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瑜刚出来,就碰到了迎面走来的孙思邈。 看到张小瑜,孙思邈着急的说道: “南国公,那个青霉素可真是神药啊。太子妃一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就这么一晚上就好了。刚刚我看到了太子妃,虽然还不能下地行走,可是那精神状态哪里还有病人的样子。这太神奇了,南国公。这青霉素要加大产量,这是神药啊,这得救多少人啊。” “孙神医,这个你放心。我正准备量产这个青霉素呢,有了这个,以后再做手术就不用那么紧张了。” “南国公,除了做手术,这药还能治别的病吗?” “可以啊,只要是发烧都可以治。还有那些身犯绝症的,都可以试试,但是效果怎么样,这还得去验证。神医你行医治病一辈子了,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这新药固然有用,可是也要交学费的。能治什么病,不能治什么病,这都要花费很长时间去验证。” 听到张小瑜这话,孙思邈略微的沉思了一下就开口说道: “这个道理老夫懂,南国公,这药虽然是你起的头,可是没有福来这孩子坚持不懈的努力,也不可能生产出来。而且福来这孩子家境不大好,平时节俭的很。南国公,老夫的意思你懂吧?” 孙思邈都说到这份上了,张小瑜就算再傻也懂了啊。 玛德,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不都总是说寒门不能出贵子,让穷人都认命吗?老子就是要把夏福来给捧起来,让大家都看看,寒门是可以出贵子的。 至少在学术研究这块,不能有贫富之别,大家都是一样的。谁能做出成绩,谁就受益。 起初自己刚把显微镜拿出来,医科大学的那些个学生不都起劲的很吗。最后为什么只有夏福来坚持下来了?还不是因为穷吗? 如果夏福来口袋里有钱,他不知道放学后和同学们出去喝酒吟诗作对吗?他不知道闲暇之余去慰问一下花楼里的清苦小姐姐吗? 虽然寒门和豪门之间有差距,不管是知识的积累还是眼界都或多或少的有差距。但是论吃苦这方面,寒门绝对吊打豪门。 这不是说各人本质上的差距,这是口袋里有没有钱决定的。 现在大唐想发展,靠自己一个穿越者是不够的。要靠着千千万万个夏福来,郑经这样的人前仆后继的去努力。这样,大唐才能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孙祭酒,你就放心吧。我已经和夏福来商量好了。我会把生产青霉素厂子的股份分一成给夏福来。以后他每年都能分钱的。” 听到张小瑜这话,孙思邈又赶紧说道: “南国公,你可千万别为了赚钱就把这青霉素的价格定的太高啊,这样,穷人就用不起了。” 听到孙思邈这话,张小瑜直接拍着胸脯向孙思邈保证,让他放心。 看到张小瑜这样,孙思邈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张小瑜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皇宫找李老二。 “什么?你让朕给那个夏福来写个奖状?!” 听到张小瑜的来意后,李世民惊讶的说道。 “岳父大人,如果没有夏福来,你儿媳妇的命就保不住了。虽然儿媳妇没了,还可以再娶,可是你能保证以后你们老李家都平平安安的不会生病吗?人吃五谷杂粮,保不齐就会生病。小婿让你给夏福来写奖状,就是要激发大家研究的热情。要青霉素这样的神药如雨后春笋般的爆发出来。只有这样,我大唐才能持之以恒的繁荣昌盛。岳父大人,你要相信,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社会进步的第一动力。” 听到张小瑜说的这些,李世民也是似懂非懂的。什么科学发展,社会进步,他哪里会懂啊。 李世民虽然不懂,但是人家李世民聪明啊。不就是写个奖状吗,又不要本钱,举手之劳。 就这样,张小瑜顺利的为夏福来求到了李世民写下的第一张奖状。 就是因为张小瑜的这个启发,后来李老二动不动就写奖状奖赏有功之臣。反正也不要本钱,何乐而不为啊。 张小瑜拿着奖状又派人去给装裱起来,又找来两个家兵,吩咐他们明天一大清早就去护送夏福来回老家装逼。 “你们听好了,到了洛阳城,找几个吹喇叭的,要吹吹打打的送夏福来进村。还有我们的烟花爆竹也多带点,到了夏福来家,要把气氛搞起来,怎么热闹怎么搞。” 听到张小瑜这吩咐,两个家兵高兴的死。 这种锦上添花的差事谁不想干啊。搞不好还能得不少赏钱。 吩咐完这事,张小瑜这才打道回府。 张小瑜回到家,看到豫章,长乐武媚正坐在堂屋内笑盈盈的等着自己。 看到这情况,张小瑜就知道她们已经知道李老二把古丽赏赐给自己的事了。 想到这,张小瑜顿时就心虚了。要不是自己在李老二面前装逼,哪里会有这事啊。 “那什么,你们都在啊,吃了吗?” “吃了,老爷,你吃了吗?” “还没有呢,这一天给我忙的,吃饭的功夫都没有。那什么,给我整碗面条,再窝两个笨鸡蛋。这一天天忙的,着实饿了。” 听到张小瑜这话,豫章笑盈盈的问道: “老爷,你还饿吗?圣人说秀色可餐,老爷你看着美人就没看饱?!” “你们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啊?看什么美人?我刚刚看到你们,才看了这么一会,哪里能看饱啊。还是吃碗面吧。等下还要去给太子妃打针呢。” “装,继续装。” 看到这情况,张小瑜就知道装不下去了。就小声的说道: “这不赖我啊,这是你们母后的意思,要怪你们去怪她啊。” “老爷,我把话,放在这,古丽不能进家门。你们在外面怎么搞我们不管,这家里不能有外邦人进来。如果你硬是想把那个铁勒女王娶进来,就先把我们给休了吧。” 刚刚还心虚要死的张小瑜,听到长乐这话,顿时就放心了。不进家门最好,咱就养个外宅,也尝尝这调调。 人家公明哥哥一开始不就是养了阎婆惜这个外宅吗,这有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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