虫不说,还特么的闷热,天天浑身湿漉漉的真特么的生不如死。 唐军等着吐蕃人出现把自己往森林深处引去,吐蕃人有意把唐军往森林深处引去。双方一拍即合,没一会,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标。 任务完成后,吐蕃几十个小兵痞子就转身往回走,唐军就像没看到一样继续往森林深处走过去。 一个吐蕃小兵痞子越想越不对劲,就对旁边的小队长说道: “唐军不会在使诈吧?!以前他们也没有这么笨啊,今天怎么看起来笨笨的。要不要把这情况和大相说说啊?” “你小子别找事啊,好不容易有出去的希望了,你可别节外生枝。难道在这你还没待够吗?天天被蚊虫叮咬,哪里有回家抱着女人睡觉来的舒服啊。再说了,唐军也是人,他们也不想待在这森林里陪我们玩。万一他们是被他们将军硬逼着进入这大森林的呢?人家装作看不见我们,就是想让我们有机会逃出去,他们也好打道回府。现在我们也装作看不见他们呗。而且大相已经说了,会派人出森林查看情况的,如果外面有唐军埋伏,我们再进来呗。反正在这森林里就是我们的天下,不用担心。” 听到队长这话,这帮突厥小兵痞子就都不吱声了。都在幻想着自己回到家怎么抱着家里女人睡觉呢。 看着远去的吐蕃小兵痞子,秦怀道和薛仁贵都不由自主的笑了。 两个家伙都想着这帮吐蕃人真特么的牛逼,这原始大森林怎么能待的下去呢?自己才来这么两个时辰就受不了了,这帮吐蕃人可是待了好几天了。别的不说,就冲这个,不佩服人家都不行。 听到小兵痞子说已经把唐人引到森林深处了,出去森林外面打探消息的小兵痞子也回来说外面没有埋伏。禄东赞哪里还能待的住,别管你有没有后招,只要让自己这帮人出了这森林,在外面的路面上跑上个两里路,那唐军就别想追上自己了。对于高原反应,禄东赞比谁都清楚。 而且越往吐蕃跑,高原反应就会越强烈,到时候能把你肺都给跑炸了。 早就受够了这森林里糟糕环境的吐蕃人哪里还能待的住,都跟着禄东赞争先恐后的往森林外面跑去。 到了森林边缘,禄东赞还是小心的派人出去再次打探一下情况。 前几次出去打探情况,都是在森林边缘探头探脑的。这次大军就在身后,这几个吐蕃小兵痞子也大着胆子直接冲出了森林,来到宽广地带。 几日来都是在闷热的黑暗不见光的森林里,这突然出来了,都在尽情的享受着这温暖的阳光,舒爽的微风,喜不自禁。 这几个小兵痞子是舒服了,可把后面的吐蕃人着急的不行。 看到这几个小兵痞子在外面装逼,其他的吐蕃士兵再也绷不住了。纷纷跑出森林,禄东赞想拦都拦不住。 最后禄东赞和博兴也绷不住的跑出了森林。 “大相,我们快点走吧,万一唐军从森林里追出来,就太危险了。” 听到博兴这话,禄东赞也不耽搁,直接调转马头准备开溜往吐蕃赶去。 临走前禄东赞看着前面唐军驻扎的小镇,心有不甘的自言自语说道: “唐军的援军不知道是不是南国公张小瑜带来的。” “大相,别想那小子了。我们在他手里吃大亏了,还是赶紧离开吧。” 此时小镇城墙上的张小瑜着急的不行,你特么的就这么走了,自己不是白忙活了吗? 集中生智的张小瑜赶紧弹琴想吸引禄东赞。 可是张小瑜哪里会弹琴,一个着急直接把破琴上的马尾毛给弹断了。 既然弹琴不行,那咱就唱歌吧,总之要让你知道咱就在这小镇中。 一时着急,张小瑜也想不出自己会唱哪首歌,最后张小瑜直接把十八摸给唱出来了。 张小瑜之所以会唱这首歌,也不是说张小瑜流氓。主要是因为在后世,张小瑜同村的邻居,一个老光棍,天天就是哼着这首歌,张小瑜天天听,怎么可能不会: 伸哪伊呀手,摸呀伊姊,摸到阿姊头上边噢哪唉哟,阿姊头上桂花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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