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土拨鼠这王八蛋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你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啊?你是出风头了,你这不是把咱给撂那了吗?你让咱怎么混? 这是带着土拨鼠来了,如果是带着刘小宝这厮,人家刘小宝肯定会在听到自己命令后,第一时间吆喝起来,开始按着自己的意思行动。 就算明知道自己这个领导的意思是错的,那也得执行。永远都不会在自己面前装逼出风头。 再不济也会在行动开始后,过一会再背地里小声的提醒自己,指出自己这想法是不是有点欠妥。 也只是点到为止,然后还是坚定不移的执行自己的命令。直等到自己改变主意。 无论如何刘小宝都不会像土拨鼠这样当着众人的面反驳自己的意思。而且还是有理有据的声音嘹亮的耀武扬威的指出自己的错误。 此时的刘小宝是太嘚瑟了,这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让刘小宝顿时就飘了。 此时的张小瑜甚至都怀疑土拨鼠是不是和仲夏凯干了一仗被仲夏凯那厮传染了,也变成了棒槌憨憨了。 就算咱犯错误了,你也不能指出来啊?你这不是硬逼着咱承认自己是猴子吗?被采花大盗耍的团团转的猴子吗。 现场那么多人呢,先不说许崇敬了,就是常用和施华蔻人家不比你聪明啊。人家怎么不指出呢,就你能?! 看看人家那些做官的,而且官职越来越大的,哪个不是在领导面前装笨蛋。相反那些天天自以为很聪明的家伙,天天在领导面前装逼出风头耍聪明,那官职是越来越小。甚至都会因为左脚先迈进公司大门遭到开除。 所以各位大大,记得,一定要装笨蛋。风头都是领导的,千万别抢。 此时的张小瑜着急的不行,该怎么办呢?这特么的土拨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烂泥扶不上墙,气死人了。 想到这,张小瑜就急中生智的开口说道: “各位,刚刚我就是要试探试探大家,看你们能不能找出我刚刚那番话的漏洞?没想到土拨鼠这家伙这么聪明,一下子就发现了。不瞒大家说,我还从来没有发现这小子这么聪明。既然人家这么聪明,就奖励他等下去把城里所有茅房和粪坑都搜索一遍。万一采花大盗正在上茅房呢,到时候采花大盗裤子都脱了,抓起来也不费劲,这可是天大的功劳啊,大家说是不是啊。当然,如果大家有愿意去分这功劳的,也可以和土拨鼠一起去。” 听到张小瑜这话,大家都是一团哄笑。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哎呀,这可是立功的好机会,我们怎么能抢呢,这不好。” “是啊,我们作为东道主,怎么能抢客人的功劳呢。我们巡街就行了。” “等立了大功记得请客啊,这赏钱可不少。” …………… 看着这情况,土拨鼠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就一脸歉意的看着张小瑜,那表情跟想吃肉骨头的哈巴狗似的,如果有个尾巴摇摇就更像了。 就在土拨鼠摇尾乞求时,一个倒霉的衙役语出惊人的说他愿意和土拨鼠一起去巡查茅房。 土拨鼠是自己带来的,张小瑜哪里会真的让他去搜寻茅房啊。尤其是看到土拨鼠摇尾乞求,很明显是知道自己错了,张小瑜就更不会让他去搜寻茅房了。 现在这情况听到有人说愿意去搜寻茅房,张小瑜立马表示同意。 看到张小瑜同意,土拨鼠又说自己偶感风寒,不可去搜索茅房。张小瑜想都没想感染风寒和搜索茅房有什么区别,就表示既然有别人去搜索茅房,土拨鼠就不用去了。 倒霉的衙役:“………………” 这特么的绕了半天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刚刚说错话的土拨鼠此时急于表现自己,就想着自己做贼多年摸索出来的经验,别说,还真想到了一点。 这次土拨鼠学精了,没有大声的嚷嚷,而是小声的对张小瑜说道: “大哥,我以前作案后,尤其是那种大案,官府都会悬赏缉拿的。而且效果显著,有时小乞丐都跑去通风报信,有一次,我收入颇丰,看到路边有一乞丐很是可怜,就随手就丢给小乞丐一包铜钱。没想到这王八蛋两头吃,这边拿着我丢给他的铜钱,转脸就去官府通风报信领赏钱,透露了我的行踪,那次我差点栽了。要不是麻哥路过舍命相救,我现在可能还在吃牢饭呢。” 听到土拨鼠这话,张小瑜如梦初醒。 对啊,为什么不悬赏呢?在后世,科技那么发达,到处都是摄像头,不还经常有警方悬赏的事情发生吗? 没有钱,没有好处,谁特么的和你玩啊。自古以来告密这事都是担风险的,我冒着生命的危险把消息告诉你了,你转身破案升官发财了,我呢,狗屁没捞到,这种蠢事谁愿意干啊。 但是有钱就不一样了,管你有没有危险呢,至少咱把钱收了。如果贼人敢来找事报复,玛德,一不做二不休,咱跟你拼了。搞不好还能抓住你到官府领大奖。 想到这,张小瑜就吩咐许崇敬张贴告示。 致全城人民一封公开信: 近日,采花大盗猖獗。昨日又丢一姑娘,凡有知情者,愿意提供消息的,官府必有重谢。一条有用的消息十贯钱。 听到这个消息,全城人都沸腾了。十贯钱啊,这特么的等于打工不吃不喝干两年了。 尤其是看到衙门门前的桌子上堆满了一串串铜钱,大家更是热火朝天。 随着桌子上的铜钱越来越少,张小瑜知道的消息也就越来越多。 现在可以肯定的事,送花的那姑娘先是到了北城,进了一家叫醉生梦死坊的花楼,然后又独自一人带着花去了南城。 最后能够确定的是进了南城三里坊的一个胡同里,就没有人见过了。 得到这消息,张小瑜就带着土拨鼠往醉生梦死坊花楼跑去。 这个花楼张小瑜太熟悉了,前几日以查案为借口,和土拨鼠光顾了好几次。用人家楼里姑娘的话说,都是老顾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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